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欺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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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关于野马镇一百个人抢砖的故事暂且按下不表,先让时间回到1982年。

1982年元旦那天,是野马镇赶圩的日子,整个野马镇,人头攒动,主要的几个市场,肉行、猪仔行、成衣行以及供销社的广场,赶圩的人密密匝匝。中午十二点钟左右,猪肉行旁边,围了厚厚的一圈人。

圆圈里,那个外地人在卖虎骨酒。

外地人身后的电线杆,挂着七八张锦旗,锦旗上写着豪言壮语。地上铺着一张大红纸,上面写着虎骨酒的功效——什么跌打损伤,什么不孕不育,什么气血亏损都能药到病除之类的文字。一只毛茸茸的虎爪压在红纸上面,断口处结着血痂,好像刚刚砍下来不久。野马镇的人从来没有见过老虎,如今看到老虎的一只爪子,都很好奇,他们不管外地人卖的是什么,他们所有的问题都对准那只老虎爪。

“是东北虎吧?是公的还是母的?”

“是不是吃过人肉?吃过人肉的老虎,骨头会很毒,拿来泡酒,药效会很好。”

“那样的话,我可不敢买。冤死的鬼,说不定就躲在酒里,到头来不知道谁吃谁。”

“吔,好像你很怕的样子,他妈的1967年,也是在猪肉行,当场被敲死的那两个富农刘家辉刘家良,有人炒他们的肝,你还不是当场吃了一块,那时候你怎么不怕恶鬼吃你?”

“那时候不是小吗?被大人哄着吃,后来心闷(恶心)了几个月,一吃肉就吐。”

“你讲一讲炒人肝是什么味道?”

“莫乱讲!莫乱讲!我都忘了这件事了。”

“那你怕不怕鬼来缠你?”

“我现在都吃斋了,还怕什么怕。”

“吃斋,你念经都没用。”

……

就这样乱糟糟的。说什么的都有。好在外地人不去理会他们,外地人扯开他的大嗓门,喊道:

“我叫白大春,出生中医世家,几代行医。我的爷爷,江湖上人称白一仙,曾是东北王张作霖的军医,张作霖被日本人炸死,我的爷爷跑到杭州,隐姓埋名,开了一家名叫白家药的中药铺,名满江南。我的爸爸,人称白万金,为什么叫白万金?就是百万两黄金也换不了他手中的一张方子的意思,他治好的人,上到达官贵人,下到平民百姓,人数不多,没有一万,也有几千。我的爷爷白一仙,我的爸爸白万金,他们救人命于沉疴,靠的是什么?靠的就是家传的虎骨酒。这些家传的虎骨酒,可不是一般的虎骨酒,你们先闻闻它的味道。”

“砰”的一声。一瓶“白家药”牌虎骨酒的软塞被外地人扯开,一股奇香弥漫开来。这种酒香,野马镇的人从来没有闻过,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似信非信。

那个时候,野马镇卖的酒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散装酒,一种是瓶装酒。散装酒主要有三种,一种叫做米双酒,六毛七分钱一斤,这种酒,只有各单位的领导以及单位的双职工家庭才买得起,所以销量不是很大,过年的时候才卖得好一点;另一种叫米单酒,四毛八分钱一斤,普通职工很喜欢喝,久不久就会缺货;还有一种酒最好买,那就是一种叫糖泡酒的酒,一斤一毛八分钱,几乎所有野马镇喜欢喝酒的人,都经常被这种酒麻翻。当然野马镇的市面上也有瓶装酒,而且瓶装酒有很多种,什么三花酒啊,白兰地啊,甚至还有茅台,但是野马镇所有的人,包括镇长韦俊,看都不会去看它们一眼,这些瓶装酒最后的归宿,是要等到商标发霉瓶盖生锈需要减价之后才会有人买。

外地人的酒很香!在野马镇,不管散装酒还是瓶装酒还是野马镇的人平时能看到的女人生孩子时喝的毛鸡酒,它们的香味,都远不及外地人手中的这瓶。有人想拿过来尝一尝,外地人不让。他说:

“大凡药酒,有三个级别,一种是香在鼻子里。所谓香在鼻子里,就是香味到了鼻子之后就化掉了,这种药酒的药效很一般,什么国公酒啊毛鸡酒啊就是这种酒,驱驱寒,补补气就算不错了;这第二种药酒呢,就是瓶盖一打开,香味马上往你脑子里钻,你想赶都赶不走。你们说,我的虎骨酒,是第一种还是第二种?”

“第一种!”

“什么?第一种,你肯定有鼻炎。”外地人说。

“第二种!”

“第二种也不对。你们先仔细闻一闻,然后再摸着良心跟我讲。这香味只香到你们的脑子里吗?”

外地人边说边拿手中的瓶子在所有人的鼻子底下转了一圈。

一股凉飕飕的香味被很多人咽到肚子里。很多人的嘴里顿时沁出唾液。大家都觉得外地人手中的药酒香得很奇怪。

“怎么样?”外地人得意地看着他们。他说:

“我的药酒,是属于第三种,也就是最高级的一种——香味香到骨髓里,这是最好的药酒才有的香味。”

哦!原来药酒还有这些讲究。没等人们反应过来,外地人的大嗓门又发声了:

“我今天来到贵地,算你们有福,我们白家的药酒,你若有病,它能治病,你若没病,它能强身。什么?我吹牛?我就知道有人会这么说。不错,香味算个屁啊!药酒再香,如果不管用,那它还不如小孩的一泡尿,童子尿还能止血呢,你们说是不是?你们这里有一句俗话,叫牛角不尖不过界,马尾不长不扫街,我白大春走南闯北,一路下来,如果仅凭一根舌头,不要说走南闯北,就是一个小村都走不出去。人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我在这里讲破天也比不上当场检验药酒的功效有用。”

外地人从地上捡起一把菜刀,猛敲自己的头,砰砰砰地响。他说:

“大家看好了,我不是耍魔术,也不是玩杂技。这把刀是真的刀。”接下来他举起左手,说:

“这只手不是你的手,也不是他的手,而是我的手,我现在用这把刀割我的手,你们说,我的手会不会出血?会不会?”

