书城哲学女性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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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女性主义流派(一)

一般人一提到女性主义就以为它是铁板一块的,其实女性主义阵营中流派繁多,主张各异,最流行的概括方法是所谓“三大家”(bigthree)的概括,即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社会主义女性主义和激进女性主义。除了公认的三大家之外,近年来又出现了一个重要的新女性主义流派:后现代女性主义。由于这一新流派观点新颖,影响很大,所以在本书中将单列一节加以介绍。此外,还有一些不属于这四大流派的女性主义小流派、小分支,也会一一在后文加以介绍和阐述。尽管女性主义在争取男女平等的目标上有着基本的共识,各个女性主义流派关于性别主义(sexism)的起源和性质却有着极不相同的看法;对于如何消除性别主义也有不尽相同的观点。各个文化当中女性主义的阶层归属和现实斗争目标也不尽相同。例如,英美女性运动就有区别:英国女性运动有更多工人阶级女性,属于社会主义女性主义;美国多中产阶级女性,属于自由主义女性主义或激进女性主义。有学者对各个女性主义流派的研究框架做了这样的概括: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主要研究框架是理性与感情的问题;社会主义女性主义的关注点是关于公众领域与私人领域的问题;激进女性主义的关注点是关于自然与文化的问题;心理分析女性主义的关注点是关于主体与客体的问题;文化女性主义的关注点是关于心灵与肉体的问题。也有人对除早期主要在英国流行的自由主义女性主义之外当代最活跃的激进女性主义和社会主义女性主义做了这样的概括:激进女性主义主要关注对女性的暴力、性、生育等问题,以及男性从对女性的压迫中获益的情况;而社会主义女性主义则更关注于资本主义阶级社会所造成的男女不平等,关注女性的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以及国家问题。这类概括虽然由于其刻意追求工整而显得有些牵强,但不失为引领我们了解女性主义运动各个流派主要理论倾向的线索。在许多具体问题上,各女性主义流派都有各不相同的立场和观点。举例言之,在如何看待公领域与私领域这两大领域划分的问题上,不同的女性主义流派就有不同的看法。激进女性主义的观点是:首先承认两个领域的划分,承认女人的活动天地主要在私领域,但同时却对私领域不如公领域重要的观点持坚决的否定态度;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态度是:为什么女人不能使自己更像男人呢?它希望女性能够走出私领域,到公领域中去同男人展开一场公平竞争;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女性主义的观点则是:为什么女人不能使自己更像无产阶级?它希望女性把自己的解放斗争同无产阶级的解放斗争融为一体。还有人将女性主义理论流派划分为两大派,一派是修正派(reformist);另一派是再分配派(redistributive)。修正派的主要观点是,现行制度可以通过修正加以完善;再分配派则认为,对现行制度的改良不能解决女性地位问题,必须在国家之间、阶级之间和两性之间进行系统而广泛的改革,实现社会资源的再分配。前者认为变革应当是自上而下的,从中受益的女性是客体;后者则认为变革应是自下而上的,受益的女性是主体。值得一提的是,有人认为,过去几十年间女性主义流派的大量分化与重新组合,已经使过去三大家的区分变得不再清晰可辨,目前,女性主义的理论呈现出一派多元的格局。总的来说,20世纪60年代以激进女性主义为主;70年代以社会主义女性主义为主;80年代是全面保守回潮;90年代是女性主义三大家(激进、自由、社会主义女性主义)的综合。在20世纪90年代,女性主义理论中的性别概念出现危机,批判者为性差异理论家,后殖民理论家,黑人女性主义理论家,自然科学领域中的女性主义认识论学者,尤其在生理学领域,女同性恋思想家的挑战显得特别活跃。后女性主义、后现代主义、后殖民主义层出不穷,她们的思想向女性主义运动第二波的共识提出挑战并且打碎了这种共识。她们强调女性主义理论中的差异,促使女性主义转向各式各样的“文化”,其结果是女性主义理论的范式转换。

