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逝去的风流(清末立宪精英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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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康有为

康有为又名祖诒,字广厦,号长素,广东南海人,1857年生。青年时期受业于朱次琦,到过香港,会晤今文经学家廖平,受到启示。

1893年,康有为考取举人。1895年进京会试,此时正值《马关条约》签订之后,他认为国家有遭列强瓜分的危险,联合应试举人一千余人进行“公车上书”,请求拒和、迁都、练兵、变法,同时提出改变官制和公举“议郎”的问题。旋中进士,授职工部主事。同年6月30日又单独上书,建议“设议院以通下情”,“凡有政事,皇上御门,令之会议,三占从二,立即施行”。又言:“会议之士,仍取上裁,不过达聪明目,集思广益,稍输下情,以便筹饷,用人之权,本不属是,乃使上德之宣,何有上权之损哉!”虽然提出了设议院,但所讲议院性质模糊不清,加之未提出制定宪法,尚未具有君主立宪思想。当年,他在北京组织强学会,创刊《中外纪闻》,并在上海设立强学会分会,创刊《强学报》,宣传变法维新。

1897年11月德国借口两名传教士在山东钜野被杀,派军队强占胶州湾以后,康有为赶到北京,数次上疏,“首言立宪”。1898年1月,他在《上清帝第五书》写道:甲午战争失败之后,泰西各国蔑视我国为非洲黑奴。若不变法,“恐皇上与诸臣,求为长安布衣而不可得矣”。伏愿皇上下发愤之诏,“明定国是,与海内更始,自兹国事付国会议行”,“采择万国律例,定宪法公私之分”。并提出变法第一策:“择法俄、日以定国是”,“以俄国大彼得之心为心法,以日本明治之政为政法”。“日本地势近我,政俗同我,成效最速,条理尤详,取而用之,尤易措手。”正式表达了他的君主立宪思想,主张效法日本明治维新。

这时有人保荐康有为,请光绪皇帝特别召见,光绪同意,但为恭亲王奕訢所阻。1898年1月24日,光绪命王大臣传康有为询问变法事宜。康有为阐述了变法的具体措施,驳斥了荣禄“祖宗之法不能变”的顽固思想。旋又应诏上书,将所著《俄大彼得变法考》和《日本变政考》等进呈给光绪皇帝披览。同时开始新的追求,大声疾呼:“能变则全,小变则亡,全变则强,小变仍亡”,“非大变全变骤变不能立国也”。强调指出:购船置械,可谓之变器,不可谓之变事;设邮便,开矿务,可谓之变事,未可谓之变政;改官制,变选举,可谓之变政,未可谓之变法。“变政全在定典章宪法”,“改定国宪”才是“变法之全体”。也就是说,只有制定宪法,并将其作为变法的总纲领,才能收到好的效果。日本如此而成效大著,“中国今欲大改法度”,“可采而用之”。

对于国家政体,康有为认为资本主义国家立法、行法、司法三权分立的制度最为理想,“今欲行新法,非定三权,未可行也。”并认为“三官之中,立法最要”,显示了他对民权的高度重视。

4月,康有为在北京成立保国会,以“保国、保种、保教”为宗旨。

光绪皇帝采纳了康有为的建议,1898年6月11日下定国是诏,宣布变法。接着召见了他,陆续颁发了一系列关于政治、经济、军事、教育、文化的改革诏令,使停滞死寂的社会顿时呈现出勃兴景象。

在百日维新期间,康有为未再上过立即制定宪法和召开国会的奏折条陈,但他一直没有忘记这两件大事。他认为,当前首要的急务是在宫中开设制度局,也就是成立一个由君主亲自挂帅,王大臣负责,十数名“通才”组成的“头脑”机关,以便统筹规划全局,条举总纲细目,权衡轻重缓急,制定宪法和法律章程,有条不紊地进行变法,并在适当时机召开国会。这一步做不到,其他都无法进行,即使强行变法,也只能搞得一团糟。所以他一再请求首先开设制度局。至于国会,他认为现在守旧官员盈朝,学校未兴,不到召开的时候。由于势力庞大的顽固守旧派坚决抵制,康有为开设制度局的计划流产。

慈禧决定10月与光绪赴天津阅兵以后,社会上盛传着届时直隶总督荣禄将要废除光绪的谣言。康有为主张让光绪召见督练新建陆军的袁世凯,结以恩遇,以备不测,挽救危局,未能如愿。光绪命康有为速往上海。继而慈禧太后发动政变,重新训政。

