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西西弗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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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反与正(1937年)(5)

当然,我还是依然故我,然而已不孤单。在布拉格,我在四墙之内快憋死了。在这里,我面对稠人广众,在四围投出身影,想象出人间充满与己相似的形象。我还不曾着笔描写太阳。我花了很长时间才理解:为什么自己那么依恋和热爱童年生长的那贫穷天地;同样,只是到如今,我才隐约感受到太阳和故国给我的教益。不到正午时分,我外出到一个熟悉的游览点,那里可以俯瞰广阔的维琴察平原。太阳差不多已升到中天,天空湛蓝而空旷。由那里洒下的阳光施惠于群山的坑坑谷谷,为扁柏和橄榄树穿金戴银,又给红瓦白墙的屋宇披上盛装,最后消逝在云蒸霞蔚的平川上,而每一次都给人以空幻虚无的感觉。我的脑海里仍贮存着那横卧的矮胖男子的身影。而在这阳光璀璨的平原上,在尘土飞扬的闹市,在削平后仍残留着烧荒焦土的原野里,我胸臆中仍咀嚼着虚无的滋味,残存的只是赤裸裸、全无披挂的外形。这国度将我带回心灵深处,使我直视我那隐而不露的焦虑。但这既是又不是布拉格的焦虑。可这从何说起?一个月来,死亡和非人的气息追逐着我。及至来到这阳光明媚、绿树成荫和笑意盈盈的意大利平原,我对那气息便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是的,这没有泪水的丰盛,这没有欢乐的宁静,都是源自清醒的意识,意识到那一去不复返的品性:节俭和无私。这有点儿像垂死的男人不会再关心他老婆今后的幸福,除了在小说里才例外。垂死者实现了人的天性——自私,即对未来不抱希望。就我来说,在这个国度绝无长生不老的希望。在自己心中回顾又有什么意思?那样做并没有肉眼目睹维琴察,没有双手捧住维琴察的葡萄,没有皮肤感受从贝里柯山到瓦尔玛拉纳别墅公路的夜色所给予你的抚爱!

不错,这一切都很真实。但与阳光同时渗入我心田的,还有一些我无法形容的东西。在极其清醒的头顶之上,万般感受都融成一体,于是我的一生便成了要么否定要么肯定的整体。我本来需要伟大的景观。我找到了它,那是在我深深的绝望与天地间、绝美的山水两者对峙中的收获。我从中汲取了力量:既要有勇气,又要有头脑。对我来说,有这样一种难得而又矛盾的本领就足矣。但也许从当时恰如其分的感受中,我已杜撰出什么东西。何况,我常想起布拉格以及在那里的痛苦日月。我找到了故园。只是有时不免飘来一股醋泡黄瓜的酸味儿,重新燃起我的焦虑。那时我就得想到维琴察。不过我珍惜两者:一方面是对光明和生命的爱,另一方面是想对绝望经历描绘的执著意念。两者简直难解难分。有人已经明白过来,而我却下不了抉择的决心。在阿尔及尔郊区,有一处装着黑铁门的小公墓。走到墓园尽头,便可发现山谷,背景则是海湾。这祭坛与大海共呼吸,人们可以在它面前久久沉思。但当你原路折回时,走过一座孤坟,旁边竖着“遗恨千年”的纪念碑。邀天之幸,还有一帮理想主义者前来打圆场。

热爱生活

夜幕降临巴尔玛,生命之流重新涌向市场后许多家卖唱的咖啡馆。那里的街巷无声无臭,漆黑阴森,直至你走到百叶门前,从门缝里透出光亮和音乐。我在这些咖啡馆之中的一家度过了差不多整整一夜。那厅堂非常低矮,呈长方形,漆成绿色,还装点着玫瑰色的花环。木制的顶棚上装有密密麻麻的红色小灯泡。在这么小的地方,居然奇迹般的塞进一个乐队,一间拥有五彩缤纷酒瓶的酒吧间,比肩而立、拥挤不堪的观众,全都是男人。中间有两平方米的空当儿。那里酒杯和酒瓶堆成小山,服务员将它们送往厅堂各个角落。这里没有人头脑清醒。大家都在狂叫。一位海军军官模样的人,向我迎面吹来一大串带着酒气的客套话。在我这一桌,一名看不出年纪的侏儒向我叙述平生经历。但我凝神屏息,顾不上听他唠叨。乐队不停地演奏一些曲调,大家只听得出节奏,因为所有的人的脚都在同时打拍子。有时大门开启,在狂呼乱喊当中,人家将新来的顾客塞在两把椅子当间儿。[5]

