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奇幻925号邮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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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困境

这似乎是夏季当中最为炎热的一天了。

太阳烤着不远处的柏油马路,当水汽涌上来时,看上去像是烧开的水所喷出的蒸汽。

一大早,蝉儿就开始活跃起来,一波接一波的鸣叫此起彼伏的、不知疲倦的似要征服整个夏天是的。远处的山脊线被太阳照射的尤其明亮,虽然相隔数万米,可我依然能感受到炙热。当有几片硕大的云絮徐徐飘向远处山峦的时候,刚刚被照亮的地方一下子就变的阴沉沉的,使人想飞过去乘凉。

我叼着香烟站在落地窗前。烟雾从闪烁的烟头中缓缓的飘了出来。它们并未着急散去,可能同我一样,根本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空调的温度调的很低,我不由得打了个寒战。本打算找件外套,可还没容我转身,便被一双美丽的手臂拥住了,女人松软而富有弹性的**正紧紧的贴着我的身体,使我动弹不得。随后,我猛吸了口烟,烟雾则又极不情愿的从星火中间被挤压出来,它们遮住了我的眼睛,遮住了我原本的生活。

站在窗前的被女人抱着的男人叫马统。他只是我笔下的一位角色。需要说明的是,此时此刻,我!马牧!一个作家,一个创造出这个家伙的不入流作家,竟被困于自己的小说中!并成为了自己小说中的角色。

这听起来虽有些不可思议,但毋庸置疑,它的确发生了。与此同时,我又有些重要的记忆丢失了,那部分记忆可不像弄丢一件物品那么简单,它对我无比重要,没有它我是不完整的,如同少了一部分灵魂。

当然,故事终究还是要先从现实当中讲起。其实,现实中的我可不像“马统”那样自在,我没有女友,房间里也没有空调,甚至连“作家”的这个称号也是自封的。

大学毕业以后,我留在了北京。

“爸,今天我就把你和你的钱放到疗养院啦。儿子走啦!去北京!牛不牛?不过我会经常回来看你的。”临行时我与父亲告别。

我想他应该会哭上一会儿,于是我把手帕准备好,希望能及时的擦拭他即将流下的泪水,可坐在轮椅上的老父亲不为所动,倒是口水漱漱的流着。

他患了严重的痴呆症,脑袋里的东西被一点点的挪了出去。记得他年轻的时候精明的很。父亲辛苦了半辈子,倒是有些积蓄,这些钱足够他安享晚年。就这一点来说,我又算是幸运的,父亲不用我养活,母亲也早就离世了。换句话说我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所以我与大部分年轻人相比,倒没什么压力。

除了钱,父亲还有一个日记本,他整日抱着,甚至连睡觉也从不离手。有一次,我试图把日记本拿过来,可父亲却拽的死死的,一边流着口水一边叫我滚蛋。

暂别了父亲,我来到北京安顿了下来。

我租住的地方位于高档社区旁边的一个破旧的四合院。院子不大,但闲置的物品却不少,特别是窗台,从来没有闲着的时候。冬天,窗台上摆满蜂窝煤,开春后,窗台上则会放一些满是油垢的炒锅,另外还有砖头、打气筒、废纸箱子、易拉罐,凡是能放的下的,房东都一样不落的堆在窗台上。四合院的院子不大,却摆着各种各样的车,比如自行车、三轮车之类的,对了,就连小时候用过的锈迹斑斑的儿童车也都留着,它们在院子里摆的到处都是,毫无规律可言。房东大哥念旧,甚至连用坏的炉子也不舍得扔,再加上踩瘪了的烟筒,整个院子能下脚的地方就更加有限了。

房东自己一个人住正房,我住东厢房。西间厢房虽然空着,但却被打扫的非常干净,桌椅也相当讲究,我曾有幸进去过,与凌乱的院相比,这里简直是天堂,并且空气中还弥漫着一种沁人心脾的芳香。

刚来到北京那会儿,我没有积蓄,也没有工作,从父亲那里拿来的钱又有限,别说租房,就连平时生活的开销都不够。但幸运的是,自从我住进这里开始,房东大哥从未收过我一分钱。