戊戌变法失败以后,康有为亡命日本。其时亦在日本的兴中会首脑孙中山觉得同是“逋逃客”,托日人宫崎滔天、平山周向康有为示意,与其商讨以后合作问题和救亡之策。康有为以帝王师自命,不便与革命党往还;且视孙中山一派为叛徒,深恐为所牵累,托事不见。以后革命派的陈少白向他历述清廷腐败已极,希望他改弦易辙,共同实行革命。他以保救光绪为职志,心如铁石,断然拒绝。

1899年4月初,康有为乘轮前赴加拿大,作短期停留后又放洋欧洲。5月底抵达英国伦敦,会见了英国前海军大臣柏丽斯子爵,请其说服英国政府帮助推倒慈禧政权,实行立宪,但未获得英国议院通过。

康有为再返加拿大,连日到各大城市会见华侨,发表演说,宣扬光绪的爱民德意,称其为自古所无的圣君,只有他才能救中国。并讲述变法的经过,痛诋西太后的罪行,极力鼓动华侨忠君爱国,齐心发愤,保救皇上。经其积极宣传鼓动,爱国华侨李福基、冯秀石、叶恩等于1899年7月20日创立保皇会。康有为任会长,派遣弟子分赴世界各地游说华侨,发展会员。数年之间,保皇会分布一百七十余埠,有会员百余万人。

康有为保救光绪的主要目的,是希冀有朝一日光绪执政,继续实现其君主立宪的宏愿,把国家推向近代化的道路。保皇会初期的活动,一是派人到各地建立组织,发展会员,募捐款项;二是猛烈攻击以慈禧为首的清政府;三是让慈禧归政,反对废立。1899年7至11月间,保皇会曾两次发动各埠会员电请归政,一次奏请皇上复政。1900年慈禧立“大阿哥”,企图废黜光绪皇帝前后,保皇会先后发电四十六处,每电皆数万数千人,“多言若果废上,另立新主,必皆不认,且必合众讨贼。”此外,保皇会还在海外创办中文学校、报馆、书局,传播弘扬中华文化,宣传君主立宪主张,介绍西方的政治思想,并投资经营酒店、银行、电车、矿山、铁路等工商企业。

康有为要求慈禧归政,大肆攻击政府,遭到清廷两次悬赏缉拿。1900年2月又悬赏十万两,购求康有为及梁启超之头。

为保救光绪,康有为与唐才常密商组织起义,坐镇新加坡主持一切。1900年义和团运动爆发,康有为认为时机已到,6月发出勤王布告,声明将起义兵“勤王讨贼”,“救皇上复位,重行新政”。7月又函劝各省督抚剿灭义和团,营救皇上。8月,起义被镇压。经此沉重打击,他完全丧失了武装斗争的信心,“不复再言兵事矣”。

1902年春,美洲华侨因西太后掌权,民不聊生,且视保皇会为“逆党”,纷纷致书康有为,主张革命自立。其弟子中革命思想也大为膨胀,有的主张推翻清政府。康有为视革命之说为叛己,一面致书其弟子,责备盛倡革命之“大谬”;一面发表公开书,告诫华侨只可行立宪,不可行革命。他说,中国由君主专制“必须历立宪君主,乃可至革命民主”,此一秩序决不可紊乱。要革命也可以,但要等到光绪皇帝遭遇不测之后。目前光绪皇帝健在,应当等待其复辟,“上定立宪之良法,下与民权之自由”。民权自由与革命是两个问题,欧洲十余国皆有民权,皆能自由,除法国实行革命外,其余各国皆有君主。由此看来,争取民权自由,何必定要出于革命?而且,革命未成,国家大遭涂炭,连民权自由也得不到了。“是故真有救国之心,爱民之诚,但言民权自由可矣,不必谈革命也。”

此时清廷正在推行“新政”,康有为批评新政没有抓住本原,认为当前最重要的是宣布颁布宪法、召开国会的期限,让人民从容研究。现在民智未开,不能骤立议院,但可先开地方议会,实行自治,开启民智;或先设一院以议庶政,且备顾问,作为权宜之计。他在宪政理论上没有做出什么贡献,反复强调的是君宪与民宪差别甚微,说二者皆“为立宪政治,民有议院政权则同。”“若立宪,君主既已无权,亦与民主等耳。”“民之实权不可失,故必求之;君主、民主之虚位,无关要事,则可听之。”

