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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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近现代关于文化的理论反思(5)

哲学人类学的基本立论基点是:人与其他动物相比在自然本能上相对弱小,人只有发展其后天的、人为的活动方式才能幸存与发展;而文化就是人用以弥补先天本能之不足的“第二自然”或“第二本性”。早在17世纪,法国著名思想家帕斯卡尔就在《思想录》中用诗化的语言揭示了人在自然天性上的脆弱和文化创造上的伟大。帕斯卡尔深深地迷恋着人这个“自相矛盾”的神秘的存在物,他说,“人只不过是一根苇草,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能思想的苇草。用不着整个宇宙都拿起武器来才能毁灭他;一口气、一滴水就足以致他死命了。然而,纵使宇宙毁灭了他,人却仍然要比致他于死命的东西更高贵得多;因为他知道自己要死亡,以及宇宙对他所具有的优势,而宇宙对此却是一无所知。”而真正系统发展起这一思想的是哲学人类学所代表的人本主义哲学学说。哲学人类学创始人、著名德国哲学家舍勒在1928年发表的《人在宇宙中的地位》系统阐述了人在宇宙中地位的双重性。他发现,在宇宙存在链条上,人这一高级存在形式在力量上或本能上同低级存在形式相比并不占优势;相反,“从根本上说,低级的是强大的,最高级的则是孱弱的”。但是,人并不因此而失去价值,相反,“人是比他自己和世界都优越的存在物”。这是由于人的自由和对象化存在方式决定的,即是说,精神成为人与万物相区别的本质特征。舍勒总结道:“按照原始关系,较高级的存在形式是较弱的,而较低的存在形式是较强的。换言之,原本孱弱的精神和原本强大的、即与一切精神的观念和价值相比盲目的欲求,通过不断演变,使隐藏在万物的表象后面的压抑[Drangsale]变成精神和观念而相互渗透,同时使精神变得生机勃勃,并赋予它以力量。”

舍勒所确立的这一哲学人类学的定位为很多哲学家所继承和发扬。德国生物人类学家格伦通过非特定化或非专门化范畴来确定人在生物学领域中的“先验的结构整体”,并由此为文化的起源确定了基础。他认为,从人的生物学领域来看,人与动物的最大区别在于人的“未特定化”或“非专门化”(unspecialization)。动物在体质上的特定化使它们可以凭借某种特定的自然本能在特定的自然链条上成功地生存,而人在体质和器官上则呈现出非特定化的特点,由此决定了人在自然本能上的薄弱。一些哲学人类学家曾对人与动物的这一本质差别作了大量的研究,他分析道,猿猴和一般的动物在生物学构造方面都比人更加专门化。例如,动物的器官往往适应于特殊的生存环境和各种物种的需要,这种专门化的结果和范围也是动物的本能,它规定了它在各种环境中的行为。而人的器官并不指向某一单一活动,而是原始的非专门化。例如,人的牙齿既非食草的,也非食肉的。因此,人在本能方面是贫乏的,自然并没有规定人该作什么或不该作什么。然而,正是由于人先天自然本能方面的缺憾使他能够从自然生存链条中凸现出来,用后天的创造来弥补先天的不足。这种补偿人的生物性之不足的活动,就构成了人的文化。因此,文化既超越自然,又补充着人的自然。格伦由此把文化称为人的第二本性。

应当说,哲学人类学的这些观点对于我们理解文化具有重要的启示。蓝德曼认为,仅从本能的角度来看,人的这种未特定化或者非专门化的确是一种缺憾,在异常艰难的自然条件下甚至会导致整个物种无法生存,但是,正是由此,人可以通过文化实现自我完善,使文化彰显了人类超越自然的本性。“尽管非专门化最初有消极的效果,但经过长途跋涉之后,它却具有不可估价的优点。专门化缺乏实际上相联于一高级肯定能力。因为人的器官没有被狭隘地规定在少数的生命功能上,它们可能具有多重作用。因为人没有被本能控制,人自己可以反思和创造。因此人缺少此则具有彼。人所缺少的专门化得到补偿,甚至超出了补偿。这是因为下列事实:人多种的能力和人的创造性,使人适应了变化的外在条件,而且通过创造活动和社会制度,使人更易生存。于是,人甚至远远超过了动物。尽管动物看来有更好的装备去进行生存斗争。用新的方法看,理性人类学实际上是正确的。理性实际上就是非专门化的必然相关物。”通过这种分析,蓝德曼清楚地表达了哲学人类学关于文化的独特理解:“文化是人类的‘第二天性’。每一个人都必须首先进入这个文化,必须学习并吸收文化。”显而易见,关于文化的生存论理解不仅对于我们界定文化范畴,理解文化的起源和文化的生成问题十分重要,而且对于我们全面理解人的本质规定性和人的生存发展也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这样的文化理解显然比关于文化现象的单纯的知识论描述更能突显文化在人的生存和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和地位。

四、关于文化的历史性理解

在20世纪的文化理论发展中,除了价值论研究和生存论研究把文化与人的本质规定结合起来,开辟了文化研究的一种重要范式,另外一些理论家,主要是历史哲学家开始把历史研究和文化研究结合起来,自觉揭示历史的文化内涵和文化在历史研究中的重要作用,这同样开辟了文化研究的一种重要范式。

在人类关于自身历史的反思中,一般地记叙重要历史事件的历史学科是十分古老的学科,但是,致力于思考诸如历史的动力、规律、过程和目的,以及探讨历史认识和历史理解的性质等问题的历史哲学学科的兴起则是相对晚近的事情,一般认为是从18世纪意大利思想家维柯开始的。在近现代的历史哲学流派中,以斯宾格勒、汤因比和雅斯贝尔斯为代表的文化形态史观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作为哲学与历史学视域相融合而形成的历史哲学研究,在人类的文化理解上形成了很独特的思想:一是基于文化的规定性来揭示历史的内涵和深层本质;二是基于文化和文明形态的演变来理解历史演进和发展的机制和内涵。

