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以孝励人(中国孝文化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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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悠悠千年话旌表(3)

1.孝女曹娥投江寻父

东汉时期,有位叫曹娥的女子,是会稽上虞人(今属浙江),父亲曹盱是位巫师。有一年五月五日,县里举行迎江神的仪式。曹盱沿江跳舞迎接江神时不幸溺水而亡,尸体一直没有找到。曹娥年仅14岁,沿江大声痛哭,想要寻找尸体,哭声昼夜不绝,这样过了十多天,曹娥投江死去。县长度尚听说曹娥的孝行后,将曹娥改葬在江水南岸道边,并为其立碑,令邯郸淳撰写碑文。从此以后,在地方政府和一些文人学士的倡导和渲染下,曹娥的名声越来越大,被后人视为中国古代孝女的典范。北魏时期的姚女胜少年丧父,没有兄弟,母亲怜爱她,尽心守护养育她。姚女胜六七岁时,就有孝顺之心,别人提到她的父亲,她就哭泣垂泪,邻居们都感到惊异。姚女胜15岁的时候母亲去世了,她不停地哭泣,好几天滴水不进,因哀伤过度而死。太守崔游为她筑墓树碑,亲自写了碑文,表彰她居住的里巷,还将她比作孝女曹娥,把她居住的里巷改为上虞里。曹娥的事迹影响深远,直到现在,浙江还有曹娥江、曹娥镇等地名。曹娥碑现已不存,碑文见《古文苑》卷十九。现录于下,供读者欣赏。

孝女曹娥者,上虞曹盱之女也。其先与周同祖,末胄荒流,爰兹适居。盱能抚节按歌,婆娑乐神。以汉安二年五月五日时迎五君。逆涛而上,为水所淹,不得其尸。娥时年十四岁,号慕思盱,哀吟泽畔,旬有七日,遂自投江死,经五日抱父尸出。以汉安迄于元嘉元年青龙在辛卯,莫之有表。度尚设祭诔之,辞曰:

郁伊孝女,晔晔之姿。偏其反而,令色孔仪。窈窕淑女,巧笑倩兮。宜其室家,在洽之阳。大礼未施,嗟伤慈父。彼苍伊何?无父孰怙!诉神告哀,赴江永号,视死如归。是以眇然轻绝,投入沙泥。翩翩孝女,载沉载浮。或泊洲渚,或在中流。或趋湍濑,或逐波涛。千夫失声,悼痛万余。观者填道,云集路衢。泣泪掩涕,惊动国都。是以哀姜哭市,杞崩城隅。或有尅面引镜,剺耳用刀。坐台待水,抱树而烧。于戏孝女,德茂此俦。何者大国,防礼自修。岂况庶贱,露屋草茅。不扶自直,不镂自雕。越梁过宋,比之有殊。哀此贞厉,千载不渝。呜呼哀哉!铭曰:

名勒金石,质之乾坤。岁数历祀,立庙起坟。光于后土,显照天人。生贱死贵,利之义门。何怅华落,飘零早分。葩艳窈窕,永世配神。若尧二女,为湘夫人。时效仿佛,以昭后昆。

2.张敷思母哭父

南朝宋的张敷,生下来母亲就死了。张敷五六岁时,通过询问他人,知道了母亲早亡这件事,虽然他还是个孩子,就常有感伤思念的样子。张敷到了十几岁时,到处寻求母亲的遗物,母亲的遗物几乎都已散失,只得到一把扇子,于是将扇子小心翼翼地收藏在盒子里。每当感伤思念时,就打开盒子对着扇子流泪。看到姨母时,就悲伤抽泣。张敷的父亲亡故后,张敷服丧十多天后,才喝了一些水,丧葬事办完,他仍然不吃盐和蔬菜,身体消瘦得病。张敷的伯父每次劝他,张敷就更为悲痛,哭得死去活来。伯父叹气道:“我本想劝你节哀,可是你却更加悲痛了。”从此伯父也不再去劝他。不到一年,张敷就死了。皇帝听说后旌表他的孝道,追赠侍中,将他居住的地方改名为孝张里。

