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新中国六十年留学大事概览:194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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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1949年至1959年(2)

夏季***在北京俄语专修学校留苏预备部看望出国前留苏学生时表示,“国家经济建设迫切需要各方面的人才,许多专业在国内不能培养。国家决心派你们到苏联留学,这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周恩来向留苏预备人员提出“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努力学习、为国争光”的要求;中国驻苏联大使张闻天要求留苏学生“立场坚定、业务精通、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上半年高教部设立留学苏联预备生学科考试委员会。

7月25日周恩来在高教部举行的“欢送赴苏联及各国学习的留学生晚会”上向出国留学生提出“出国学习要身体好、学习好、纪律好”的希望。

周恩来总理说:“身体是学习工作的物质基础,你们今后的任务比我们这一代更重,一定要注重身体锻炼。第二,学习好。吸收外国的长处,化为我们的长处,这是我们民族的传统,现在我们更需要建设社会主义的科学知识,这一光荣任务放在你们身上,需要你们学好为祖国服务。第三,纪律好。青年人的好处是容易吸收新鲜事物,但容易骄傲,应当谦虚,学而后知不足,要尊重兄弟国家的法律和学习纪律。我相信,三五年后,等你们光荣完成学习任务回国,就一定能接替我们的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而奋斗!”

8月1日—3日选拔赴苏留学生考试在全国6大区中心城市北京、上海、汉口、重庆、沈阳、西安同时举行。

一九五四年

4月19日高教部印发《留学生注意事项》。

5月19日高教部呈报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1954年派赴东欧及亚洲各人民民主国家留学生的名额与专业分配方案》。

《方案》提出,第一,根据与各国签订的文化合作协定和国内建设需要而安排的留学生派遣计划总数为150人;其中民主德国50人,波兰20人,捷克29人,匈牙利14人,保加利亚12人,罗马尼亚14人,阿尔巴尼亚2人,朝鲜5人,蒙古4人;第二,留学专业的重点主要是所在国的语言、历史和艺术等特有文化,其次为该国的科技特长。

5月26日中共中央指示中国代表团发言人黄华在日内瓦召开的“印支国际会议”上向新闻媒体发表“关于美国无理扣押中国留学生问题”的谈话。

1955年4月,经中美双方数次非正式会谈,美方发表公告,允许留美学者来去自由,宣布对中国学者进行“复查”后可自由离境。

11月19日外交部和高教部印发《派赴苏联各人民民主国家留学生暂行管理办法》。

12月23日高教部印发《关于1955年度选拔赴各人民民主国家留学生的指示》中提出,选派赴印度、缅甸、印度尼西亚、英国等国家留学研究生20名。

12月23日高教部印发《关于1955年度由机关干部中选拔留苏预备研究生的指示》。

12月23日高教部和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由1955年度高中毕业生中选拔留苏预备生的指示》。

12月24日高教部和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1955年度(由高等学校)选拔留学预备研究生的指示》。

本年度高教部与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高教总署就两国相互派遣研究生和留学生事宜签订《关于交换研究生和留学生议定书》。

一九五五年

2月28日教育部印发《关于1955年度选拔高等学校教师赴苏联进行短期专业研究的通知》,决定从1955年开始选拔高校在职优秀骨干教师,到苏联高校或研究机构进行短期专业进修。

4月22日周恩来总理与印尼外长签订《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这是为妥善解决海外华侨的生存问题,更是为了与东南亚民族主义国家建立良好外交关系,新中国政府对华侨和华侨双重国籍政策进行的重大调整;该条约宣告放弃双重国籍,鼓励华侨归化当地,效忠于当地政府,从而扫除了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建立良好关系的一个障碍。

6月10日高教部印发《关于改善(在)国外留学生健康情况的指示》。

12月23日高教部印发《关于从资本主义国家回国留学生的分配工作和接待、管理工作的改进意见》,提出“发挥专业特长、照顾个人志愿、简化分配手续、丰富文化生活、提高接待标准、药费实报实销”等政策原则。

