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杂志小说月报·原创版(2016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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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火星居民的地球梦(1)

要问谁是当今最伟大的男人,刘书巧一定会毫不犹豫告诉你,埃隆·穆斯克。

埃隆·穆斯克是谁?估计没有很多人熟悉。如果简单告诉你,这个帅气而疯狂的小子和他的私人太空探索公司也许就是实现人类去火星旅行的有力推动者和实现者,并已宣称未来自己将在火星上退休,你除了咂舌,还有办法抵御吗?

外貌平淡,投到人堆儿里绝对找不见的刘书巧,就因为“我要去火星”的宏图大志变得不一般起来。二十多岁风华正茂的刘书巧,闺房里不见藏着漂亮衣衫的衣橱,也没有把脸当成试验田,那些需要做精确化学配比的化妆品的瓶瓶罐罐,也只有桌上最简单的两三样,女孩子都喜欢的各种卡哇伊的玩具装饰品也找不见。小屋里除了书架上积存多年的太空探索宇航类的杂志简报,便是她千辛万苦淘买的各种航天模型,各式火箭、飞船、航天飞机、月球车、卫星,甚至还有一个中国“长三”火箭发射神舟飞船的拼插模型,它们或精致或简陋,都被擦得油亮摆放齐整。一个宇航员登陆火星的小沙盘被乖巧地摆放在床头小茶几上,那是前男友当初花心思去求在美国的发小买来向她求爱的信物,据说花了快两百美金。也是因为这个东西,她把他奉若知音,死心塌地谈起了人生中第一场恋爱。靠床的墙上贴了一幅地图大小的星空图,还专门让爸爸搞了许多电珠和几盏小灯,顺着星空图的边缘将电珠串起来,亮起来忽闪忽闪。无数个夜晚,刘书巧就把自己关在这氤氲着的神秘宇宙氛围里独自冥想,她在这里快乐过、悲伤过。最小最轻的水星、最亮最灿如钻石的金星、最大的木星、扁圆的土星、蓝色冰冷的天王星、风暴迭起的海王星,每一个都给予刘书巧无限遐想,然而令她幻想最多的还是那个热情神秘的红色星球——火星。因为那里有可能成为人类新的寄居地。

去年春末夏初,她甚至瞒着父母和男友憋在这间小屋,参加了荷兰“火星一号”招募首批火星居民的报名,小心仔细在网上填报了长长的问卷,精心做了自述和视频,还缴纳了十一美元的申请费,即便招募通告说得很清楚,这是一次有去无回的旅行。但她看着墙上那团火红的星球,心中充满力量,总在想象二十年后的自己,人到中年,健壮结实,有丈夫孩子家庭美满。无疑,丈夫就是男友。这点她很肯定。她甚至开始斟酌是提前告诉家人真相,还是悄悄不告而别,怎么表述才能让他们少些难过,甚至像童话里的田螺姑娘那样,把家里拾掇得干净整洁,做好的饭菜放在锅里,然后留张字条,悄悄离开。但是越想越觉得难过。最折磨人的那几天,她总是看着男友默默流泪,也不说话。让男友好一通紧张,以为恋人发现了什么,情急之下,就交代出在KTV唱歌喝多酒,亲了陪唱小姐的事。她顿时傻了,脑海里的美好不舍统统暂且隐去,注意力全放在地球上的事儿了,谁叫咱还是地球人呢?

如今,小屋的一切如同昨天一般新鲜,主人却不见了。

北京西客站三站台。一辆列车刚刚停稳,带着跑了一路的风尘,刚歇下脚,喘粗气的声音似乎还未消退。各个车厢的门已迫不及待地打开,仔细整理了仪容的乘务员小姐已光鲜笔直地站在车门旁,淡然地目视着即将进入这座城市的人流被很快淹没。

刚下火车,刘书巧便被滚烫的阳光紧紧捆绑,后边下车的乘客对炽烈骄阳的惊呼和一点抱怨,她不以为然。拿出纸巾蘸着脸上脖子上瞬间密集逼出的汗水,心中竟然有些愉悦。到底是北京的太阳,敞亮,把锁在体内沟沟壑壑角角落落的霉湿阴寒全掀开了盖子,好好晾晒一番,吐气也顺当了许多。站在车旁,身旁荧光绿的箱子对她而言显得有些庞大,她好像还在努力适应着脚下稳妥坚实的地面,还有北京这座颇具新鲜感的城市。

都走到站前广场了,刘书巧脑子里还盘旋着那个叫她“阿姨姐姐”的小女孩的问题。那个住在下铺乖巧到人见人爱的小姑娘歪着脑袋,无比严肃地问刘书巧到底会不会笑,尽管她的母亲已尴尬地使劲嗔怪着女儿的失言。刘书巧还是绽放了一天一夜旅途中唯一的笑容,尽管脸部肌肉有些僵硬,却是由衷的。

关于笑的话题在脑子里终于淡出,刘书巧还没有想好去往哪里。她站在广场公交车总站,目送着一辆一辆车驶向四面八方。终于下定决心跳上一辆。拽着大箱子,还没站稳,眼尖的售票员的嗓门已亮堂堂地脆响提示:“前面那个穿彩色衣服的姑娘,买票了吗?”

