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烽火有情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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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天奴先是与狼群恶战,后是祭坛上的折腾和冷潇雨的一顿鞭打,受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终于挺不住了,这一次的伤病令他休养了十余天才下得了床。

长孙晟进到天奴的行帐之时,他正立在桌前,画着什么,长孙晟走上前来,驻足在旁细看,却看到纸上画的一片茫茫草原下,一只健硕,凶悍的狼正腾空跃起,画中的狼如活了一样,利牙血口,腾跃而起,仿佛要从画上扑下来,噬人一般。

天奴早已察觉长孙晟的到来,他不动声色,只是安心作自己的画。走到天奴的身旁,长孙晟也不出一声,只是静静的欣赏着天奴作画,天奴画下最后一笔,还是自顾看着自己的画儿,嘴里却问道:

“长孙副使,这幅画儿如何?”

“体膘悍,眼凶狠,锋爪利齿,栩栩如生,几欲跃然纸下,狼之神韵,尽在其中。”

天奴闻言嘴角间不觉露出一丝微笑。

“在加川原的狼道上,正是这只头狼率先进攻于我,也正是它,在有机会咬断我左侧脖颈之际却放过了我。”

“我已听说此事,没想到当时情形如此紧张迫人,天奴竟将此头狼形象深印入脑中,但不知它的命运又如何?也死在了“玄月”刀下?”说罢长孙晟朝天奴的腰间望去,那把“玄月”此时依然配挂在天奴的腰间。长孙晟暗暗点头,果真是在这蛮荒草原上长大的,像是突厥人彪悍的作风,都伤成这样儿了,还兵器不离身。

天奴放下手中笔,拿起画儿来,细细的端详着,嘴里说道。

“我只是将其震伤,想来它应该无大碍,虽说天奴是为了自保伤了那百余头狼的性命,可是想来,也令天奴叹惋。”

“天奴不必太过介怀,当此情形,你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听人讲天奴从小是喝狼奶长大,对狼的感情也非比寻常吧!”

“长孙副使,天奴对狼的感情并非是从小喝狼奶的原故,是因为天奴钦佩它们,虽为狼,但它们有自己的生存法则和“战斗”经验,它们知同进退,狼是我所见过的最团结的动物,它们懂得团体作战,不惜己力,即使再强悍,庞大的动物,遇上狼群也无法逃生。狼亦懂得尊重对手,每次发动攻击前都不会轻视对手,所以狼的攻击很少失误,不过这次它们碰上的却是天奴,也算是个例外,天奴尤其钦佩它们一点,狼不会为了嗟来之食而不顾尊严的向主人摇头晃尾,狼性难驯,也正是因其有傲骨,其强悍,所以游牧民族视狼为图腾,视为草原之神,也有它的道理。”

长孙晟点了点头,很是赞同,又向前一步,拿过天奴手中的画儿。

“都说放眼漠北草原,天奴是第一勇士,无出其左右,不过在长孙晟看来,天奴的文采也毫不逊色。”

闻言天奴将脸转向了长孙晟,又将身上的银白色披风轻轻的紧了紧,他的脸色依旧有些苍白,嘴唇上倒是淡淡有了点血色,咽喉处的淤痕也只是淡淡的痕迹,他轻轻的咳嗽了两声,又抬起头来,看着长孙晟。

“长孙副使,怎会有此一言?”

长孙晟放下手中画儿,环视了一下毡帐内。

“只看看你这毡帐内的竹简书籍,却占去了大半个空间,听说冷先生对儿子的教导极为上心,自你幼年时就“请”来众多的教书先生教导于你,所以你无一不涉猎,学识古今,才思敏锐,又精通这音律,书画,天奴的“文”可一点也不逊色于“武”啊”。

看着天奴不以为然的笑容,长孙晟上前一步。

“如果只有勇,那也只能算得上是一员猛将,如果是文武兼备,可为帅才。听闻天奴除了自己的父亲外,从不听命于任何人,更不会听命于“尔伏可汗”,但唯有一次例外,你曾主动请缨去攻打原西突厥可汗所辖的达可封地部落,所指挥的古都役一战,以少胜多,上巴山一战,以快打慢,两次战役皆是大获全胜,不仅砍掉了达可曼得大头领的首级,而且斩杀敌部军队十之七、八,若不是那冷潇雨和“尔伏可汗”紧急干预,只怕你会灭了整个达可封地的军队,这两战,无不显示出天奴的文武兼修,让长孙晟不得不刮目相看,只是长孙晟不明白,天奴为何却会主动请缨去剿灭达可曼得大头领的军队?”

天奴沉吟不语,慢慢的转过身子看向帐外,似是回想起什么似的,片刻又转过脸来注视着长孙晟。

“长孙副使可去过冒绒边镇?”

“没有。”

“我去过,我去之时那里刚被突厥兵屠了城,满目都是残墙断臂,血流成河,我亲手抱起一个尚未满月的婴儿,他小小的身体上被刀捅出一个血洞,我努力想救活他,却无能为力,眼睁睁的看着他在我的手上咽下最后一口气,婴儿何辜,遭此屠戮?百姓何辜,惨遭屠城?达可曼得他该死!这些屠城的军队更该死!”天奴的拳头狠狠的打在桌案上。

长孙晟恍然大悟:“古都役一战,上巴山一战,你主动请缨,原是为冒绒边镇枉死的无辜讨回公道!”