一、自由主义女性主义

1、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思想沿革早期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出现的背景可以追溯到沙龙知识分子的兰袜子团体。这群中产阶级的文学女性以在集会时着兰袜子著称,以致后来“兰袜子”一词成了卖弄学识的女人的略带贬意的代名词。虽然这个团体是反对女性主义的,而且接受了女人在文学世界中的二等公民地位,但是她们的存在本身及其在18世纪中期以后的出版活动,显示了女性的能力和能够扮演的新角色:女性不再属于完全被排除在公共论争之外的沉默的大多数。从18世纪到20世纪60年代,女性运动的主导倾向是跟随着自由主义传统的,它关注女性的个人权利和政治、宗教自由,女性的选择权与自我决定权。法国革命的自由平等博爱口号、美国革命的人人生而平等口号是女性运动的主导思潮,天赋人权,主要是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权的诉求也是女性运动的主要诉求。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直接面对的严酷现实是女性被全面排除于社会生活之外,它为将女性包括进社会生活奋斗了200多年。它认为,社会剥夺了女性的平等权利这一点是不能容忍的。女性无论是作为一个群体还是一个个人,都应当享有与男性相等的权利。它主张将过去大多仅仅与男性连在一起的与个人自由和社会平等有关的价值扩大到女性中间。概括地说,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基本观点是:理性,公正,机会均等和选择的自由。首先,自由主义女性主义早期的代表思想是提倡理性,向传统的权威质疑,其背景是法国大革命和西欧的启蒙运动。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思想脉络发源于十六、十七世纪的社会契约理论。这一理论依据人们具有同等的理性潜能这一假设,主张人人生而平等。在自由主义的思想传统中,平等主要被解释为机会均等。早期的自由主义女性主义代表人物沃斯通克拉夫特、泰勒和穆勒都属于这一思想脉络。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理论基础是启蒙理性。从自然状态开始,霍布斯视生命是危险的、丑恶的、不道德的、兽性的、无人性的和短暂的。因此人需要理性。

洛克比霍布斯的观点乐观一些,他认为,如果人是理性的,那么他们就应当是自由的、平等的和独立的。理性的作用是最重要的。应当由国家来保卫人的自由,因此他要求以法治国。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思维是在这一思路的延长线上的。它反对改变社会的极端态度,认为制度需要修正而不是推翻。因此,它的斗争形式注重向政府游说,注重对决策者施加影响。其次,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十分看重公正和机会均等,认为女性的地位受到习俗法的局限,限制了女性对社会的参与。女性受压迫的根源在于个人和群体缺乏公平竞争机会与受教育的机会。解决途径是通过教育和经济制度的改善,争取到平等机会。在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看来,所谓机会均等是指,人生而有不同资质、资源,只有极大的不平等发生时,才可人为干涉。它反对对女性的照顾性政策,认为此类政策虽然短期看可以使女性获益,但是长久看对女性不利。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目标是要建立能人统治(meritoracy)的社会,以人的能力素质来建构社会,争取与男性的“同等机会”。因此,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基本立场可以被表述为一种社会正义的观点:在一个公平的社会里,每一个成员都应该得到发挥自己潜力的机会,男女两性应当拥有同等的竞争机会。换言之,在关于平等(equality)和公正(equity)的争论当中,自由主义站在公正一边,主张公平竞争(公正),反对照顾弱者或弱势群体(平等)。她们假定,如果女人得到了与男人同等的竞争机会,她们将会成功。她们不太看重对结构因素所做的系统分析,而认为社会障碍可以被个人的努力和政府的干预所克服。自由主义女性主义认为,一旦在现存体制内部争取到男女的平等法律权利,使男女享有平等的机会之后,剩下的事就靠每位女性个人的努力了。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关注的是那些拒绝了女性个人利益和选择的不公正的法律与教育体制,主张纠正这些不公正。他们特别强调女性受教育的权利。他们认为,女性之所以显得智力低下,是因为她们没有得到与男性相同的受教育机会。女性一旦争取到与男性同等的机会,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第三,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反对关于女性的传统哲学思想,即女性与男性相比在理性上是低劣的。它认为,是教育方面的机会不均等造成了两性之间在理性上的差异。在未来,虽然两性在生理上的差异会依然存在,但是性别心理的差异将会因男女之间教育机会的均等而消失。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反对强调性别的差异,而非常强调男女两性的相似性。例如,它认为,女性在攻击性、抱负、力量和理性等方面拥有同男性相同的能力。自由主义女性主义者同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的区别主要在于二者对人性的不同看法上。自由主义女性主义诉诸人的本质和理性;而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认为,没有什么抽象的人的本质,人的特质都是社会的产物,人的本质就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美国的自由主义女性主义者消除男女不平等的主要战略是:为女性争取受教育的权利、同工同酬的权利并争取相应的法律改革。她们认为,美国基本上是遵循对所有人一律给予公平和自由的原则的,只是这种公平和自由还应当进一步扩展到女性身上。由于女性解放运动的推动,196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同工同酬法案”;60年代末,又对民权法案作了修改,把雇佣中禁止性别歧视的内容列入了法案。

