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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灯节

自正月初十之后,明州城里的花灯渐渐多了起来,无论是商户铺子,还是普通人家,总能找到几盏花灯,这几日生意最红火的便是卖灯笼的。正月十五是元夕,也称花灯节,那一夜怕是全城都要挂起花灯,才过初十,就已经在预热了,城内的河水里,每天晚上都有人在放船灯,随着河水漂流。

还没到正月十五,这样的放灯人数,说起来还是不够多,听说到了正月十五晚上,几乎随处看见放灯的人影,整个明州城里的河流,会被一盏盏船灯所侵占。

琴儿本打算自己做一盏花灯的,想做一个小兔子。不过后来做成之后,实在太丑了,而且好像支架还出了问题,蜡烛放进去之后,没过多久就歪了,最后一个‘肥兔子’灯笼,被火烧成了一堆黑灰。小姑娘对此还是很伤心的,难过了好几个时辰,后来还是张承延给她重新买了一个兔子灯笼,这才作罢。

越临近花灯节,晚上明州城就越是热闹。过年的这些日子里,亲朋好友该拜访的也都拜访了,走亲戚的也都回来了,但此时大多还不用工作,一时间也就空闲下来了,夜晚出来看夜市的人,越来越多。这样的盛况,到了正月十五这一天,终是达到了最高峰。

这一夜,明州城灯火通明,出门都不用提着灯笼,说宛如白昼自然是夸张了,但至少是不影响出行的,挂在外面的灯笼,几乎会亮着一个晚上,直到里面的蜡烛燃尽了,才会被拿下来。

吃完了晚饭,把锅碗瓢勺洗干净放好,琴儿便迫不及待的出门去了。对于这个小姑娘,名义上与秦韵是主仆,但更多的还是被当做妹妹看待,无论是秦韵还是张承延,都没拿琴儿做普通丫鬟对待,等再过两三年,就会寻摸着一个厚道的男子,把她嫁过去。

琴儿挑着她的大兔子花灯,在前面走着,一蹦一跳的。这个灯笼是买来的,质量上是过关的,所以倒不用担心里面的蜡烛会歪倒,烧了整个灯笼。张承延和秦韵走在后面,一旦琴儿离得远了些,秦韵就会把她呼叫回来。

“今天花灯节,如文坊那边最是热闹,怕是许多文人都会过去,到时候难免又要有诗会了,你今天可有灵感了?”秦韵俏皮的笑着,和张承延在一起久了,起先还是相信他是不怎么懂诗词的,不过现如今倒是不怎么信了。她自是不知道,张承延的诗词都是前世背下来的,其本人倒是真的不懂这些。

今天也是有诗会的,不过却是没有主办人,或者说这是个全民诗会,谁都可以参加。花灯佳节之际,这样的诗会,颇有普天同庆的意思。不过这诗会的中心,还是在如文坊,那一带是明州城文风最盛的地方。

一路走来都很热闹,到了如文坊,更是空前的喜庆。放眼望去,街面上的人群,自然比不上他前世,但是在这个时代来说,已经算是很多了。两旁的商业铺子,也不管营业还是打烊,亦或是还没开业,反正门前都挂了一串灯笼,不过这些灯笼样式都差不多,圆圆的红灯笼。

如文坊这里,文风最盛,这一片住着的人,也大多受到了一些熏陶,相对明州城其他地方来说,算是一片和谐的街坊,没有那么多黑恶势力。所以,在这里能看见不少女眷,随着自家丈夫出来赏灯。

进了如文坊,这里人多,秦韵就不放心琴儿一个人随意乱跑,将琴儿牵在了手里,张承延当然也怕秦韵出现什么意外,手里也拉着她。

路过千召楼的时候,张承延带着她们走了进去,这一路走来,虽说路程不太远,但也确实感觉到了一丝疲乏,腿脚有些发酸。况且千召楼有三层,到了上面歇息的时候,也可站在高处赏灯,视角还是不错的。

和他们有同样想法的,自然大有人在,二层已经没了座位,三层也差不多售光了,反倒是一楼,客人稀少,这和往常倒是颠倒过来了。这第三层也为了满足客人的需求,窗户全开,让客人能够观赏到外面的灯景。

到了三层的时候,倒是遇见了熟人。李文山也带着一个女子,一起出来逛灯会,那女子梳着妇人发髻,模样自是好看的,想来就是李文山提到过的妙玉了。妙玉是在青楼里做清倌人时,老鸨子给起得艺名,就像馨竹,这也是艺名,至于本名有些人是不记得的,就会将艺名用一辈子,不过妙玉倒是记得本名,现如今已经改过来了,叫王玉香。

他们二人喜结连理,这其中有张承延的大功劳,这位初为人妇的王玉香王夫人,向张承延表达了谢意。张承延领了情,便将秦韵和琴儿两人,介绍给他们夫妇认识,两边便把座位挪到了一起,一同赏景。

女眷们自有她们的话题,男子们不去干涉,便在一旁说着生意上的事情,张承延借着这次机会,便说出了愿意南下言州的想法。李文山自是高兴的,他以前不务正业,没几个靠谱的朋友,最近与张承延走的频繁一些,勉强算是够得上朋友二字。

“不过,也有些问题。那女子,我打算娶她为妻的,只是安置新房子的银钱不够,你是大户,不知道能不能拆借一些先用用?”