天奴收拾了心情,脸上复又显出平和的神态。

天奴伸手示意,请长孙晟坐下,然后转过身子去给长孙晟倒了一杯茶,边将茶杯递与长孙晟。

“长孙副使知道天奴的倒是不少,夸赞之词令天奴实是愧不敢当,据天奴所知,长孙副使您也不是等闲之辈,长孙家族原是北魏皇族之后,可惜到了北周您这一代皇族特权尽末,大好的前程都需靠自身的实力去开拓,可惜生又不逢时,长孙副使虽然文武双全,是同辈中的佼佼者,但却难寻伯乐,在当今北周宣帝时期,也只是一个小小的司卫上士,禁卫东宫的一名下级武官。”

长孙晟手里端着茶杯,静静的听着,笑而不语。

天奴回身又给自己斟上一杯茶,语气不急不慢。

“虽说是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在,但不久之后却有一位伯乐慧眼发现了你长孙晟,那就是北周上柱国大将军、大司马杨坚。他曾在众人面前说过一句“长孙郎武艺逸群,适与其言,又多奇略,后之名将,非此子邪”,其对你的评价,赏识之情已溢于言表,这次作为千金公主的送亲副使来到这漠北草原,也是那杨坚极力举荐所为,放眼那北周宣帝朝野上下,也只有两人算是人中龙凤,杨坚就是其一,而杨坚又如此看重长孙副使,看来您长孙副使才是真正的文武兼备,帅才之选。”

长孙晟心中颇感惊讶,这天奴自幼生长在这漠北草原,却对自己的事情如此熟知,甚至于连上柱国大将军杨坚对自己的评价都了如指掌,看来他还有很多不为自己所知的一面。

长孙晟放下了茶杯,抬眼盯着天奴的眼睛,天奴也已放下手中的茶杯,凝视着长孙晟,两人脸上是平静的神态,眼睛却在盯视着彼此,似是要将对方看透一般,片刻,两人都发出了笑声,是那种遇知己似的豪爽笑声。

“这次来漠北草原,能碰上天奴,实是长孙晟的一大幸事,只是不知它日我们会是友是敌?”

“是敌是友,那是日后之事,世间事事多变,也不能尽在掌控,何必现在徒添烦乱?不过天奴倒是有一想法,不知长孙副使是否有兴趣一听?”

“愿闻其详。”

“长孙副使送亲来到这突厥汗国,何需急着回归复命,这大好的机会,大好的风光,何不尽情的去领悟,自然会有不少的收获,受益颇多,想那上柱国大将军杨坚也定会对长孙副使归来后所讲所看之事极有兴趣。”

长孙晟若有所思的看着天奴。

“天奴的想法与长孙晟实是不谋而合,长孙晟也正想在此地多停留些时日,看看这漠北草原大好的风光,到时候还要请天奴同游,不吝赐教。”

“赐教实是不敢当,不过把臂同游,那是一定。”

“方才天奴讲那北周宣帝朝野上下,也只有两人算是人中龙凤,不知那另一人却是何人?”

天奴沉吟了一下:“此人虽是人中龙凤,却无称帝野心,如有贤君得他,必能成就大业。”

“噢?”长孙晟注视着天奴。

天奴微微一笑,“以长孙副使过人的才智岂能不知此人?想来那杨坚也应在长孙副使面前提及此人,正德王爷贺知远,原武帝的肱骨之臣,现宣帝的擎天之柱。”

言罢,两人又不觉会心的相视而笑。

天奴伤病未愈,说话又过多,此时不禁又轻轻的咳嗽起来。

长孙晟不觉有些感慨:“像天奴如此强壮的一个人,伤病袭来,也是说倒就倒下,正如天奴刚才所说,真是事事多变。”

“身上的伤有我霍不与在,自不需担心,只是这心病,我霍不与却是无能为力。”

帐帘掀开,霍不与手拿着一碗伤药走了进来。

“霍大哥又在说笑了。”天奴手抚胸口又轻轻的咳嗽了几声,方才抬起头来:

“长孙副使,这位是霍不与,人称“不求公子”。

“霍大哥,这是北周送亲副使长孙晟。”

“霍公子,我们上次见过,不过当时霍公子忙于为天奴疗伤,我们还没有机会攀谈。”长孙晟起身抬手施礼,谁知这霍不与连理都不理,径自走过他身旁,将手中的伤药放在桌案上。

长孙晟也不恼,只是问天奴。

“这“不求公子”的称号又是为何?

“长孙副使可听说过中原相州的医仙世家?”

“自然是听过,医仙世家救人无数,其医术之神奇,用药之诡异,令人匪夷所思,只因他们以救人为本,无钱者也会赠其药,所以被称为医仙世家,只是此医仙世家在七、八年前突然销声匿迹,不知所因,难道这霍公子就是医仙世家之人?”

“长孙副使猜的不错,霍大哥正是医仙世家所留的唯一男丁,也是这医仙世家在世间唯一的传人,霍大哥虽然医术精湛,可却是不肯施救于人,重金厚礼相求,也是徒然,威逼利诱,亦是枉然,富贵贫穷之人,求其均不为所动,救人只凭其喜好和心情,所以人称其为“不求公子”。

“噢,原是如此。”长孙晟点了点头,心想这个霍不与的此种做法与医仙世家救人济世的原则完全相悖,心中有些奇怪,但看到霍不与一脸冷傲的神情,拒人于千里之外,长孙晟也不便与其攀谈,只是起身向天奴告辞先行离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