进入70年代后,美国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代表全国女性组织(NOW)掀起了通过“平等权利修正案”的运动。这一修正案要求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规定“合众国或任何州不得以性别为由,剥夺或限制法律所规定的女性的平等权利”。迄今为止,美国宪法修正案共有26条,所以“平等权利修正案”又被称为宪法第27条修正案。早在1971年和1972年,美国众参两院分别通过了这项修正案。但是根据规定,宪法修正案还必须得到美国50个州中四分之三的州即38个州的批准,才能最终成为宪法的一部分。但是到1978年为止,这项修正案只得到35个州的批准,为此,国会不得不将批准的限期从原来的1979年延长到1982年,但到1982年6月30日为止,支持此修正案的州仍然只有35个,因此这项修正案只得被废弃。尽管如此,美国女性争取平等权利的运动从未止息。在美国总统竞选期间,两党的候选人都曾对此项修正案发表看法。虽然通过“平等权利修正案”阻力很大,女界还会继续斗争下去。自由主义女性主义所关注的焦点问题还有:将性别定义为一个基本问题;精英管理与女性的理性能力;平等教育权;同等经济权;平等公民权和政治权;生育权;堕胎;社会服务:危机咨询,庇护所,乱伦救助,强奸咨询等。2、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代表人物早期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沃尔斯通克拉夫特(Mary Wollstonecraft)和穆勒(John Stuart Mill)。沃斯通克拉夫特是早期自由主义女性主义最主要的代表人物。她的代表作是《为女权辩护》。

在这部名著中,她批判了卢梭的女性观。卢梭的女性观认为:男女两性的特质和能力是不同的,这种生理上的差别决定了两性在社会中扮演不同的角色——男人成为公民;女人成为妻子和母亲。卢梭曾武断地说,女孩不喜欢学习读书和写字,但却喜欢学习缝纫,所以应当训练男孩有理性的公民意识,同时训练女孩如何取悦男性,为他们生儿育女。沃斯通克拉夫特激烈地批判了这种性别观念,她的主要观点是:首先,否认女性在理性和理智方面的能力低于男性;其次,提倡男女两性受同等的理性教育;再次,她认为,男女两性的道德水准是相同的,都可以对品德做出自由的理性的选择;最后,她明确提出,两性的价值平等必然会导致两性的权利平等。她认为,理性是公民资格的基础,理性包含着克服或控制爱情与热情的能力。虽然她承认女性的性存在,但却坚决认为,同爱情一样,女性的性欲也必须服从于理性,因此,女性的结婚和生育必须建立在理性的选择之上。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另一位代表人物是穆勒。穆勒在其名著《女性的屈从地位》中全面地阐述了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观点。在19世纪中叶,穆勒是唯一一位讨论过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原则的主要政治哲学家。他的名著《女性的屈从地位》在1869年出版时,曾引起许多人的敌意和嘲笑,他的出版商为此蒙受了巨大损失,但是这部著作还是产生了世界性的影响。他在这部著作中阐述了这样一个观点:应当将启蒙主义用于女性,这种启蒙主义认为,一种体制唯一的存在理由在于符合理性。女性的屈从地位是早期历史野蛮时代的产物,是一群人强迫另一群人的结果,远非一种自然的秩序,只是因为人们对此早已习以为常,它才被当作了自然的秩序。他当时提出的一个著名论断是,“一个性别从属于另一性别是错误的。”(转引自Kourany, 261)他认为,女性的能力看上去确实低于男性,但这是长期的社会压迫和错误教育的结果,是压抑一方激励另一方的结果。当代的女性主义者对穆勒的功绩不能忘怀,但对他的一些观点也并非全盘接受。比如他有一个相当本质主义的观点,认为女人的思维模式更倾向于直觉,更现实,而男人的思维模式则更宽阔宏大。尽管他说女人的直觉现实的思维模式对男性会有助益,他这种概括本身还是受到了抨击。此外,穆勒虽然主张男女两性在政治、教育和就业上的平等,当仍坚持认为男女在社会上应有不同的角色,这种社会角色的区分与公私两大领域划分的观点十分接近。批评穆勒的人一方面认为他没有遵循自由主义原则,在所有的问题上得到符合这一原则的逻辑结论;另一方面,他们认为自由主义原则本身也有局限性。早期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在美国的代表人物是斯坦顿(Cady Stanton),她当时提出的主要要求是,将自由共和主义的原则适用于女性。她有意模仿独立宣言的“人生而平等”的句式指出,所有的男人和女人都是生而平等的,反对在道德上的男女双重标准。但是,她忽视阶级与种族问题,甚至发表过“白种女人比前奴隶更有选举资格”这样的言论。斯坦顿还流露过女性比男性优越的思想,但她的观点基本上还保留在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范畴之内。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在女性运动第二波中的代表是波伏瓦。波伏瓦在《第二性》中指出:男性将他自己定义为“自我”,将女性定义为“他者”。女性不仅与男人不同,而且低于男性。虽然压迫是结构性的(如经济歧视),但是反抗是个人性的。女性无法逃避“女人性”以及在男权社会中女性的地位。波伏瓦提出了“三步策略”:第一步:一定要工作,即使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作是受剥削受压迫;第二步:一定要有知识,包括思想,观察和定义;第三步:争取社会的社会主义变革,这一变革将对主体与客体、自我与他者的冲突有所帮助。(Ollenburger, etal., 25)