不用回头,也不用四处张望,刘书巧便知说的是自己。她低头,一头红发披散胸前,荧光色和冰淇淋色铺满一身,她从印着大嘴猴的蓝色背包里,慢吞吞地摸出钱包。她未来的日子里急需这些色彩带来存在感,当然还有喜悦和热情。

她付了到终点的车费,还是不知去往哪里。她漠然地看着车窗外,随着起伏的车身,窗外的街景像一幅画轴被缓缓拉开,从热闹到繁华,再归于城乡接合处的粗陋,仿佛完成一次穿越,令她有点恍惚。终于视线里飘来一个有趣的名字,“火星旅社”,心动了动。火红简陋的招牌配上一栋明显是城中村的农民为了增加拆迁款临时搭建的“小炮楼”,本来非常契合周围凌乱粗简的环境,然而离地万里的名字,又令它和周遭显得不搭调,有了隔膜。

等到饥肠辘辘,一身汗泥捆在身的刘书巧拉着箱子站在“火星旅社”前台大嫂面前时,时间距离下车已过了快三个小时。大嫂比成手枪状的手势足以令她欢欣鼓舞到忽略那张提高警惕的大饼脸带给自己的别扭感。一月八百,独立居住。这已是她刚才打听的所有店家给出的最低报价。虽然房间小如鸟笼,哪里都黑乎乎脏兮兮的,还有一股子怪味始终尾随,她还是选择住下。毕竟前台墙上并排挂着两幅火星图,多少给了她点安慰。

刚刚从冷气开得十足的金汇写字楼走出来,叶明菊立刻被室外的湿闷挡住口鼻,气息也明显不够用了,脑子有点眩晕。看着身边轻巧穿过的绿色出租车,她还是决定走上一段,去坐公交车。一路上任由“三万起”“月息五分”“半年”几个词语在脑子里上下翻腾,心跳也在这样的斟酌中变得快起来。昏头昏脑低着头走,冷不防被臂戴红箍身穿黄绿马甲的女交通协管一声断喝:看着路,红灯!她才发现自己已越过立交桥下的斑马线几步,几米外,一辆辆车子从眼前飞驰而过。身上的汗猛然凉下来,迅速传导至手指尖,冰凉潮湿。她慌忙退回到等待过马路的人流中,用手去冰镇一下又红又烫的脸颊。她扭头看见右手马路边有一家店铺正在装修,屋里地面上凌乱的材料还未收拾干净,深棕色烫金的招牌已牛皮烘烘挂出来了:万博通投资理财咨询公司。和它隔着两间店铺就是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大门。叶明菊觉得好笑,真会找地头,和政府机关当邻居,估计又能添不少信任分。是啊,早听说今年在街上只要有新铺装修,看都不用看,一定是投资理财公司开张。果真应验。真是全民抓钱的节奏啊。

叶明菊从前工作的厂子是生产汽车的,她是材料员,要上夜班。虽没有一线工人那么累,但耗时间,而且工资也低,好像除了紧紧巴巴的日常用度,手里再也没啥余钱。尤其是女儿上了初中,开始有了课外辅导班以后,低微的工资令她时常感到呼吸不畅。不过直到丈夫出事后,她才下决心办了辞职。

回到家中,叶明菊把头发胡乱绾起,系上围裙,手脚麻利地开始准备晚饭。菜是一早去早市买来放在冰箱里的,还都保持着饱满和新鲜。扁豆茄子丝瓜红苋菜,还有已收拾好上锅的红烧小排,叶明菊对晚餐格外在意,因为今天,是丈夫刘万福回家的日子。这些都是他爱吃的。

叶明菊只有在厨房,缠绕在身上的一切烦乱和不如意才会自然降落在煎炸烹炒中,暂时隐去。这两年,她更是把做饭当作一种最好的解压方式。看着那些红黄绿黑白在“刀光剑影”下侍弄出需要的形状,接着被赋予了香气和滋味,各种食材调和,在锅里毕毕剥剥欢跳之后,成为想象中的模样,生活在叶明菊看来就有了希望。

这会儿,菜已上桌,诱人的香气刺激着嗅觉,味蕾也充分活跃起来。窗外传出邻居菜下锅烹炒的声音,不知谁家的孩子在不停地哭叫,连续凄厉,让坐在沙发上歇息的叶明菊心慌意乱。她看看表,拿出手机拨号,电话里的男声告诉她,已经进市区了,马上就到。她长出一口气,立即起身去厨房拿出早就泡上的西瓜,切成条形小块,搁在果盘里还是完整的形状,再放进冰箱,吃时干净又方便。叶明菊很讲究生活细节,所以无论经济条件再紧张,外人见到的永远都是她光鲜讲究的样子。叶明菊年轻时,样子很招人,即便人到中年,眼波流转间,端庄与妩媚还是分分毫毫流泻溢出,更多了些成熟从容,韵味自是年轻时不曾拥有的。

