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姜椿芳文集(第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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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从“过年”说到“老年”

过年了,每人又长了一岁了。“光阴催老”,就是这意思吧。

不久,在一个喜宴席上,一个壮年刚要过渡到老年的“老者”,摸着胡子感慨地说:“我们怎么要不老呢,看他们(新人)几年前还是小孩子,现在却这么大了,结婚了。”

唯其有“光阴”,所以人会老,并且,正因为有“光阴”,所以新的婴儿产生,而且“小孩子”会“这么大了”。

所以非但“光阴催人老”,并且“光阴催人生”。

“人生七十古来稀”,过了七十岁并且成为“人瑞”,老年是可贵的。在物质享受上,儒家还主张“可以衣帛食肉矣”。

不远,“老”糊涂、“老”腐败、倚“老”卖“老”,似乎对老人加了许多罪状。但是,不是每个老人都“糊涂”、“腐败”、“卖老”的。所以,“老”并不是“糊涂”……等的原因。“倚老卖老”,也是咎不在老,而错在于“卖”,正如青年人的卖俏,卖少。

鲁迅说,他总以为杀青年的都是糊涂的老人;在他去了一趟广州,发现杀青年的,还尽多是青年,他“惊奇”了。他的杂文中曾两次提到,有人主张凡是三十岁以上的人都“杀”,他“因”上了年纪,为避免嫌疑起见,只好两眼望着地,默然低头。

其实不必避嫌疑,也不必惊奇,如果明白“杀”的大决斗是社会中阶层的关系而不是年纪的问题。

不错,“光阴催人生”,但是“老当益壮”,高尔基、萧伯纳、鲁迅,并不自以为“老了”,所以“老了”的人,推卸了“人”的任务,或者把任务留给后代的青年,这是错的。我们虽然不要求老人“老当益壮”,但是老人总得“老而仍壮”。

梁漱溟的父亲是清末先进的人,后来“老了”,“糊涂”了,竟至自杀。胡适之因之做了一篇《不老》文,提出两种“不老的门径”,“预备我们到了七八十岁时,也还有许多簇新的知识思想……”,事实上他还没到七八十岁,便“老了”,拍卖着博士头衔骗青年。如果我们明白阶层,那么胡适之的“老”,是并不奇怪的。

梅德林在他的喜剧《茂娜凡娜》中借一个老人的口吻说:“在人类患难的潮流当中,老者把他们所能担负的一切都担负起来——老者都只要勉行几步,他们的担子便卸去了的……”。

“光阴催人老”,催人走进坟墓。现在又过年了,每人又长一岁了。不要以为接近死,老人便卖起老来。像梅德林说的,负起重担吧!

十二月二十八日

原载《国际协报·国际公园》1936年1月1日

署名:绿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