本年度中国向埃及派出7名留学生。

本年度中越两国签订双边文化交流协定。中国首次向越南派遣3名留学生。其后于1956年向越南派遣2名留学生。

一九五六年

1—2月高教部在《关于1956年度选拔(100名)高等学校教师赴苏联短期专业研究的通知》《关于1956年选拔留学预备研究生的指示》和《关于1956年由机关干部选拔留学预备研究生的通知》3个文件中,以及高教部和教育部在《关于削减1956年暑期从高级中学毕业生中选拔留苏预备生名额的通知》中,先后提出的选拔工作的主要标准,仍然是需要经过比较严格的“政治审查”。

2月21日高教部为落实周恩来总理关于“1956年至少应争取1000名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留学生回国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指示,拟订《关于争取尚在资本主义国家的我国留学生回国工作的通知》,其中称,据初步了解,尚在资本主义国家工作或学习的中国留学生仍约有7000余人,其中美国约5000多人,英国约700多人,日本约1000多人,法国约300多人;并且提出了争取他们回国工作的意见和办法。

4月高教部在《1956年工作计划要点》中提出,“根据中央关于派遣留学生应多派大学生出国作研究生,多派进修教师,少派高中生出国当大学生,并且以理工科为重点的方针”进行1956年、1957年的选拔工作。1956年留苏预备生计划将研究生数量增加到700人,本科生计划锐减为600人。

初夏朱德副主席访问苏联期间在基辅工学院会见中国留学生。

6月26日根据党中央关于“对在资本主义国家的我国留学生,均应普遍争取,但主要的是争取在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意大利、瑞士、西德、日本和澳大利亚的我国留学生,以及曾在这些国家大学毕业而转往其他地区的高级知识分子”的要求,高教部、公安部、外交部和内务部联合制定了《关于争取尚在资本主义国家留学生工作的几个问题》的文件。

6月外交部和高教部向国务院提交《关于向资本主义国家派遣留学研究生的请示报告》并获陈毅副总理批准。报告提出,根据外交、文化、对外贸易等部门及对外文化联络局对派遣留学生的要求,1956~1957年拟派往各资本主义国家留学生共50人。所指资本主义国家是印度、印度尼西亚、缅甸、埃及、阿富汗、英国、叙利亚、瑞典、芬兰、巴基斯坦、意大利、比利时、瑞士、挪威、丹麦等。

截至1965年1月,8年间共派出约200人,其中绝大多数是语言类留学生,学习自然科学的留学生仅21人。

8月教育部印发《关于派遣出国(进修)教师的规定》。

截至1957年底,教育部共派出231名赴苏进修教师;1955~1963年期间,中国共派出约700多名出国进修人员,约占同期派出留学人员的31%,高于同期派遣本科留学生的比例。

9月北京和上海相继成立“留美学生家属联谊会”。

11月国务院决定将争取在资本主义国家留学生回国的工作事务,由高教部交国务院专家局办理。

本年度中国和波兰两国高教部签订《关于派遣中国公民到波兰人民共和国学习和派遣波兰公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习的协定》。

本年度教育部门提出了向民族独立国家派遣“非通用语种”留学生计划:印度8人、印度尼西亚3人、缅甸3人、埃及3人、阿富汗3人、叙利亚3人、巴基斯坦3人。

该计划得到上述有关各国响应,根据该计划选拔的留学生于1957年陆续派出,其中多数国家如约接受中国留学生。

一九五七年

5月10日周恩来总理发表讲话指出,对在海外的中国留学生和学者“不管回国先后,一视同仁,并且来去自由”。

7月中国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胡耀邦在莫斯科参加第六届世界青年与学生联欢节时会见中国留学生。

8月6日高教部印发《关于供给留学生学习参考资料等问题的通知》。

11月17日毛泽东主席在苏联莫斯科大学接见数千名中国留学生。

毛主席对同学们说:“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你们的,你们青年人朝气蓬勃,正是兴旺时期,好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毛主席提出青年人应该具备两点,一是朝气蓬勃,二是谦虚谨慎。毛主席分析国际形势时提出:“西风压不倒东风,东风一定要压倒西风。”“世界上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最讲认真。”毛主席最后讲了三句话,“第一,青年人既要勇敢,又要谦虚。第二,祝你们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第三,和苏联朋友要亲密团结。”毛主席还到留学生宿舍看望经济系的两名留学生苏红和沈宁,并对他们讲:“努力学习,建设祖国,加强与苏联师生的友谊。”