1963年,弗里丹在其代表作《女性的神话》中提出那个“无名的问题”,即中产阶级女性在家庭主妇的“幸福”生活中所共同感受到的那个烦恼的问题。她是美国全国女性组织的创建人和主要领导人,该组织的主要成员都是中产阶级女性。她们的观点大都属于自由主义女性主义流派。多年之后,在《非常女人》一书中,弗里丹又提出“第二阶段”的问题。她提出这一问题的出发点在于:女性在走出家庭之后虽然社会地位提高了,有事业可做了,但是她们又面临新的问题:在选择是否要孩子时,在追求事业的成功时,她们感觉到冲突、恐惧和无奈,以及与此有关的具体问题。(弗里丹,2000年,第29页)弗里丹提出的两阶段论是指:第一阶段:走出家庭;第二阶段:在男女真正平等的基础上重塑我们的制度,以使我们能够生活在对生活和爱的新的肯定之中,能够选择要孩子。(弗里丹,2000年,第37页)弗里丹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女性运动不愿意着手处理家庭问题。美国早期女性主义者大多是反对婚姻和家庭的单身女性,有的虽然结了婚,却没有要孩子。现代女性主义者的大众化形象,要么是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地攻击男人的事业型“女强人”,要么是一个年轻的“解放女士”,反对婚姻,反对生孩子做母亲,反对家庭,反对男女私谊,抨击过去女人取悦男人、吸引男人的所有特性。她们推崇反对男人的亚马逊女战士形象,例如一个题名为“摧毁男人协会”的女性组织公然宣称“所有的已婚女性都是妓女”。她们宣称,除非彻底消除家庭,除非女性抛弃为母之道,不与男人性交,否则女性永远不能得到解放。让婴儿在试管中孕育,把男人与女人间的所有关系以及男人与国家的军事和经济掠夺间的关系,简丹地概括为“强奸”二字。