3.张志宽与母连心

唐朝的孝子张志宽,隋朝末年父亲去世,在为父守丧的过程中因悲伤过度而变得瘦骨嶙峋,邻里人常称赞他的孝行。当时有贼寇四处抢掠,因为听说张志宽的好名声,独独不侵犯张志宽居住的地方,邻里百余家因此而免于灾难。后来张志宽做了一里之长,一日忽然心神不宁,急忙跑去找县令,要请假回家。县令看他焦急,问出了什么事情。张志宽说:“我的母亲肯定出什么事情了。过去母亲觉得不舒服,我也会有同样的感觉。我刚才感到心痛,母亲一定是病了。”县令听后很生气,对张志宽说:“你这简直是妖妄之辞!”一怒之下把张志宽关进了监狱。县令派人去看张志宽的母亲,没想到果如张志宽所言。县令非常惊异,宽慰了张志宽,放他去看望母亲。等到母亲去世,张志宽背土筑坟,在墓旁盖了小屋守孝,亲手种植了千余株松柏。唐高祖李渊听说后,派遣使者前往吊唁,旌表了他居住的里巷,还封官赐物给地。

4.刘氏尽心孝顺婆婆

明朝有个刘孝妇,服侍婆婆非常恭谨。有一次婆婆患病,刘氏刺破身体用血和药给婆婆服用。丈夫去世后,刘氏种菜供养婆婆。婆婆后来患病不能动弹,刘氏昼夜侍奉汤药,为婆婆驱赶蚊蝇不离身边。婆婆身体溃烂,席上生出蛆虫,刘氏为她咬掉蛆虫,以后就不再生蛆虫了。婆婆病危时,刘氏割下自己的肉给婆婆吃,婆婆稍微转好了一些,一个月后去世了,棺木停放在屋旁。刘氏想送棺木回乡与公公安葬在一起,但没有这个能力,为此痛哭了五年。明太祖知道后,派人赐给刘氏一套衣服,二十锭钞,令地方官将棺木送回安葬,在刘氏的家门予以表彰,免除了徭役。

5.曹溥孝母

清朝南通州余西场人曹溥,是余西地区家喻户晓的大孝子。4岁时父亲去世,多亏母亲梁氏将其教育成人。曹溥侍奉梁氏非常孝顺。曹溥刚17岁的时候,梁氏瘫痪,卧床七年不能动。曹溥倾尽家资遍寻名医为母亲治病,但都未痊愈。在这七年之中,曹溥日夜陪伴母亲,亲自扶抱着母亲,亲自为母亲调制饮食,脏衣便器亲自洗涤。梁氏去世后,曹溥哀痛至极。以后每逢忌日,都要祭祀母亲,俯地号哭,等曹溥年老时还坚持这样做,对母亲的哀悼,终身如一日。光绪《通州直隶州志》卷十三人物志中有曹溥传;在余西场示意图中,明确标注了“皇清旌表孝子曹溥之坊”的位置。嘉定《曹氏家谱》列传中,除详细记述曹溥孝母外,还记录了官员对其表彰:“圣朝以孝治天下,乾隆二十年,蒙督学梦公麟,州守王公继祖给《敦伦风世》匾额,载入盐志;乾隆二十六年,又蒙督学刘公墉,州守张宗衡给《莱衣继美》匾额,加批载入州志,崇祀忠孝祠。”

再来看两个兄弟之间相互友爱的例子,他们在遇到灾祸时都先想着对方。

1.姜肱与弟弟“大被同眠”