斯宾格勒的历史哲学以文化形态学或历史形态学而著称。他在《西方的没落》中明确指出,“人类的历史没有任何意义,深奥的意义仅寓于个别文化的生活历程中”;而且人只有在文化中才有自己的历史,因此,研究历史应当从具体的文化入手。他批判把历史分成“古代史—中古史—近代史”的托勒密史学体系和欧洲中心论,提出史学的哥白尼体系,这就是文化形态史观。斯宾格勒把人类高级文明历史划分为八大文化形态,这就是埃及文化、巴比伦文化、印度文化、中国文化、古典文化、阿拉伯文化、墨西哥-玛雅文化和西方文化。他特别指出,文化形态史学研究的是文化有机体和文化形态,是“活生生的自然”;揭示的是有机必然性,而不是因果必然性;昭示的是文化的宿命,而不是历史的规律。斯宾格勒用诗化的语言描述了文化的兴衰生灭,以及文化对于生命的内在本质联系。他把文化看作一种活生生的有机体,“我看到的是一群伟大文化组成的戏剧,其中每一种文化都以原始的力量从它的土生土壤中勃兴起来,都在它的整个生活期中坚实地和那土生土壤联系着;每一种文化都把自己的影象印在它的材料、即它的人类身上;每一种文化各有自己的观念,自己的情欲,自己的生活、愿望和感情,自己的死亡。这里是丰富多彩,闪耀着光辉,充盈着运动的,但理智的眼睛至今尚未发现过它们。在这里,文化、民族、语言、真理、神祗、风光等等,有如橡树与石松、花朵、枝条与树叶,从盛开又到衰老。——但是没有衰老的‘人类’。每一种文化都有它的自我表现的新的可能,从发生到成熟,再到衰落,永不复返。世上不只有一种雕刻、一种绘画,一种数学,一种物理学,而是有很多种,在其本质的最深处,它们是各不相同,各有生存期限,各自独立的,正和每一种植物各有不同的花、果、不同的生长与衰落方式是一样的。这种种文化是纯化了的生活精髓,它们和田野间的花儿一样无终极目的地生长着。它们和动植物一样属于歌德的活生生的自然,而不属于牛顿的死板的自然。我把世界历史看成一幅无止境地形成、无止境地变化的图景,看成一幅有机形式惊人地盈亏相继的图景。”虽然斯宾格勒这些诗化的语言并不是对文化的理性的和精确的界定,但是,从这些具有震撼力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斯宾格勒是从活生生的文化形态来理解历史内涵的,他反对把文化视作给定的、僵死的东西的集合。在他看来,人类精神一旦变成成熟的、给定的文化形态,就成为僵化的东西。真正的文化是具有内在的生命力的,它通过自己的有机生长和盛衰变化来展示人的丰富的生存,来不断超越给定的文化形态,推动历史的演变。在斯宾格勒看来,文化形态史观研究的是各种文化有机体所经历的春夏秋冬的生命历程,是人类精神涌动的历程。斯宾格勒关于文化形态的有机体的命运的结论是极端悲观的,他断言,僵死的文明是所有文化有机体的宿命,迄今为止,在人类八大文化中,除了西方文化以外的七大文化均已死亡,变成没有历史的僵死的文明,而西方文化也正在走向没落。

与斯宾格勒一样,注明历史哲学家汤因比同样把自己的研究定位于文化或文明形态的研究,他认为,研究历史不应该只局限于一个民族国家,而必须放到一个更大的整体的关联中加以把握;进而,研究历史也不应当笼统地指向人类全体。社会生活的不同层面在全球化或世界化的程度是不同的:经济层面几乎全球趋同;政治层面也在逐步走向世界性;而文化层面,则是各个社会形态保持区分的根本内涵;因此,历史研究的单位应当是特定的社会,即文明。与斯宾格勒不同,汤因比视野中的文明形态不止8个,而是20余个,如西方社会、东正教社会、伊朗社会、阿拉伯社会、印度社会、远东社会、古希腊社会、叙利亚社会、古印度社会、古中国社会、米诺斯社会、印度河流域文化、苏末社会、赫梯社会、巴比伦社会、埃及社会、安第斯社会、墨西哥社会、尤卡坦社会、马雅社会等;此外,还有流产的远西方基督教文明(凯尔特边区)、流产的斯堪的纳维亚文明,以及波利尼西亚人的文明、爱斯基摩人的文明、游牧民族的文明、奥斯曼人的文明、斯巴达人的文明等停滞的文明。汤因比的研究重点也是文明形态中所包含的文化精神或文化模式,因为这构成了人类历史的主要内涵。他的《历史研究》集中探讨各种文明的起源、生长、衰落和解体的机制,在他看来,每一种机制的深层内涵都与人类文化、精神或人的自由的状况密切相关,例如,文明的起源在于“挑战与应战”;文明的生长在于“精神的自觉与自决”(超人的退隐与复出);文明的衰落在于“自决能力的丧失”;文明的解体在于“社会体的分裂与灵魂的分裂”。因此,在揭示文明演进的内在机制时,汤因比在自然法则和自由的交互作用中突出自由的意义。他指出,“人不仅生存在一种法则的支配之下,而且生存在两种法则的支配之下。这两种法则中的一种就是神的法则;这种法则就是用了另一个更为光辉名称的自由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