突然爆出“嚓”的一声钹响,一个女子猛然间跳进酒吧中央狭小的圈子里。“二十一岁。”军官向我介绍。我十分吃惊:面容宛若少女,但浑身上下堆满肥肉。这女人约有一米八的个头儿。由于腰圆膀粗,恐怕体重达三百斤。她两手贴着臀部,着黄色镂空外衣,针眼间的空隙使她那肥白的肉体像棋盘一般露出,满脸堆笑逢迎观众。她的两个嘴角又推出细小的波纹,一直漾到耳根。厅堂里的激动简直无边无际。可以感觉得出,这姑娘是众人熟悉、热爱和期待的。她仍然笑盈盈的。她环视观众,悄然无声但兴致勃勃地朝前扭动肚皮。大厅发出一阵响亮的喝彩声,点唱一支似乎很有名气的曲子。那是一首安达卢西亚歌曲,鼻音浓重,每三个音节由架子鼓打出沉重的节拍。她一面引吭高歌,一面在咚咚的鼓声中模仿做爱的姿势。在这单调而热烈的动作中,她的臀部出现了名副其实的“肉体的浪涛”,此起彼伏一直延伸到肩部。大厅里如痴如狂。后来到叠句时,这姑娘原地转了个圈儿,用双手捧住乳房,张开红艳艳、水汪汪的大嘴巴,与整个大厅齐唱那首歌曲,直到人们在一片乱哄哄中站起身来。

她在大厅中央摆开姿势,全身汗涔涔的,头发散乱,挺直了高大的躯体,在黄色网衣中显示其丰满。她像一尊正在出水的污秽的女神,前额似乎因愚笨而低垂,两眼无神,只是膝头微微颤抖才露出一点儿生气,如同骏马刚刚比赛完毕。在四周手舞足蹈的一片欢乐中,她仿佛就是生活的化身,抛开了廉耻,令人赏心悦目。她那毫无表情的眼睛意味着痛苦,而肚皮上已是大汗淋漓……

没有咖啡馆和报纸,哪里谈得上出门旅行。用法语刊印的一份报纸,一个晚上可以与人交往的处所,使我们可以用熟悉的动作模仿自己在家里的样子,而这样子从远处看就显得陌生。因为使旅行有价值的,是忧虑。旅行打破了我们身上某种内在的“布景”。不再有可能弄虚作假:将自己“隐藏”在办公室或工地上度过的时光里(我们强烈不满这段时光,但它却实实在在地防止我们变得孤独)。因此我一直想写这样的小说,其中的主人公或许会说:“我如果不去办公室办公,会变成什么样呢?”或者说:“我妻子死了,但幸好明天我要写一大堆信。”旅行剥夺了我们的隐身所。我们远离家人、远离母语,离开了所有的支撑点,被剥下了面具(连有轨电车的票价也不知道,而且事事如此),我们浮在了自身的表皮之上。但正因为自己感觉到心灵上有创伤,我可以让每个人、每件事,都恢复奇迹的价值。一个女人无所思索地跳着舞,桌上放着一瓶酒,人们隔着帘幕看见她:每个形象都成为一种象征。因为此时此刻我们的生活都反映在这件事当中,于是生活就似乎完全反映到其间。生活对一切天赋都是敏感的,怎样才能描述我们可能品尝到的各种醉意(甚至也包括清醒在内)呢?也许从来没有一个地方,能把我同时带向距离自己又近又远的场所,唯有地中海例外。

大概这就是我在巴尔玛咖啡馆激动的原因。但正午的情况正好相反,在大教堂那个荒凉的街区,在庭院清新而建筑古老的宫殿里,在冒出一股阴暗气息的街巷里,给我深刻印象的是某种“悠然自得”。这些街道里没有行人。在屋顶观景楼中,出现的是纹丝不动的老妇人。我顺着房屋行走,停留在绿荫掩映、耸立着一根根灰色圆柱的庭院中,我融化在这静谧的气氛里,不再有局促之感,全神贯注倾听自己的足音,凝视着夕阳残照中墙头飞鸟伫立的身影。我也在圣弗朗西斯科修道院小小的哥特式内院中流连忘返。它那精雕细刻的柱廊发出美丽的金黄色,那是西班牙古迹所共有的。庭院里长着夹竹桃和淡紫花牡荆,还有一口熟铁井,井上挂着一只长长的、生了锈的匙勺儿,路人来到这里饮水。有时,当我跌坐在井石上,那长匙发出的清脆声如今仍在耳际回响。但这内院告诉我的,倒不是如何过甜蜜的生活。在一群群野鸽拍打翅膀的清脆声中,在花园里突然出现的静寂中,在井绳孤寂的咯吱咯吱的响声中,我重逢一种崭新的,却又似曾相识的情趣。在这变幻莫测的表面现象中,我是清醒的,并且含笑而视。在这留下人间笑容的镜面上,我觉得只需轻轻触摸就会出现裂痕。某种事物将销声匿迹,成群飞翔的野鸽将消失,而其中每一只将徐徐落下原来展开的翅膀。唯有我的沉默和静止,才能使那酷似幻觉的一切貌似真实。我参与这游戏。我不会上当受骗,却甘愿接受表面现象。美好的金色阳光和煦地照耀着修道院橙黄的石块。一个女人正从井里汲水。再过一小时,一分钟,一秒钟,也许就在眼下,一切都可能坍塌。然而奇迹还在继续。世界也在延续,含而不露,略带嘲讽,悄然无声(就像女人的友谊,有时表现为温柔节制的形式)。一种均衡在延续,但由于害怕无疾而终方显露出斑斓的色彩。