四合院曾在红豆胡同的最里面,现如今周围都盖起了住宅楼,只剩下房东一户独自守护着这里。每隔一段时间,开发商就会来到这里与房东聊天,一旦聊不好了,他就会喊我和他们打架。当然,我会得到一些酬劳,钱虽然不多,但它们却成了我主要的收入来源。

利用这些钱,再加上从父亲那拿来的,我买了一台旧电脑用于写作。它运行速度奇慢无比,更为致命的是键盘上的按钮都不齐全,打起字来也就变得异常困难。

我曾把文章投到各大出版社,鲜有回复。我一度怀疑他们私扣了我的文章,然后改头换面后又偷偷的发表出来,这样他们就可以省下一笔稿费。于是,我有一段时间专门守在报刊亭旁边,假意买杂志,实际上是借机查看到底有没有与我所写的类似的文章发表。我甚至幻想着自己可以凭借这一点和他们打官司,没准能火,要是再能捞到一笔赔偿就更好了。再后来,我就不再希望能收到出版社的回复了,因为相比较而言,靠打官司这种手段赚钱要更方便一些。反正我的想法就是不管我能否收到回复,都可以获得一笔钱,这是早晚的事!后来,这样的白日梦就被无情的现实敲碎了,五月份的时候,我收到了唯一的一次回复,那是封电子邮件。

打开邮件之前,我握着鼠标的手不停地抽搐,像正在抚摸一位少女的手,五分钟后,邮件才完全打开。可内容却让我气急败坏,他们警告我说不要再发垃圾邮件给他们了,因为我的文章让他们恶心,甚至连基础的错别字都不修改。邮件的最后是我上个月投递过的一篇文章,他们特别标注了一个词,应该是“挂念”而不是“挂面”。其实这归根结底还是键盘的问题,因为正好N和M的按键都丢失了。总之,收到出版社的回信后,我失落极了,从那以后,我便没再去过报刊亭,而是跑到附近的网吧,誓要背熟所有的按键位置。

讽刺的是这种失落感也没持续太长时间,键盘上的字母也没记牢,甚至“N”和“M”的位置也依然会搞错。大约两周后,那封电子邮件的内容就被我从脑袋里永远删除了,我也就没再去过网吧。

我每天就是如此的混日子,这与临行前同父亲谈话的壮志凌云似乎不太搭边。我内心的想法其实简单的很,就是要让父亲看到我满怀志气的一面,可去北京又需要钱,然后我就可以心安理得的从父亲的养老金中拿一部分出来。讽刺的是,父亲是痴呆症患者,他养老金的使用都是由我安排。

房东大哥骂我是畜生,他说:“你爹什么都记不得了,你还拿他的钱!?”

我寄人篱下,又不用出钱租房,自然不会反驳。其实我对他的态度算好的,要是父亲这样说我,我早就跟他打起来了。

房东大哥四十多岁,至今却仍是单身一人,我曾怀疑这与他的外表有关。他一米八的个头,身材壮实,黝黑的皮肤在太阳底下透着光亮;下巴上的胡子足有手指那么长,他很少修整胡须,有时觉得碍事了,便只用剪刀简单的修理一下而已,参差不齐的。刚搬进来的时候,我觉得这个人不太好相处,虽然说他解决了我的住宿问题,但在我看来,他不同意拆掉院子多半是因为开发商给的补偿款达不到他的要求。直到后来,有一次喝多了,我才得知其中的原因。

房东的父母死的早,双亲烙下了尿毒症,在他十几岁的时候就双双过世了。他还有个妹妹,妹妹比他小五个年头,可怜的是在他父母过世没多久,他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也被人贩子拐走了,至今也没有任何消息。房东告诉我,他不想等妹妹回来的时候找不到家,所以房子不能动。后来,他喝醉了,哭的像个孩子。回到自己房间后,我也想起了自己割舍不下的东西。

那是一支黑色的钢笔,笔杆黑的纯粹,许是年头长了,笔帽和笔杆的连接处有些松动,但用起来手感很好。笔帽上有一支银色的箭,我常把它夹在口袋里,除了洗澡之外,它从未离开过我。它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甚至改变了我的世界。