弗里丹认为,“个人问题就是政治问题”这一口号指的是:不要刮你的腿毛和腋毛,拒不上美容院或用化妆品,不让男人为你付餐馆的帐单或为你开门,不给他做早餐或晚餐,不洗他的袜子。弗里丹是不赞成这样过激的主张的,她明确地说:“反对男人、反对家庭、焚烧胸罩的‘女性解放论者’……可那不是我的意思,根本不是。”(弗里丹,2000年,第38-44页)弗里丹批评激进女性主义者在女人反对男人的情绪中犯了一个错误:过于生搬硬套阶级斗争、种族压迫那一套。把早期针对“白鬼”或“老板工贼”的怨恨转向针对男人,用马克思主义的术语发起一场新的革命事业,捣毁作为所有压迫的根源的“男权制的核心家庭”。(弗里丹,2000年,第47页)在选美问题上,弗里丹一开始是反对选美的,现在,在她所宣称已经到来的“第二阶段”,她的观点已经改变。她说,女性运动开始时宣布反对美国小姐选美赛,是因为它象征着一种对女性普遍意义上的蔑视,把她们不当作人看,仿佛她们只不过是三围的尺寸——36-24-36(英寸)。但现在,既然女性已经能够觉得自己是个人,并能像人一样进入社会,被当作人来看待和对待,那么她们就可以选择喜欢变得更加美丽。(弗里丹,2000年,第61页)总之,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在许多问题上属于温和派,稳健派,远不如激进女性主义那么极端激烈。3、对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批评对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批评集中在这样几个方面:第一,自由主义女性主义不承认非性别形式的其他种类的压迫,尤其不承认阶级压迫的存在。因此有人批评沃斯通克拉夫特的女性主义的基本要求是争得与资产阶级男性的平等权利,虽然她也批评过等级制度和导致贫困的财产继承制度。此外,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平等理论忽略了黑人、少数民族和其他边缘的无权群体的状况。第二,自由主义女性主义未能在工作和政治领域争得两性平等,甚至在法律方面的平等也没有完全争得。第三,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只是一般自由主义原则的简单扩张,没有对它做什么修正;而自由主义原则本身就有问题,对女性主义是不适用的。自由主义原则的最根本错误在于它对国家作用的理解是错误的,以为所谓多元政治真是所有利益集团都有同等机会接近政治权力的一种机制,其实不然。第四,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两性平等要求忽略了性别社会角色的差异,忽略了两性的生理区别。例如在子女抚养权方面就不能仅仅要求与男性平等,还要考虑到儿童的需要与女性的福利。第五,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坚持忽视性别式的(sexblind)立法,而这种立法忽视了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对这个性别社会的社会现实视而不见。第六,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人性观视个人基本上是理性的、独立的、竞争的和自治的存在,忽视了人类社会的抚育、合作和相互支持的性质。而如果对人性的理解不完整,就不能理解人们的动机和行为,就不可能有恰当可行的政治策略。第七,自由主义女性主义仍旧以男性的规范为标准,要求女人变得和男人一样,忽略了女性品质所特有的价值。虽然女人可以通过其他的角色来实现自我,但是不可以忽视生殖与家内需要的重要性。自由主义女性主义没有解答公领域与私领域两分的问题。

第八,自由主义女性主义认为女性解放要靠每个人的个人努力,忽略了女性群体所处的不利地位,忽略了集体行动的必要性。第九,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向权力的分工挑战,但未向权力的性别概念挑战;客观上维护了既存的权力机制。第十,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理性观念仍然是男性观念,所谓客观性和普遍性只是有限的男性实践的结果。而由于这种理性观念和客观性观念忽略了人类中另一半人的实践,知识就是不完整的。理性的观念绝不是一个性别中立的观念,因为理性的定义就是克服了自然情感和特殊性之后所得到的判断,而自然情感和特殊性一向被定义为女性的特征。按照这一逻辑,所谓理性判断就是克服了女性的偏差之后所得到的判断,这是女性主义绝对不能接受的。

二、激进女性主义

1、激进女性主义关于男权制的理论激进女性主义于1960年代出现,它来自新左派,又脱离了新左派。由于新左派中的女性成员不满新左派社会主义者和民权团体对她们的态度,发起成立了强烈认同当代女性运动的一个派别。她们认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并不是男权制的唯一源头,在所有的经济制度下,女性地位都是低下的,无论社会主义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她们关注女性地位低于男性的问题,关注男权制的深层结构。她们认为:只有消灭男权制才能达到女性运动的目标。在男权制结构内部提高女性地位只会延续统治制度和不平等。激进女性主义的许多思想并不是过去没有人提出过,但是直到20世纪60年代,它才发展成一种系统的自我认定的理论。激进女性主义最主要的理论建树是男权制理论。激进女性主义坚持认为,自己独立创造了男权制理论,并宣称自己一派的理论“完全没有男权制的痕迹”。(Barrettand Phillips, 120)米丽特(Kate Millett)是最早将男权制(父权制)这一概念引入女性主义理论的人,她在《性政治》一书的第二章首先引入了这一概念,成为后来女性主义理论大量使用这一概念的起点。这个概念本不是什么新创造出来的概念,指的是由父亲作家长的机制。米丽特为它加入了新的含义,这样它就包含了双重含义:第一,它指男性统治女性;第二,它指男性长辈统治晚辈。从60年代开始,这一概念被定义为男尊女卑的系统化机制。