东汉时期的彭城人姜肱,与两个弟弟都以孝行闻名当时,彼此间相互关爱,常常同起同睡,结婚了还不忍心分开。“大被同眠”“情重姜肱”都是指的此事,比喻兄弟之间的友爱。姜肱和弟弟有一次夜里赶路遇上盗贼,盗贼想杀人灭口,姜肱兄弟两人都争着去死,盗贼最后把二人都释放了,就抢了些衣服钱财。姜肱学问做得很好,远方的学者三千多人都前来请教。皇帝听说了姜肱的贤孝,想征召姜肱当官,但姜肱不应征聘。皇帝曾想让画工绘下姜肱的样貌,打算宣示朝野。但姜肱谢绝了皇帝的好意,他躺在幽暗之处,用被子把脸遮住,说自己患了头晕症,不能见风,到最后画工也没能见上姜肱一面。

2.郎方贵兄弟争死

隋朝时期的郎方贵是淮南人,和堂弟郎双贵一起居住。开皇年间,郎方贵因为外出遇上下雨,淮水水位泛长,在渡口借渡时,船工发怒,把郎方贵的手臂打折了。郎方贵回到家中,郎双贵看到哥哥的手臂大吃一惊,赶紧问是怎么回事。郎方贵就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弟弟。郎双贵越想越气愤,于是跑去渡口找到那名船工为哥哥解气,没想到一气之下将船工殴打致死。守渡口的人捉到郎双贵送到县官那里。县官询问具体情况,认为郎方贵应当负主要责任,应当被处死,郎双贵连坐,应当流放。兄弟二人争着做首犯,县官不能决断,于是把兄弟二人送到了上一级的州府。兄弟争着把罪过揽到自己身上,州官也不能定断,二人争着要投水自尽。州官把这些情况上报给皇帝,皇帝听到后感到很惊异,特别宽恕了兄弟二人的罪过,还旌表了他们的门闾,赐帛百段。郎方贵后来还做了州主簿。

(三)累世同居

累世同居是我国传统社会中一种比较特殊的家庭模式,相对于传统的小农家庭来说,他们是“大家庭”,几世同居,过着财产公有、共同生产、共同消费的集体生活,被称为“义门”,奉为社会楷模。史书中还有“累世同爨”、“同居合爨”等说法。“爨”是指灶,“同爨”、“合爨”、“共爨”等都指同灶炊食,一起同居,不分家,都是指的这种大家族。宋朝时期,有户陈姓大家族,十三世同居,长幼有七百余口,不雇一个佣人,上上下下的人都很和睦,没有一个人乱传闲话。陈家每次吃饭时,大家都一起坐在一个大厅堂里吃饭。陈家养了一百多只狗,也都在一个槽子里吃食,如果有一只狗还没来,这一群狗都会等它,不肯先吃。数百人同居共食的大家庭,要有相应家规约束才能保证家庭生活有序有效地运行。陈家就有家法来规范子孙,有专门管事的人员,还建立了书堂教诲儿孙。

在正史中,这种累世同居的记述多放到《孝友传》和《孝义传》中,其实仍与孝悌观念密不可分。孝是敬顺父母,悌指友爱兄弟,一个人如果能善待父母兄弟,推而广之,就能忠君爱国。而且这种大家庭对周边的居民有着较大的影响,政府还可以通过这些大家庭加强对地域的控制,因此历代统治者都重视对这种同居的大家族给予嘉奖。以下是几个同居大家庭的例子。

1.张公艺百“忍”持家

郓州寿张人张公艺,正德修身,礼让齐家,从北齐至唐朝九代不曾分家,在北齐、隋朝、唐朝都曾被旌表。唐高宗去泰山封禅路经郓州,早听说张公艺一家的大名,便前往张公艺家,想询问为何能九世同居,家道还如此仁善和睦。张公艺听说了皇帝的来意,随即让人取来纸笔,书写了一百多个“忍”字。高宗看后感慨万千,为之流涕,赐给张家丝织品作为褒奖。张公艺是我国历史上治家有方的典范。据说他的族人曾把张公艺一生中忍让的事迹记录下来,写了一部《张公百忍全书》,其中的《百忍歌》在民间流传很广。