那是一个夏季,天气也不知怎么回事,不知不觉的便热了起来。早上还必须裹着加绒外套,中午就热的恨不得脱个精光。中午,我正往家赶路。天空中没有半片云朵,整个城市正一丝不挂的暴露给太阳。我穿着一件黑色的旧T恤,上边留着一片白色的汗印。汗液从我的每个毛孔中挣扎出来,不一会儿便浸湿了衣物,更为难过的是每当我晃动着手臂,腋下就有一种难舍难分的粘连感。其实这种天气下我本是不打算出屋的,可那天刚好是月初的第五天,是我寄信的日期,这个习惯从我大学二年级开始一直延续至今。

刚吃过午饭,我便硬着头皮闯了出去,可到邮筒前才发现信封上没贴邮票,无奈之下,我只好望着邮筒灰溜溜的回去了。邮筒是七十年代老式的邮筒,身上刷着绿色的油漆,但经过多年的日晒雨淋,邮筒上的绿漆已经脱落的不成了样子,我估计它也是太热了,才不得不脱下“衣服”。邮筒虽然陈旧,但“长相”却非常可爱,像个胖老头。它圆圆的“肚子”上挂有一块木板,木板上是用红色油漆印刷着类似编号的数字—925。

到家后,我喝了口自来水便把口袋里的信拿了出来。信是寄往一家疗养院,但不是我父亲住的疗养院。我盯着信上的地址愣了一会。可我没万万想到,几分钟后,我竟然被卷入到了另一个世界。

走到门前。门上的玻璃中刚好映射出我寒酸的模样。泛黄的牛仔裤上沾着一层厚厚的尘土,长期沾染的尘土混着汗液凝固成了一层薄薄的泥,显得裤子更加破旧。不过现在流行做旧的衣服,什么补丁啦,破洞之类的,想来我的裤子也算跟得上潮流,但它不是做旧,而是真的旧。

其实,如若不是牛仔裤的价格低廉,我是绝不会买来穿的,因为它的口袋放不下太多东西。我习惯在裤子左边的口袋里放香烟和印着性感少女的打火机,右边则装着一大串钥匙和那支与我形影不离的钢笔。

此刻,气温一定高的离谱,因为我裸露在外的皮肤有些灼烧的痛感,额头上的汗水也不停的向下淌着,它们滑过的每一寸肌肤都痒的出奇,这更加使我烦躁不安。钥匙与钢笔在狭小口袋里相互纠缠着,卡在了衣袋口。我彻底失去了耐心,用力的抻了一下,这时,钢笔也同钥匙一起被带了出来,掉在了地上。

看着卷曲的笔头,我懊恼不已,正要骂娘,却突然感到头痛欲裂,眼前也变得模糊起来,周围的建筑更是打起了转转。我想可能是站起来的速度太快,缓一会便好了。可接下来,我的眼皮却越来越沉重,最后,彻底失去了意识。

不知过了多久,我渐渐清醒,但应该也没过太久,因为刺痛皮肤的灼热感仍未减弱一丝一毫,我爬了起来,并下意识的看了一眼手中的信,惊愕不已。

“这是什么!?”我自言自语道。

当然,没人回应。

打开信封,我把折成了长方形信纸抻了出来,信上笔迹是我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信写了一页纸,字数不多。

路西:

给你写的小说还差个结尾就完结了,虽然最后的时刻发生了地震,但我仍然希望他们的命运交由你来裁定。

去年给你寄过去的绿色信纸你收到了吗?等你醒了,你可以把你的想法或者马统等人的结局写在那张纸上寄给我,我会按照你所希望的那样,完成最后的结局。

这几年,我把这部小说写在信中,我渴盼着你可以尽快醒来,虽然小说与我们没有关系,但我还是想与你分享,哪怕你不再醒来。如果阿姨愿意把它读给你听,我想你也一定会听到的吧?

对不起!自从那件事以来,我一直没勇气去看望你,我承认,我是个懦夫。可这些年我也一直备受折磨,我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承担起来,我在这样的煎熬中度过了六年!有时,我会暂时忘记,可它太过沉重了。如果有一天,我把它们都忘干净了,也许就会好受一点…”

信后边还有其他内容,但我已经无心观看。从内容来看,这是我写给一个叫路西的人的信,可我对信上的内容竟没有了一点记忆,路西是谁?小说又是怎么一回事?我不知道自己的脑袋到底发生了什么,明明早上的事情还记得,甚至邮票和邮筒还都记得,就只是对这信完全没了印象。此时此刻,正如信中最后一句话所说的,关于这个叫“路西”的人的所有记忆,彻底消失了。

