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国有企业严抓“四风”学习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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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国有企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

国有企业能否在市场中发展,没有现实答案,只能通过改革实践去探寻。改革主要是沿着两条主线来推进的,即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企业制度和构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对于国企改革而言,2003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国企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从此,国有资产出资人初步到位,迈出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的关键一步。政府部门则不再承担出资人职责,而是集中精力做好社会公共管理服务,对各类所有制性质的企业实行统一的国民待遇。

30多年来,中国民营经济克服了普遍存在的歧视性因素,成为中国经济与社会转型的主导性力量之一,诞生了如华为、联想、吉利、沙钢等“世界500强”民营企业。但总体看,许多民营企业的综合实力和全球竞争意识还很薄弱。相比之下,中国大型国有企业有着明显的经营规模效应和市场先导地位,拥有相对丰厚的人才储备和良好的领导选拔机制。在技术储备和重大项目研发方面也具备相对突出的资源优势。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之间并非相互对立、此消彼长的关系,而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国有企业在资金、技术、规模上具有优势,民营企业在市场经营和运行机制上具有活力,两者完全可以取长补短、实现双赢。

在国有企业改革历程中,曾通过突出主业、主辅分离、结构调整等方式,将一部分不具备优势或根据社会分工需要退出的成熟产业如纺织、服装、机械加工等让渡给民营企业,其中包括大量的熟练产业技术和操作人员,使民营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同时,国有企业以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为契机,优化资源配置,发挥自身优势,学习民营企业机制优势,为创造我国经济发展奇迹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我国,公用事业行业由于其自然垄断属性或行政垄断属性,而共同形成了垄断行业。这些行业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国家安全,与社会公众的基本生活或生产条件密切相关,因而这些行业大都实行国有。同时,自然垄断行业,其规模经济效应也非常明显,如果很多企业在自然垄断行业进行竞争,会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因此,各国的反垄断法都对自然垄断予以豁免。目前,国家正在进行垄断行业改革,包括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行业和领域,不断引入竞争机制,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这些垄断行业和领域,这是必要的。但是,为了确保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必须确保国有经济对这些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控制。在允许非公资本参与投资经营的领域,还要加强监管,加强法律法规制度建设。

当然,今日之国企改革远未结束,比如:国有股权过大、机制不灵活,与现代企业制度目标要求不相协调;国企发展质量不高、投入产出效率低下;国企财务管理弱化,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亟待提升;“走出去”过程中国际竞争力较低,还不具备跨国经营实力……还有待加大改革力度以充分释放国有经济活力。改革是动力,改革出活力,哪里有改革创新,哪里就有繁荣发展的局面。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国有企业潜力无限,必将迎来新的精彩。

(三)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近年来,我国不仅安全渡过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而且成为拉动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国有企业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目前,国外跨国公司力图控制我国的重要产业,想成为一些产业的龙头老大,而只有强大的国有企业才能与之抗衡。国有企业是保障我国经济安全的重要力量。面对强大的国际金融垄断资本,面对实力雄厚、规模庞大、组织结构复杂灵活的跨国公司,只有坚持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我们才能有实力与国际金融垄断资本、跨国公司进行市场竞争,才能进一步提高我国的生产社会化水平,才能防止国际金融垄断资本对我国经济安全的不利影响。

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一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和资源枯竭的国有企业通过政策性关闭破产退出市场,一批国有中小企业通过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形式,进行了放开搞活,改组改制,向大公司大企业集团集中。在布局结构上,国有资本不断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进一步增强。

在统一的市场体系中,除极少数垄断产业外,几乎每个行业都处于竞争性领域。很多竞争性领域也是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如果国有企业都退出了,势必会影响国家政治经济安全。目前,中央企业80%以上的资产集中在国防、能源、通信、冶金、机械等行业,承担了我国近全部的原油、天然气和乙烯生产,提供了所有的基础电信服务。国有企业的数量和布局的行业虽然在减少,但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不断增强,国有企业运行质量和竞争力不断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显著提高,一批富有活力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脱颖而出,成为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坚强主体。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一批大型国企相继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中国国有企业的影响力在国际舞台上与日俱增,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和全球资源配置的主要力量。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953家国有控股公司在A股上市,市值合计13.71万亿元。上榜《财富》世界500强的国有企业由2003年的6家增至2012年的54家,其中除过43家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下的央企,还有11家地方国资委监管的企业进入世界500强。而据2013年《财富》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名单,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国企业有45个入围世界500强。中央企业中的国药集团、中国有色集团首次入围世界500强。