本年度邓小平随***访问苏联期间接见中国留学生代表。

在听取留学生情况汇报后,邓小平表示,这些留学生都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宝贵财富,要很好地爱护,严格要求他们;不但要努力学习专业技术,还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要政治思想坚定,为增进中苏人民友谊做出贡献;要锻炼身体,劳逸结合,智力体力双丰收,才能成为国家有用的人才。

一九五八年

1月10日高教部、外交部印发《关于管理派赴各国留学生的规定》,并废止原有的留学生暂行管理办法。

《规定》明确各驻外使馆在管理留学生工作方面的任务,确定高教部征得外交部同意后可在驻外使馆内设留学生管理处或派专职干部或由使馆指定专人负责留学生管理工作。

3月19日—25日教育部在莫斯科召开苏联及东欧各国(片)留学生管理工作会议。

9月25日,教育部向各中国驻外大使馆转发《关于在莫斯科召开苏联及东欧各国(片)留学生管理工作会议的报告》。

3月24日教育部呈报国务院《关于1958年选派赴苏联进修教师工作计划的报告》。《报告》认为,实践证明,派遣教师出国进修的政策对于提高教师教学和科研水平的效果是比较明显的,因而派遣在职教师出国短期进修是派遣出国留学人员的一种好方法。

4月26日,国务院批复指出:“凡是国内能够培养的,或者和其他部门重复的,应尽量不派。”

4月15日—24日中共中央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会后,针对与苏联开展教育交流项目的问题,中国开始实施“少而不断”的政策,即仍继续维持一定规模的交流关系。随着肃清苏联教育制度的影响,开始实行逐步压缩派出留学生总量的政策。如1957~1965年期间,中国公费派往苏联的各类攻读学位的留学生总数为1821人,仅为1951~1956年期间6570人的27.72%。

本年度董必武等领导人在苏联莫斯科会见中国留学生干部学习班第8组代表。

一九五九年

2月27日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和教育部印发《关于进行选拔1959年度留学研究生、进修生和实习生的通知》。《通知》指出,所谓(出国)进修生,是指出国进修的教师;所谓(出国)实习生,是指科学研究人员出国实习。

1957~1963年期间,中国共派出进修教师和科研实习人员692人,占该时期各类留学人员总数2261人的30.61%,多于同期派出的本科留学生的数量。1961~1963年间,在实行大量减少派出留学人员政策时期,出国进修教师和科研实习人员的数量却占有较大的比例。如,1963年虽仅派出留学人员62人,但其中50%是进修教师和科研实习人员,即进修生和实习生。

4月13日—5月9日国家科委、外交部和教育部联合召开(第一次)留学生工作会议。

会议“工作报告”将新中国成立后派出留学生政策划分为3个基本阶段:即1950~1953年执行“严格选拔,宁缺勿滥”政策的阶段;1954~1956年执行“严格审查,争取多派”和“以理工科为重点兼顾全面需要”政策的阶段;1957~1959年执行“多派研究生,一般不派大学生”政策的阶段。

会议在回顾并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9年多来出国留学政策与留学生事务的成绩、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在保证质量和密切结合国内需要的前提下,力争多派出国留学人员”这样一个基本的政策性方针;会议在对留学人员做出“在国外的表现基本上是好的,绝大多数能够刻苦学习,成绩优良;整个出国留学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这一综合评价的同时,也指出了选派政策中存在的“质量不高,专业不全,缺乏长期规划,对基础理论专业重视不够”等主要问题。

会议公布,1949~1958年期间,中国共派出各类留学人员(包括与苏联援建的工业项目相关联而派出的实习人员,即进修生)有1万多人,已经学成回国的留学人员也已经达到了9000多人;其中约91%是派往苏联的留学人员,约8%是派往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留学人员,约1%被派往其他国家;留学生出国就读的专业大致有2/3属于理工科类,其他约1/3属于文科和社会科学类。会议还讨论了在外留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国外的管理以及回国后的分配使用等诸多政策问题,并做出了若干相应的规定。

会议还决定由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统一领导出国留学生事务,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自的归口管理工作。

7月27日,中共中央批转了《会议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