这就是我对生活的一腔热爱:对或许将离我而去的事物怀有静谧的激情,那是烈火烹烧下的苦涩。每天我离开这修道院时就好像自身拔地而起,暂时扎进世界的永恒之中。我心里明白为什么这时会想起多利斯地区太阳神那没有眼神的双眼,或是乔托[6]那些热情洋溢却表情死板的画中人物[7]。这时我真正懂得了这样的国度能给予我的教益。我赞赏在地中海的海岸上能找到信念和生活的法则,人们在那里可以满足其理性,并使乐观主义和社交精神有了立足地。因为归根结底,那时令我震动的,并不是按照人的面目缔造的世界,而恰恰是再度向人们关闭的世界。不对啦,如果说这些国度的语言同我内心深处的回声彼此和谐,那并不是因为它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因为它使这些问题失去意义。并不是优雅的行动就可以使我产生激情,而反倒是只有在阳光灿烂的山山水水之间才会出现的那位(此处原文空缺)。没有生存的痛苦,就不会热爱生活。

在伊维萨,我每天都到港口一带的咖啡馆去坐一坐。快到下午五点钟时,当地的年轻人排成两列,沿着长堤漫步。在那里缔结良缘,造就人们的一生。你不禁会想到:这样在大庭广众之下开始生活,是颇有气魄的。我就地坐下,白天的阳光晒得我还是耳鸣头晕,脑中尚念念不忘白色的教堂,白垩质的墙壁,干涸的田野和枝丫错乱的橄榄树。我喝了一杯淡杏仁糖浆。我凝视着正前方曲曲折折的群山。入夜时分的和风吹动了磨坊的风车。出于天然的奇迹,人人都压低了嗓门儿。以至于飘忽而至的仿佛只有长天和吟唱着的词句,听来似乎发自远方。在这黄昏的瞬间,有某种短暂和忧郁的情绪,不仅会影响到某一个人,而且会影响整整一个民族。至于我,过去渴望着爱,正如同眼下就想哭。我觉得,今后每小时的睡眠,似乎是从生命偷盗而来……也就是从莫名的欲望偷盗而来。像在巴尔玛酒吧间和圣弗朗西斯科修道院度过的时光一样,我纹丝不动,全身紧张,没有力气克制一种激情:它仿佛要将整个世界掘进我手中。

我明知自己错了,而且理应自我约束。人们从事创造是以此为条件的。但对于爱来说,是没有限制的。如果我能贪多务得,又何愁难以消化?在热那亚碰见一些女人,我爱她们的笑脸爱了整整一个上午。我是不可能再见到她们的,没有比这更简单的道理。但空话不能压灭我那炽热的怀念。圣弗朗西斯科的那口小井啊!我在那里看见一群群野鸽飞过,竟忘却了口渴,但总有这样的时刻,我的渴望终于复萌。

反与正

这是一个独特而孤僻的女人。她与鬼神息息相通,把他们的争吵当成自己的事。在她栖身的这片天地里,有些人名声欠佳,她便不与这些人见面。

她姐姐分给她一小份遗产。这在人生暮年才降临的五千法郎,显得很麻烦,必须恰当使用。大笔财产人人会花,金额小了就难办。这女人本性难移,离死亡之日不远,她要为这把老骨头找个栖身之地。真是天赐良机:本城公墓有一处租让墓刚刚到期,在这块地上业主修建了华丽的地下墓室,外观简洁,用黑色大理石当材料,总之做成了难得的珍品,人家以四千法郎作价让给她。她买了下来。这是一笔可靠的价值,不受证券交易所波动和政治事件影响。她找人修葺了墓室内部,以便随时安放她的遗体。一切竣工,她又设法用金色大写字母刻上自己的名字。