多年来,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完成宏观调控目标、承担各种急难险重任务等方面,国有企业始终发挥着中流砥柱的作用。国企改革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也充分证明,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是可以有效结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道路必须坚持。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院长胡鞍钢说:“10年来,推动中国经济实现快速赶超的核心因素是中国企业的集体崛起,特别是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支柱的国有企业的加速崛起和加速追赶。”

如何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进一步“做强做优”?如何实现更高水准的“惠及全民”?如何与民营经济“公平竞争、携手并进”?今天的新国企,面临着更为复杂而激烈的局面。实现国有企业的更好发展,仍然要靠改革。面对民族复兴大业,在后危机时代,只有国企才能担当起带动中国经济冲出包围、实现转型升级主力军的角色。因此,国企改革深化的好与坏,不仅仅是重大经济问题,更是严肃的政治问题。

(四)国有经济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

国有经济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标志内容。实践充分证明,党的领导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根本保证,是国有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独特政治优势。

国有企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坚强依靠。我国国有企业是国家的企业、人民的企业,肩负着为社会创富、为人民造福、回报社会、保障民生的使命。国有企业的运营状况直接关系人民生活。在保供水、保供电、保供油、保供气等民生方面,国有企业勇担责任,将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坚决保证市场供应。国有企业国有股减持按比例转入社保基金政策,为社保基金提供了重要资金来源,保障了社会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国有企业在加快自身发展的同时,不断提高上缴税费水平,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物质基础。

国有企业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强力量。为政府分忧、为社会担责是国有企业的重要属性。在非典、冰雪灾害、汶川地震、利比亚撤侨等重大自然灾害和事件面前,广大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冲在前面,不畏艰险、不怕牺牲,确保灾区的能源供给、信息畅通,确保人民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在救灾物资捐献和灾后恢复重建方面,国有企业为灾区人民贡献力量、送去温暖,彰显了自身的社会价值。国有企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参加定点扶贫与援疆援藏建设,参与保障房建设,自觉维护市场供应平稳,用高度政治自觉性保障和落实国家宏观调控目标,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

国有经济为人民政权和共产党执政提供重要物质基础。强大的国有企业是我国发挥政治优势的主要物质基础。正如江泽民同志指出的,“没有国有经济为核心的公有制经济,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也就没有我们共产党执政以及整个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和强大物质手段。”可见,国有经济是巩固和加强我国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和政权的关键性因素。

国有企业是增强国家竞争力的坚强支柱。国有企业,是中国公司参与国际竞争的排头兵,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当前的国际竞争,主要表现为企业之间的竞争、跨国公司之间的角逐。我国国有企业经过多年改革发展,实现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结构调整,大型国有企业已成长为有实力的市场主体和国家经济支柱,是国家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和“走出去”战略的经济基础,是增强国家竞争力的坚强支柱。中国这样一个大国,需要有大型的、具有超强国际竞争力的国有企业,才能使我们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主要体现在: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贯彻执行;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依法选派、推荐国有资产产权代表和企业经营管理负责人,并对他们实施教育、培养、考核、监督;坚持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但不能以党代政、以党代企。党的中央委员会要在重大改革中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此前的改革,形成了一种不正常的定式或理解上的误区:党委政府分设,党要管党就是只管党务。而包括所有制结构、国有企业等经济体制改革,就是政府的政务,因此在理论界也形成了一种误导:就是把改革定位或定格于政府或某个政府领导的个人行为,而不是在党中央总揽全局的领导下、人大监督下的行政行为。

党的十八大通过的新党章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国企党组织的五项职能:“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一个重大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动遥。为了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企业党组织必须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厂长(经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领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特别强调,要“研究制定金融企业、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方面的审计制度,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而且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就包括国务院国资委。这更加凸显了在国有企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

二、坚持群众路线是国有企业独特的政治优势

中国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和别国的国有企业的治理不一样,它除了西方董事会公司构架当中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内容以外,还要加上党的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职代会发挥民主管理作用,以及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发挥桥梁作用,这些政治优势、群众优势及其转化成的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形成了中国国企公司治理的独特优势和鲜明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