但在实际行动方面,康有为却走在了国内人士的前面。1902年8月18日,贝子载振奉使英国后路经加拿大维多利亚,该埠保皇会首领叶恩、李梦九等百余人往谒,上书请其劝告慈禧归政,实行地方自治,然后开设议院,“确立宪法,满汉民族同担义务,同享权利。”同年,康有为亲拟《请归政皇上立定宪法以救危亡折》,以数百万华侨的名义呈请代奏。该折除要求慈禧归政皇上,立诛荣禄、李莲英,尽罢内监外,还写道:现在的变法,必不能救国,因为无其根本而从事于枝叶,无其精神而从事于其形式。“中国者,民等四万万人公共之产也。国政者,民等四万万人公共之事也”。“民等之公产,则民等当公共保存之,当一切预闻之”。“故开议院以立宪法,与民权而听自治,此万国公共之法,而民等四万万之人民应有之权也”。“今欧美法至美密,而势至富强者何哉?盖以民权为国,乃其根本精神之所在也”。“是故有民权者昌,无民权者亡,有民权者盛,无民权者丧,此方今大地之势矣”。“伏乞下诏,立定宪法,以垂后世,立与民权,以保国祚。”此次上书开创了民间直接要求朝廷实行立宪的先例。

1906年9月1日清廷发布预备立宪上谕,康有为闻之大喜过望,以为“有预备行宪政之大号,以扫除中国四千年之秕政焉”,“君民同治,中国从兹不亡矣”;“皇上日渐有权,圣躬必可无恙,从此不复劳吾同志之忧矣”。当前中国所缺的是人民没有权利,假如实行立宪,有了民权,国即能强,“从今切近之急务,莫如讲宪政矣。”遂于1907年2月13日将保皇会改名为帝国宪政会,“以君主立宪为宗旨”,“以君民共治、满汉不分为本义”,具体纲领为尊帝室,扩民权,监督政府,讲求宪政之事。后来看到预备立宪的实际情形,他十分不满,认为政府行政,压制太甚,与立宪之政大反。

康有为和梁启超自1898年出逃到国外后,一直未得到朝廷赦免。预备立宪以后,康有为认为立宪国家均允许政党合法存在,从1907年起,即不断指示梁启超多方运动满族亲贵善耆、载泽、铁良、世续、载涛、载洵等人,开放党禁,以便回国开展活动,发展势力,将来成为中国第一大党。可是,由于种种阻力,他们的目的没有达到。

1908年11月,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接连去世,康有为在海外发出《光绪帝上宾请讨贼哀启》和《讨袁檄文》,并上书摄政王载沣,指出袁世凯在戊戌变法时出卖光绪,要求为光绪皇帝复仇。

1907年10月,康有为领导的帝国宪政会发动菲律宾、新加坡和香港的华商数万人推举代表入京,呈禀农工商部,要求速开国会,让人民参政。11月,澳洲的帝国宪政会电请召开国会。康有为也拟《海外亚美欧非澳五洲二百埠中华宪政会侨民公上请愿书》,要求“立开国会,以实行立宪”。1908年,帝国宪政会和南洋各支会都积极参加了请愿运动。在1910年的全国大请愿中,帝国宪政会会员陆乃翔被南洋雪兰峨华侨推举为回国请愿代表,后又兼任了澳洲华侨的请愿代表;美洲的帝国宪政会向载涛呈送了要求本年10月召开国会的请愿书。康有为本人也在第二次全国请愿后,起草了《代美国宪政会请开国会折》,上书政府,指出:“立宪、专制,政体相反。专制主之君,立宪公之民;专制家天下,立宪公天下”。筹备宪政,最主要的是召开国会,现在所搞的自治、警察、学校、审判等等,都是万国通行的国政,不能用来冒充宪政。请“立下明诏,定以宣统三年开国会”。还致书山东巡抚孙宝琦,指出“吾国日言立宪而未离乎专制”,请其联合各省督抚,要求“立开国会”。

1911年,康有为见民族危机日益严重,揭露内阁总理大臣奕劻是“一生以卖中国为业”的“卖国贼”,中国之败坏危亡都是他干的,阻挠立宪和国会也是他干的。最后以“五万万国民”的名义正告奕劻:“如能立请诏书,九月即开国会,可赦彼;或如欧人上下商价例,且许彼保相位。若不即开国会,则为举国公敌,为卖国大贼。吾五万万人虽无目无心,亦必不听彼安坐长生,以卖吾五万万同胞也。”

中华民国建立以后,实行君主立宪已无可能。1912年2月19日,康有为通知各埠会员,将帝国宪政会改名为国民党。但他仍然坚持君主立宪,反对共和。1913年创办《不忍》杂志,提倡尊孔。1917年与张勋等拥护溥仪复辟,出任弼德院副院长,失败后逃离北京。1927年3月逝世于青岛。著作有《大同书》、《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康有为政论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