大家都在等着他拿刀来割自己的手,但是外地人没有马上割,他把要割手的架势收起来。

“喔。”众人失望地起哄。

外地人面不改色,他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看电影还要收五分钱呢。我的手可不能白割,我不心疼,我妈还心疼呢,在割手之前,我有一个小小的请求,如果我的药酒真的管用,请大家给我鼓个掌。就当看了一场电影,好不好?”

“好!”很多人都喊好。

外地人又扎了一个马步,一副马上要割手的样子。众人屏住呼吸,睁大眼睛。

但是外地人很快就站直身子,把菜刀扔到地上。

“嗨!”大家都很不耐烦。都摇头。

“各位,我还有一个请求。”外地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叠粉红的小纸片,“我今天带来的药不多,凡是有这张小纸片的,等下我送他一瓶药酒。当然不是白送,得给钱。给多少钱?五块不算多,五毛不算少,实在没有你就帮我说几句好话,好不好?”

野马镇的人都拥上来抢外地人手中的小纸片,小纸片很快就被抢光了。

外地人重新捡起菜刀,这一回他没有郑重其事地摆好架势,只是拿刀在左手手背上轻轻一拉,一条红艳艳的蚯蚓马上出现在手背上。野马镇的人看见,这个外地人的手背上,有很多条伤疤,这显然是他不停地拿自己的左手来试验药效的结果。

外地人没有马上拿自己的药酒来止血,而是让几滴血,滴在地上。野马镇久没下雨,那几滴血落到地上的浮尘里,滚成几颗小泥珠。

“啊!”围观的人不约而同地发出惊叹。

外地人这才放下手中的刀,不紧不慢地拿起药酒,往伤口上淋。

“一分钟止血,两分钟止痛,三分钟收口!”他说,“我的虎骨酒就是这样神奇!”

说来奇怪,淋过药酒之后,外地人的左手马上不出血了,他拿一张白纱布在伤口上擦了擦,伤口很快变成一道红印。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这时候他不再说话,只是把左手举给众人看。他走了一圈,他的左手在每一个人的眼前亮了一回。

有人挠头,似乎在想,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特别是一些妇女,她们彻底被这个外地人征服了。她们举着手中的粉红色纸片,就要换外地人的虎骨酒。

这一下外地人更卖力了,他脱掉一件衣服,说:“别忙,我还要让大家看更精彩的。”众人瞪大眼睛。

“再割一次好不好?”外地人大声说。

本来以为好戏已经结束,没想到精彩还在后面,众人的胃口又一次被吊起来了。“好!好!”所有的人都叫了起来。

“这一次不是我来割,”外地人把刀递给一个妇女,“你来帮我割?”

妇女不敢,摇头向后退。

“你来割?”外地人把刀递给一个后生仔,后生仔害怕,也向后退。

外地人先后把刀递给八个人,这八个人都不敢上来割外地人的手。当他第九次把刀递给一个中年人,说“你来割”的时候,中年人没有犹豫,接过他的刀。

接刀的人是马万良。

马万良本来要到猪肉行买猪肉,看见这里围了一圈人,就挤了进来,刚进来不久,一把菜刀就递到他的眼前。

外地人一怔,没想到真的有人接刀。他走了很多地方,每每这个时候都不会有人上来接刀。这个叫野马镇的地方不一般啊。

“是你叫我割的,割哪里?你说。”马万良对外地人说。

外地人有点打抖,如果这时候他软下来,不让马万良割他的手,当然也可以,但是他之前所做的所有努力全都白费了。他找人割他的手找了八次,到第九次才有人站出来,如果这时候不让人家割,也太不像话了。

外地人翻开手背,上面满是疤痕,其中有一道疤痕很新鲜,是他刚才自己割的。马万良的刀口,就选在这道新鲜的疤痕边停留。

“你真的不害怕?”马万良说。

“少废话!我刚才怎么割,你现在就怎么割。”

马万良说:“我真的割了?”

“别婆婆妈妈的,快点,我还要卖药呢。”

“好,呀!”马万良一咬牙,外地人的血就喷了自己一脸。

“啊!”所有在场的人都后退了一步,很多人脸都吓白了:外地人的左手,被马万良割得只连着一张皮,像一只没有完全脱掉的手套一样耷拉在手腕上。

外地人杀猪般地嚎了起来:

“啊!你还真割啊,谁叫你这样割啊?我刚才是怎么割的?啊?”

马万良慌了,他的手里还拿着那把滴血的刀,“你刚才怎么割我哪里知道啊,我刚刚来到这里,你就把刀递给我了。你的刀,也太利(快)了,我根本没有用力,就,就……”他急急地说。他慌乱地捡起地上的虎骨酒,淋那只受伤的左手。血混着酒,流了一地。

外地人哭着说:“快带我上医院!快带我上医院。”他脸色煞白。

马万良说:“走,快跟我走。”他在前面走,外地人用他的衣服裹紧那只血糊糊的手,跟在马万良后面。他们的身后,是一长串跟着看热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