激进女性主义非常强调自己的理论是关于女性的理论,是由女性创造的理论,又是为了女性而创造的理论。它的基本观点有:把对女性的压迫视为统治的最基本最普遍的形式,其目的在于理解和结束这一统治;在所有的概念中,男权制是关键概念;女性作为一个群体同男性利益相对立,这一利益使女性在姐妹情谊的基础上联合起来,超越了阶级和种族的界线,所有的女性都应当为女性的解放而共同斗争;男权的统治不仅限于政治和有报酬的工作这类公众领域,而且存在于私人生活领域,例如家庭和性这两者都是男权制统治的工具。此外,激进女性主义还有两个基本命题:第一,在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中,交换价值先于使用价值;第二,在男权制体系中,交换价值是由男性来定义的。激进女性主义主张个人问题就是政治问题,即使是女性最私人最隐密的经验,也是由拥有特权地位的男性原则的制度和结构造就的。激进女性主义的男权制理论并不把国家作为政治的中心议题,而认为国家只是男权制压迫的工具;它不看重经济压迫,并且认为,那种以为推翻了经济压迫一切问题就会迎刃而解的观点是错误的。女人是作为女人而遭受经济压迫的,而不是作为一个性别中立的无产阶级成员而遭受经济压迫的。这一理论还认为,家庭是社会权力结构的中心部分,其中包括在家务劳动上对女性的剥削、性剥削等。激进女性主义向传统的权力及政治观念提出了挑战。它指出,男权制在所有的社会中运行,其力量远远超过了正规的权力制度,超越了阶级和种族的界线。它在人们的童年就开始以社会教化的形式灌输给他们,通过教育、文学和宗教这些手段的强化,使人们将其内化在心灵深处。有些女人因此而仇视自我,否定自我,接受了自己是二等公民的看法。有的女性主义者甚至直截了当地将男权制称为“男权制宗教”,并认为全世界的各种主要宗教全都在起着使男权制合法化的作用。因此,女性运动不仅是反教会的,而且是后基督教的精神革命。激进女性主义的理论论证追溯到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女性在所有的社会都处于从属地位,原因是什么?在15世纪的欧洲有迫害女巫的运动;在中国有女性裹小脚的习俗;在非洲至今还有许多女性要受割礼(阴部环切术);在美国也有妇科学(gynaecology),其功能同上述那些习俗类似,都是为了控制女人的身体、性和生存环境。激进女性主义者以此为依据,提出了整个女性群体“殖民化”(colonizing)的问题,这一理论的主要假设是:“女性普遍的殖民化,即普遍屈从于男权制的压迫。”(Smithand Watson, 19)女性受到男权制社会制度的压迫,这是最基本的压迫机制;其他形式的压迫,如种族主义,健全主义(able-bodiedism),异性恋霸权主义以及阶级压迫,全都与性别的压迫有关。她们中的有些人甚至创造出性别阶级(sex-class)这一概念。她们认为,男性是与女性极为不同的一种人,是一种富于攻击性的邪恶的人,他们迄今为止一直在统治、压迫、剥削和残害女性。激进女性主义指出,女性所遭受的压迫有如下五种特征:第一,从历史上看,女性是最早受到压迫的群体。第二,女性受压迫是最普遍的现象,这种现象实际上存在于一切已知的社会之中。第三,女性所受压迫最深,这种压迫形式又最难根除,依靠消灭阶级社会之类的社会变革也不能将其除掉。第四,女性所受压迫对受害者造成了最大的(无论质还是量的方面的)痛苦,虽然这种痛苦由于压迫者和受害者都有性别偏见而往往未被认识到。第五,女性所受压迫为理解所有其他形式的压迫提供了概念模式。虽然不同的激进女性主义者对女性受压迫的基本性质的强调侧面有所不同,但她们至少在上述的前三点上意见一致。(贾格尔等,1989年)

