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马克·斯泰恩一贯地话粗理儿不糙,他说,大陆欧洲为世界贡献了精美的油画、悦耳的交响乐、法国红酒、意大利女演员以及就算不是但也足以使我们迷上多元文化的种种事物。但当我们审视这一段以忠于自由民主为特征的“政治化的西方”概念形成的过程时,不难发现,这段历史看上去更像单质文化的和政治集权(即使可能实行了民主政体)的,而不是像美国那样由各州拥有一个共同的主权政府。葡萄牙、西班牙和希腊的所有政治领导人的童年都是在专制中度过的,雅克·希拉克和安格拉·默克尔也是如此。我们忘了,和平的宪法改革在这个世界上何其之少,而发生在盎格鲁圈以外的更是寥寥无几。
意识形态的边界推进得远比国境线要快得多。欧洲国家全面拥抱西方价值的浪潮,第一波发生于1945年后,第二波则在1989年。在此语境下使用“西方价值”一词,其实是相当客气了。我们真正的意思是说,这些国家已经接受了盎格鲁-美利坚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
选举议会、人身保护令、契约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开放的市场、出版自由、改变宗教信仰的自由、陪审制……以上种种,无论如何也不能说是一个先进社会生而就有的组成部分,它们是借助英语语言发展出的政治意识形态的独特产物。这种意识形态,连同这种语言,传播得如此广泛,以至于我们常常忘记了,它们的源头实际独一无二。
举个服装的例子作类比。赫伯特·乔治·威尔斯[2]曾经断言英国人是世界各国中少数没有国服的人。这一点他可是说错了。西装加领带就是英国国服,但现在已经完全看不出任何“英国性”了,它们在全球各地司空见惯。绝大多数国家的男士在正式场合中都穿得像英国人,而在其他时间则套上美式牛仔裤。
当然,还是不乏防守阵地的。偶尔你能看到巴伐利亚男人穿着他们的皮短裤,女士身着紧腰宽裙。有些阿拉伯人至今仍将自己裹在长袍头巾里。但总的来说,盎格鲁圈失去了它独特的外表特征。这一切全拜工业革命所赐;当然,身先士卒的,就是纺织面料的革命。整个20世纪,英语民族的国家以他们的形象为全世界织布,而在这一过程中,他们似乎忘了全球服装其实正是他们自己的服装。
当我们提起某个国家时,往往会不由自主地把注意力集中于该国最另类的亮点,而不是那些成功输出的特产。比如,若问最有名的英国餐,人们往往会说“牛排和肉饼”,而非“三明治”。而说到英国国球,答案则是板球而非足球。谈及价值观时亦不例外。说起如何定义英国政治制度的特征,外国人也罢,不列颠人也罢,几乎会异口同声地说起君主制,上院,议会程序中用到的法锤、马鬃假发以及其他象征性服饰。同样的,要是把这个问题换成问美国的政治特征,答案可能是竞选活动的天价经费、别有用心的企业捐款以及阴险的攻击性广告。其实,最后两个例子都未能真正抓住两国的最大特征,那就是,法律制定者要对每个人负责,政府换届是和平普选的结果。
法律之治比我们认为的更少,压制和集权则更为普遍。人生来是好胜的动物,只要环境允许,总不免专断与任性。从政治上看,一个中世纪的欧洲君主和一个现代的非洲政府独裁者没什么两样。人们一旦有权制定规则,怎会不按自己的好恶来操纵规则?!他们会服从本能的驱使,制定出可使其后代保持优势特权的制度。垄断权力、身份继承、统治阶层制度性的特供资源,这些规则一度遍及全球,而今仍然普遍。真正的问题不是自由民主能否赢在终点,而是它如何才能在起点开跑。
我们至今仍受着那个划时代事件的后续影响。欧亚大陆西端一隅湿冷岛国上的居民,偶然地确立起政府必须服从法律、舍此别无他途的观念。法律之治确保了财产及合同的安全,反过来催生了工业化和现代资本主义。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形成了总体上奖励生产而不是支持掠夺的制度。事实证明,这一制度具有高度适应性。它为讲英语者所携带,一路漂洋过海,或者借助殖民统治者的强制推行,或者经由忠诚的拓殖者自愿履践,在费城古老的议会大厅中,最终以精妙的方式结晶为美国宪法。
这个榜样如此成功,以致当今世界各国无一例外几乎都想复制此例,至少想克隆出其外壳。就算是无耻的独裁政权,现如今也一样有了所谓的国会。战战兢兢的代表们正云集于所谓的政党组织中扎堆开会,仰承总裁的意志。甚至连最肮脏的专制政权也有了自己的最高法院,起码从纸面上看,它不再是权力的工具。但是真正有意义的政治自由——在代议制民主政体中的法治之下的自由——依然还只是一个不多见的现象。一厢情愿地认为这一制度会比英语民族的霸权更长寿,实在是个错误。
这本书要讲的就是自由的故事,或者说,是盎格鲁圈的故事。我知道这样说很可能会给一些读者造成优越感极强、必胜主义,甚至是种族主义的印象。然而,通过这些故事,我想要表达的绝非这些。首先,盎格鲁圈与其说是一个民族概念,不如说是一个文化概念,而这正是她影响力的最大来源。维多利亚时代的作家们尽力想证明英语民族在人种上的优越,他们的证据在当时就有争议,而今更难立足。居住在墨尔本的希腊夫妇的孩子比他在米蒂利尼岛上的堂兄更富有也更自由,原因无关种族,只关乎政治制度。
问题部分出在术语本身的含混上。盎格鲁圈是最近发明的一个新词儿,它的首次使用是在尼尔·斯蒂芬森[3]1995年出版的科幻小说《钻石时代》中。这个词很好地描述了讲英语国家组成的自由的共同体,很快在我们的政治文化词汇表中传播开来。《牛津英语词典》是这样解释盎格鲁圈的:“以英语为主要本地语言的国家组成的集团。”但是,美国作家詹姆斯·贝内特的定义更加准确,从而使这个词流行起来:
要成为盎格鲁圈的成员,需要遵循那些构成英语文化核心的基本习俗和价值观,它们包括个人自由、法律之治、注重合同与契约、自由是政治及文化价值的第一追求。组成盎格鲁圈的国家分享着共同的历史记忆:《大宪章》,英国和美国《权利法案》,陪审制、无罪推定以及“一人之家即他的城堡”等普通法原则。
那么,盎格鲁圈包括哪些国家呢?符合所有定义的是以下五个核心国家: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英国和美国(按英文首字母排序)。绝大多数定义也将爱尔兰(它独特的地理环境将在后文讨论)算进来。此外,新加坡和前英国殖民地的群岛,比如百慕大群岛、法克兰群岛等,也被大多数定义列入这个圈子。有一些定义中的盎格鲁圈还包括加勒比海岸的民主国家和南非。
如果把“大象”——即印度(这个形象一度相当流行)——也计入在内的话,那么,“大象”将占到盎格鲁圈人口的三分之二。本书稍后也将单独讨论印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