李文山转过身去,看了一眼正在和他小夫人闲聊的秦韵,方才说道:“承延,你实话说,这女子是不是也是青楼出身?”

倒是没想到,李文山能一眼看出来,不过细想也在情理之中,这人混迹青楼多年,里面的女子有哪些特征,他清楚的很。虽然秦韵已经出来了,不过总归在那个地方待过,怕是时间不短,一时间有些东西还是能够看见一些影子的。

张承延倒是不介意李文山点破秦韵的身份,这种东西满得了初一,瞒不住十五,犹如纸包火,总是不太现实的,只是不知道他说这些做什么。

“承延,你跟我不一样,我是一个商贾之子,娶妻娶妾什么的,不用太在乎对方的身份,你将来若是科举有成,现在娶她为妻,怕是有影响啊,这一点你可想好了,别到时候后悔,来一招休妻了事,那样我可看不起你。”

李文山的担忧,在这个时代是很正常的一种想法,怕没有几个书生,在彻底死心之前,敢娶一个青楼女子做妻。不过张承延却是不在乎这些,官场上的一些事情,他不打算去考虑的太多,如果能够中榜,将来授官的大小,倒是不那么重要,原本就是打算着熬资历升官的,没打算靠政绩往上爬。

陈朝现如今的弊病缠身,若是不能够解决,到底还能存多少年,还是个未知数呢,现如今考虑的那么多干什么。若是因为秦韵的关系,一辈子当不了大官,只能当小官、闲官,就目前他的心态来说,那自是再好不过了,有钱拿,还不用劳心劳力。

“这你就放心好了,先不说以后,眼下我连会试都没过,就算以后真的有那一天,什么事情我张承延一肩担之,总不至于拿一个女子说事。”

李文山拍了拍他的肩膀,算是对他的赞赏,这家伙身上有一些江湖草莽身上的男子气概,举止之间不是那么太讲究。至于钱的事情,他自是答应了,说是明日就差人送过去。至于南下言州的事情,李家那边的计划是春分前后出发,到时候正好赶上清明前后抵达,到了之后就跑茶寨收茶,可能要到谷雨之后才能回来。

行程上张承延没什么意义,都听李家那边的安排,不过就是他的差事问题,现在他还是明雨斋的账房,所以这件事情如何绕不开李士宏,总不能一抬腿就跑了,然后说我是跟你儿子南下经商了吧。李文山也觉得有必要和他爹商量一下,借个人用一下而已,而且也只是个清闲的账房,想来问题不大。

说话间,倒是走过来一人,与张承延打招呼。这人倒是认识的,相识不久,年前与旧友走动的时候,在旧友家中碰巧相遇,是叫刘颜升。当时也交谈了一些时间,算是认识了。刚才上来这第三层,先是看见了李文山,便过来打招呼,倒是忘记看一看还有其他相熟之人了。

见面寒暄之后,刘颜升便说道:“那边有个小文会,几个好友聚在一起,琢磨着今晚能不能写一首诗词出来,现下张兄名气冠盖明州,不知道可有兴趣坐下来,我等也好请教一番。”

这个倒是没什么兴趣的,倒不是说这个文会太小,而是与这人虽是相熟,但还没到那个程度,可以坐下来一起谈论诗文。再者,今日出来是赏灯,眼下才不过刚进如文坊,还有许多地方都没去呢。

“这倒是多谢刘兄美意了,在下今日出来只是赏灯,至于诗词,倒是没什么想法,还是不去扫了诸位的雅兴。”

这位刘颜升倒是没有被拒绝的不快,又笑着和张承延聊了几句,这才回去。这人走后,李文山才说道:“看见没,这人怕是过来试探你的,幸好你没答应,你若是真的去了,那他才是骑虎难下,好生难堪呢。想不到啊,你现在名气竟然如此之大,只是在这里停留一会儿,就让这里的一个小诗会,差点儿都办不下去。”

“不至于吧,你是不是胡说的,刚才我与他聊的挺开心的啊。”话虽如此说,不过两人却也是带着女眷出了千召楼,继续赏灯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