激进女性主义将其理论重心放在男性针对女性的暴力行为以及男性对女性在性和生育领域的控制上;它视男性群体为压迫女性的群体,要在一个男性中心的社会争取女性的中心地位。这一理论的极端形式是攻击异性恋、性暴力和淫秽色情品的制造与销售。它认为,女性受压迫的基本根源是男性对女性身体的统治,这种统治是通过两种途径来实现的,一是通过意识形态途径,其中包括淫秽色情品的制售,贬低女性的思维定式,性别主义的幽默玩笑等;二是通过实践的途径,其中包括男性中心的婚姻和财产法,剥夺女性的生育权利,性暴力等。基于上述观点,激进女性主义致力于下列工作:为被强奸女性设立救助中心;为受暴女性提供庇护所。她们最活跃的方面在和平、生态、生育权利、反对淫秽色情品以及同性恋权利运动等。她们为运动所制定的目标是:摧毁男性对女性的统治机制,代之以赋权机制(systems of empowerment)。对于激进女性主义所提出的男权制这一理论,女性主义者当中有许多不同的看法,虽然有人认为用这一理论来分析压迫女性的机制是有效的,但也有人认为它太过宽泛,太过概括,还有人认为它太受特殊社会条件的限制,不如用“性-性别体系”(sex-gendersystem)这一概念来取代它。

有的批评指出:这一理论是描述性的,而不是分析性的,它不能解释男权的起源,因此难以提供结束男权统治的策略;它建立在“男人是敌人”这一错误的判断之上,所以只能在女同性恋分离主义者当中引起共鸣,不能吸引到广大女性的认同;这一理论是非历史的,建立在错误的普遍适用假设之上,它只反映了白人中产阶级女性的经验,没有考虑到工人阶级女性、黑人女性和第三世界女性的情况;按照这一理论的逻辑,在男人数世纪的错误统治之下,女人所扮演的只是被动受害者的角色,而不是历史和未来的共同创造者。对激进女性主义的另一种批评来自后现代女性主义,认为它把男女两性的两分状态固定化了,把男权制的压迫和禁制当作一个静态的概念来看待。哈特曼(Heidi Hartmann)的著名文章《马克思主义与女性主义的不幸结合》曾在70年代广为流传。她既批评了传统马克思主义的性别盲点,也批评了激进女性主义的阶级盲点,从男性在家庭内外控制女性劳动力的角度重新定义了男权制这一范畴。她把资本主义和男权制看作相互依赖、相互强化的两个制度,并认为,女性解放就是要把这两种制度都消灭。(贾格尔等,1989年)2、激进女性主义对女性作为一个阶级的强调激进女性主义的主张是:女性是一个阶级,男性是另一个阶级。她们激烈而鲜明地反对男权制社会,通过宣传示威活动,建立女性空间和女性文化。

她们的基本观点是:个人问题就是政治问题,即个人经济上的不平等地位不是个人原因,是社会不公;以男权制为根源的阶级压迫;对男权制的心理学、生理学解释;男女有本质不同;社会必须彻底改变;等级制必须消灭。激进女性主义者认为女性是被压迫阶级,并称现行的社会体制是性阶级体制(sexclass system);男女不平等是由性别所造成的,消除不平等的方式就是要破坏性别角色的分工。一些激进女性主义者甚至将女性的低下地位归咎于生理结构,认为女性的身体是自然界的畸形创造,这一生理结构导致女性以为自己应当去做那些屈从于男性统治的事情,诸如生育、带孩子、性交等;既然并不仅仅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女性才受压迫,而是在任何经济制度中都可能发生压迫女性的现象,那么女性受压迫的原因就不是由阶级原因,而是由生理原因导致的,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女性的生育;只有通过诸如避孕技术、试管婴儿、人工授精及无性繁殖这类科学技术的进步把女性从生育这一压迫她们的生理功能下解放出来,女性的处境才会有实质性的改善;只要两性的区分在生理上和社会上还继续存在,女性的处境就不会有实质性的改善。她们认为,要想铲除这一性阶级体制,必须首先铲除其生理基础;只有想办法消除使女性处于屈从地位的生理差异,使男女之间的生理差异不再有意义,才能进而消除男女之间的不平等和性别歧视。费尔斯通(Shulamith Firestone)是这一观点的代表人物。她的代表作《性的辩证法》被誉为对女性受压迫进行系统分析并解释其根源的最早尝试之一。她在这部著作中表达的一种观点十分引人注目:通常,女性主义者总是否定女性的依从地位有其生物学的基础,可费尔斯通却认为,女性依从地位的根源在于人类生物学的某些永存的事实,那就是:婴儿的成熟期很长,这便决定了婴儿要有很长一段时间依赖于成人,特别是要依赖母奶才能生存;与此同时,生育使女性的体质变弱,使她们要依靠男人才能生存。由这一逻辑推衍下去,费尔斯通得到了如下的结论:女性解放要靠“生物革命”和与此有关的一系列技术进步,这一革命不仅要使婴儿的养育脱离人奶,而且要使生育过程脱离子宫,这样才能真正消除女性对男人的体力的依赖,而这一依赖恰恰是女性依从地位的生理基础。(贾格尔等,1989年)人类学研究发现,在澳大利亚的土著居民、非洲游牧民族和爱斯基摩人以及其他狩猎民族中,造成男性统治的原因不能仅仅用与外界的阶级社会接触来解释,而要由其自身发展的过程及致使女性地位低下的生理原因来解释。除了前述费尔斯通的解释,即男权制产生的原因是原始人的后代对母亲的依附,以及母亲依附于在她生产和哺乳时供养她的男人这一基本事实之外,更普遍的一种看法是,男性统治既非来自男性的好战,也不是由于女性的依附性,而是起源于男性的狩猎活动。由于女性要哺育孩子,不能去狩猎,男人就利用她的无能为力而控制了肉类的交换。随着肉类在不同狩猎集团饮食中处于日渐重要的地位,就逐渐形成了男性的统治。