现在的年轻人不是靠相亲就是通过网络聊天认识谈恋爱,在这点上,马上就要过五十岁生日的叶明菊可比他们更浪漫。因为这爱情,是她努力争取来的。

刘万福是参加过“两山轮战”的战斗英雄。一次夺取高地的战斗中,刘万福和他的尖刀班战友承担了压制敌方火力点的任务,战斗异常惨烈,迎接他们的不仅有密集的子弹和火箭炮,还有火力点外埋下的线雷。他是看着身中埋伏被线雷炸得血肉模糊的副班长,使出最后力气拿着他递上的两个手雷塞进那个张着血口獠牙的火力点。只听到副班长高喊一声:趴下。掀起的爆炸波裹挟着血泥顷刻而下,盖在了刘万福的身上。浓浓的血腥味道和呛鼻的硝烟,把他最后一丝平和的神经击碎了。他像疯子一般爆发,怒吼着一跃而起,早忘记了掩护躲避,端着枪,揣着手雷,冲向敌阵,仿佛刀枪不入之身,把敌人看愣了。密集的枪声和爆炸声后,不远处是七具敌人的尸体。

这次战斗,班里活着回来的只有两个人。刘万福背着用藤蔓和背包带绑着的副班长的遗体,一手提着枪,一手架着负伤的战友,早已辨不出颜色的面部,翻着血红的眼珠子还在喷着火,盯到哪里,哪里就火星四溅。

刘万福荣立一等功,参加了报告团巡讲。也因此和叶明菊相识。确切地说,应该是叶明菊创造机会结识了刘万福。无非是纯情女青年崇拜英雄的老调调,但叶明菊喜欢的是刘万福的不一般。

下了战场的刘万福因事迹确实过硬,被选进了报告团。而他偏偏逆势而为闹着不去。从师部到连队,被领导挨个谈话,晓情喻理,纪律形象人心名誉这些必须在乎的东西统统搬出来。刘万福去了。可军里和师部出了一套事迹材料写作班子写出的稿子,洋洋洒洒让人怒火豪情并升的几千字,他看了背了,溜熟。他照着讲了两场,底下掌声雷动,群情激昂。第三场,他上台,啪,干净利落地敬礼过后,便是简短的简历。之后,他说:“我不能再讲了。每讲一句,我都觉得愧对地下的战友,为什么我回来了,他们没有?为什么我立了功,一些伤残的士兵却没有?为什么我能在这里滔滔不绝,却没有他们的声音?战争远非你们想象的那么简单,不止有使命、光荣、豪情那么简单,还有很多很多。我很失望。”顿了顿,他才说:“……对自己。站在这里讲话的人,应该是他们,不是我!”他说得很慢,好像一个字一个字砸出口。他仰起头,徒劳地掩饰着夺眶而出的泪水。之后,是一个长久的敬礼。礼堂片刻的静默。一直想上前干预的主持人连同他的声音被潮水般的掌声,和潮水般涌动的自发起立鼓掌的观众身影淹没了。那些身影里就有叶明菊。她替工友,是第二次听报告。而她死心塌地迷恋上刘万福就在这次。

叶明菊送刘万福的战友孔凯到楼下,孔凯再三交代叶明菊:“注意点,尽量让刘万福放轻松。”叶明菊有些不安,她使劲向已发动车的孔凯扬手挥别,闪过眼前的是沉稳的笑脸,她才微微踏实些。

回来几个钟头了,刘万福说的话不足十句。只是很认真地吃瓜,吃饭,像是要把那些瓜瓤饭菜研究出灵魂一样。小排上的肉丝被收拾得干干净净,碗里一颗饭粒不剩,这是他的习惯。叶明菊小心翼翼地收拾妥当,将电脑打开,音箱里传来的是邓丽君唱的《何日君再来》。温软的腔调,如夏日里的一阵凉风,把所有的燥热都驱散了。刘万福最喜欢听邓丽君的歌,说那让耳朵舒服。刘万福坐在沙发上,脚上穿的是叶明菊给他亲手换的拖鞋,软软和和。这是他每次回到家里的感觉,像暄软的棉花垛,舒服却不扎实,徒有的坚硬根本散不出去。他站起身看看这转转那,一套七十来平米的小三居,他角角落落都转了一遍。他的目光是警惕而锐利的,手掀掀,动动,每一处掩着的物品都让他不太放心。他甚至知道老婆叶明菊此时正在角柜前数着几个瓶子里的药片,把它们分装在服药盒里时目光还一直黏滞在自己身上。但他根本不在意。

一直在忙活的叶明菊终于踏实坐在刘万福身边了。她脸上盈着笑,却有些局促不安。张开嘴说出的头几个字声音有些干涩。“万福,你不高兴回来吗?我可盼了好些时候了,你半天不说话,看把人吓的。你来嘛,摸摸人家心跳多少下?”说着有些委屈,和丈夫凑得更近些,拉起丈夫的手贴在胸口上。她的声音有了温度,带着一丝嗔怪。

“怎么会?”刘万福侧过头,很认真地看着叶明菊,眼眸里闪动着孩子般的纯真。他宽大的手掌伸向她,在脸前顿了一下,透着犹疑,终于抚上脸庞,笑容羞涩,终于下决心像对待孩子一样拍拍妻子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