2.刘君良六院共一庖

刘君良是瀛州饶阳县人,四世同居,族兄弟之间就如同亲兄弟,家门之内即使是一斗粟一尺布都无所私。隋朝大业末年,天下闹饥荒,刘君良的妻子劝刘君良与兄弟分居。妻子怕刘君良不同意,于是想了个办法,窃取院子中树上的幼鸟,交错放在巢中,使群鸟争斗鸣叫。家里人都感到奇怪,妻子这时对刘君良说:“天下就要大乱了,在这争斗之年,禽鸟尚且争斗不相容,何况人呢。”刘君良听从了妻子的建议,与兄弟分居。一个多月后,刘君良才知道中了妻子的诡计。半夜里,刘君良揪着妻子的头发大呼:“你是破家之贼啊。”他召集来各位兄弟,涕泪交加以实相告,当天晚上就休掉了妻子,又与兄弟们同住在一起,情谊与当初一样。此时天下大乱,乡人们都依着刘君良家修筑土城,有数百座之多,因此命为义成堡。唐朝武德年间,深州别驾杨弘业到刘君良家中,看到六院共用一个厨房,子弟都很有礼节,赞叹而去。贞观六年(632),刘君良一家被旌表。

3.张闰叔侄互谦互让

张闰是延安延长县人,八代不曾分家,家中有一百多口人,没有碎语闲言。每天,姑娘和媳妇们聚集在一间屋子里做针线活,做完后就收集起来存在一间库房内,各自的屋中都没有私藏。家中有幼童啼哭时,伯母叔母们看到了就抱起孩子,给孩子喂食。家中的某个媳妇回娘家探亲时,其他的媳妇就共同给留下的孩子哺乳。大家在一起亲密无间,女人们不在意谁是自己的孩子,孩子们被大人们一起抚养,也弄不清谁是自己的母亲。张闰的兄长张显去世后,张闰便把家中事务托付给侄儿张聚。张聚推辞道:“叔叔,您才是父亲辈,叔叔应当主持家中事务。”张闰说:“侄子是嫡长子,兄长去世后,侄子应当继承,管理张家。”两人谦让推辞了很久,终于托付给了张聚。张家良好的家风令人羡慕,即使官宦之家也自叹不如。元朝至元二十八年(1291),朝廷旌表了张家。

4.“孝义之门”浦江郑家

浦江人郑濂一家,也是世代住在一起不分家的大家庭。祖上曾被旌为“义门”,还曾被表为“东浙第一家”。每遇战祸的时候,因为家族的好名声,郑家往往避过灾祸,还能保全附近的居民。郑家经宋、元、明三朝,历时三百多年。

按照郑氏家法,由一个人来管理家族中的事务。郑濂受到明太祖朱元璋的赏识,他的弟兄们也因此逐渐显赫。郑濂去京城,太祖问他如何治理才能使家族长久地维持下去。郑濂回答说:“恭谨地遵守祖训,不听妇人之言。”太祖认为很有道理,还赐给他水果。郑濂拜谢了赏赐,把水果揣在怀中回到家中,将水果剖开分给家人。太祖听说这件事后很是赞叹,想要赐给郑濂官职,郑濂以自己年老而推托掉了。

有人状告郑家人结交奸人,官吏来郑家抓人,郑家兄弟六个都争着想去,郑濂的弟弟郑湜主动跟着官吏前往京师认罪。当时郑濂在京师,告诉郑湜说:“我是长兄,应当去顶罪。”郑湜说:“哥哥您年纪大了,还是我自己去吧。”两个人争着要入狱。太祖听说这事召见了二人,说道:“有这样品行的人,可能跟着别人去犯罪吗?”于是就宽恕了他们,并马上提拔郑湜为官,还命令他推举几人做官。郑湜推举同郡的王应等五个人,太祖都赏赐了官职。郑湜后来当官很有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