在70年代,激进女性主义开始改变其观点,从把女性的地位低下归因于女性的生理状态,转变为谴责男性的生理状态,从而走向另一极端,鼓吹排斥男性,把男性侵犯女性的倾向看作是与生俱来的,把男人当作敌人。一种典型的激进女性主义言论是这样的:有人说,女性运动是有始以来第一场没有敌人的战争,而我们认为敌人就是社会和男人。(Pearsall, 137)在第四次世界女性大会上,有一位老年女性发言说,记得在60年代、70年代那时,在女性的集会上经常会出现这样的场面:一位女性高声问与会女性:谁是我们的敌人?大家齐声回答:男人!不仅是激进女性主义这样看,就连萨特都认为女性运动是一场所有女人针对所有男人的斗争,他曾说过:“迄今为止,阶级斗争是由一部分男人针对另一部分男人而展开的。它本质上是男人之间的一种关系,一种与权力或经济相联系的关系。而男人与女人的关系却是非常不同的。……我认为,女性斗争不是从阶级斗争中引伸出来的……我甚至可以这样说,大多数女性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即这是一场所有女人针对所有男人的斗争,而每一个女性只要通过加入这场运动,使它成为规模更大的斗争,她们就能从中获得益处。”(转引自波伏瓦,牧原编,第80-83页)激进女性主义也承认是资本主义制度导致了女性对男人的从属地位,但她们认为,女人主要的敌人是男人而不是体制。根据她们的考证,早在公元前四世纪,希腊文化中即有厌女症的表现,而这一文化正是西方政治哲学的发祥地。在所有已知社会中,性别关系都是以权力为基础的,因而是一种政治的关系;这一权力的形式是男性在生活的一切方面统治女性;性别统治是那么普遍,那么无所不在,又是那么彻底,以致被视为一种“自然的秩序”而被广大的人群视而不见;它在各种文化中都是最为普及、渗透力最强的意识形态,它为权力这一概念提供了最基本的形式。激进女性主义认为自由主义女性主义走得不够远。如果拿激进女性主义与自由主义女性主义比较,平等和性意识形态的重要性对于前者来说要大大超过后者。激进女性主义认为,男权制压制女性,是一个以权力、统治、等级和竞争为特征的体系。这一体系不可改造,只能将其根脉根除、消灭。不仅要推翻男权制的法律、政治和经济结构,还要推翻其社会、文化制度,尤其是家庭、教会和学院。激进女性主义长时间以来一直拒绝学院传统,视白种西方男人精英政治是有问题的,是维护统治结构和等级的。激进女性主义认为,性别主义与资本主义现代社会结构是并生关系。它既不能容忍自由主义女性主义融入资本主义社会的策略,也不同意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推翻资本主义社会的主张,而是主张从资本主义社会中分离出去。因此,这种观念立场有时又被称为分离主义。性和身体的领域是激进女性主义极为关注的领域。激进女性主义代表人物麦金农的名言是:“性对于女性主义就是工作之于马克思主义:既属于自己,又被剥夺。”(Meyers, 65)为女性争取堕胎权是激进女性主义活跃的主要舞台。对激进女性主义的主要批评是:它没有能够解释生理性别是如何变成社会性别的。如果将男性压迫女性的原因归结为生理上有问题,是生理原因使他们变得残忍,那么就很难认为这种压迫关系是能够改变的。此外,激进女性主义被批评为具有种族中心主义的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