这事令她十分满意,终于爱恋起自己的坟墓。开头是来看看工程进度,后来变成每星期日下午“自我造访”一次。这是她仅有的外出和仅有的乐趣。快到下午两点,她走远路来到公墓所在地的城门口。她走进小小的地下墓室,蹑手蹑脚地关上门,在跪凳上跪下。于是,她独处一隅,比较着自己的往昔与未来,修补了早已折断的链条,不费力气地领悟苍天的深意宏旨。后来有一桩颇有寓意的怪事,叫她懂得,在世人心目中她已经作古。万圣节那天她来得比往日晚,发现早有人在门口恭而敬之地撒满了紫色堇。大约是几位有慈悲心肠的陌生人,出于细心关照,在这座无人献花的墓前匀出一些自己带来的鲜花,向无人照料的古人聊表敬意。

现在我是在回顾这类事情。窗外这座花园,我只看得见它的墙壁,还有光影流动的些许枝叶。再往上看还是枝叶,继续往上便是阳光了。但在外面可以感受到其乐无穷的新鲜空气以及洒遍人间的欢快情绪。我在其中得到的,仅仅是映照在我那白色窗帘上的一点儿斜枝疏影罢了。还有太阳的五道光线,不紧不慢地将干草的芬芳送入屋内。若有一丝和风拂来,光影便摇曳于窗帘之上。云来云去,阳光时隐时现,于是金合欢花花瓶里溢出灿烂的金黄。此情此景可谓足矣。稍有微弱的光照,我便产生不可名状的喜悦。那是某个月的午后,使我面对这人生的反面。不过空气里渗透着寒意。到处是一层淡淡的昼光,仿佛一提就成齑粉似的,却将永恒的笑意赋予了山山水水。我算得了什么,又能有什么作为,除了融进那枝叶与光影的无穷变幻中,化作我的香烟燃于其间的这束光线,化作洋溢于空气里的柔情蜜意。我若要找到自我,当是在这片昼光尽头了。假如我想领略品尝这世间奥秘的清香,那么在天地深处发现的便是我自己了。而我自己也就是这无限的激情,它从四周景物中把我解脱。

方才是别的事情,那些人和他们买坟的事。不过让我从时间这块料子上剪裁下这一分钟吧。有人在书页中夹上一朵花,纪念情窦初开时的某次散步。我呢,也在漫步,但抚爱我的却是神仙。人生苦短,浪费光阴真是罪过。有人自称:“我在做事情。”但做事情也是浪费光阴,因为那是自我损耗。今朝得一小憩,我的心灵方有此独白。倘若还有焦虑折磨我,便是感受到这无影无踪的瞬间悄然逝去,犹如水银泻地般无声无息。谁想对这世界不理不睬,尽可悉听尊便。我却无悔无怨,因为我目睹自己成长。此时此刻,我的整个天地都在这尘世。这阳光和这光阴,这热气和深深的寒意:何须思量是否有消亡之物,是否有受苦受难的人群?既然在这窗口已一目了然,天公将完美之境赐赠予我,正合我那慈悲的心境。我可以说也就要说:重要的是合乎人情和简单明了。不,重要的是真实,一切也就尽在其中,人情和单纯也在内。我之真实,还会胜过物我一体之时吗?欲念尚未萌生,我已心满意足。永恒降临,如我所期待。我如今祝愿的已不是幸福,而仅仅是醒悟。

某人在静观,另一人却在掘墓,怎能将两者分开?将人及其荒诞分开?不过天空已展露笑容。阳光流溢,盛夏在即?可这就是当爱者的明眸和声息呀。我借助种种举止以示对尘世的珍惜,又借助我的慈悲心和感念以表示对人类的眷恋。在世界的正与反之间,我不愿选择,也不喜欢人家选择。人们不愿意别人清醒或含讥带讽。他们声称:“这表明您为人不善。”我看不出其中的关系。当然,如果我听见人家告诉某某,你不道德,我就明白他需要以道德自律;又听见说另一人轻视智慧,我认为那是指他容不得怀疑。然而我不喜欢别人作假。伟大的勇气,还在于睁眼看光明和死亡。其实,还是要道破这对生活的热爱与这深藏的痛苦有何关联。如果我听任诸般事物内在的嘲讽[8],它却不急于展现。它眨眨明亮的小眼睛道:“过日子嘛,就要当做……”虽然上下求索,我的学问已尽在于此了。

总之,我不敢自命得理。但一想到人家对我讲的那女人的故事,这就无关紧要啦。她死期已到,女儿趁她还有一口气给她穿上寿衣。大概四肢未僵时比较容易。但人家行色匆匆,咱们混杂其中未免有些古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