一种强烈的不安感随即而来,于此同时,太阳毒辣又使我迫不及待的想进到屋子里去,可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手里的根本就不是钥匙,而是那支已经被攥的满是汗渍的钢笔。当我发现这一点的时候却已经晚了,钢笔顺利的插进锁眼。

“哒”的一声,门开了。

我满腹狐疑的走进了屋。刚进屋,由于外边的阳光太过刺眼,屋子又过于昏暗,这使我的眼睛感到非常不适,为了能适应光线的突然变化,我暂且闭上了眼。正当我关上门的一瞬间,一阵凉气突然袭来,这温度有些不同寻常,凉爽中的冷风中还夹杂着一丝香味。我迅速的睁开眼,可所见的景象却使我彻底惊呆了。

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

房间明亮整洁、凉爽舒适,不用过分的呼吸,房间里的迷人的香味就一个劲儿的往我鼻子里钻,这味道使我觉得自己正置身于一片一望无际的紫罗兰花海中央。我试探性的往前走了两步,刹那间客厅便映入眼帘,黑色的布艺沙发看上去相当有档次,旁边有一口大约一米长的鱼缸,鱼缸放在做工考究的楠木柜上。

我探了探脑袋,里边似乎还有两个卧室,两个卧室中央夹着卫生间。靠南卧室的门是敞着的,另一间则是闭合的。

“马统!我得走了,下午还有个访谈。”

一个女人的声音倏然间从里屋传了出来。我吓的浑身打颤,只觉得后脖颈一阵一阵冒着阴凉。

我的第一反应是自己走错了房间,可这里却又与房东家的格局相距甚远,所以应该不会错进到他的正房去。我胡乱猜测着,与此同时,身体早已转了过去并打开了房门。

我遽然离去,在心中也做好了打算,不管门后面怎样的院子,都必须迅速离开,最好先找到一个无人的角落避一避。可我越是这样想心里就越是紧张。手心里的汗更是不停地渗出来。我的双脚几乎是同时跨出去的。虽然之前做好了心理准备,可出去之后所见到的景象却还是吓了我一跳。

门外是一条五米左右长的走廊,显然,这不是我住的院子,这是居民楼!极大的心里落差使我的心脏险些停住,脚下更是软绵绵的,别说逃跑,就连行走都变得异常困难。

突然,一个名字在我的脑海里一闪而过,我仿佛抓住了茫茫大海中的一根柳条,而它所给予我的浮力却是超乎寻常的。

马统!

刚刚那个女人叫的是马统!是信中所提到过的!小说中的那个人!

本想再确认一下信里的内容,可当我低下头,却发现手中的信已经变成了一个白色的包装袋,里面装有一打啤酒,一条香烟,还有若干我叫不上来名字的零食。与此同时,我的衣着打扮也大变了模样,黑色的人字拖鞋,绚丽多彩的沙滩短裤和一件版型宽松的白色T恤,它们很自然的贴合在我的身体上。

这时,刚刚那女人的声音再次响起。

“马统!马统!听到我说话了吗?”

我被吓得魂不附体,哪里还敢回头,只感觉脑袋上的冷汗直往外冒。

“哎!你怎么不进来?门还开着呢。”声音比刚刚更加清晰了。

我不敢确定自己是否真的变成了“马统”,所以一直没敢应声,可女人的声音在楼道里反复响着,我怕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只得转过身去。

我本打算在她看到我之前就告诉她实情,可她实在太性感了,像封面杂志上的女人,就只是扫了一眼,我的心脏却又险些停住了。

女人此时正倚着卧室的门框,她盘起来的栗色头发湿漉漉的,不时还滴着晶莹的水珠,我甚至听到水珠滴在她白皙肩膀上时所发出的滴答声。她露着大半个肩膀,仅有一条白色的浴巾裹在身上,呼之欲出的胸脯使我的目光不忍离开,可又觉得这样直勾勾的看着过于羞臊。

“你是不是想就这么一直敞着门,让我给别人看个够啊?”她说。

女人看到我之后似乎没有惊讶,这至少证明了她没有认错人。换句话说,我的的确确成为了“马统”。我被吓丢了魂,根本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走进去的,又是怎么把门关上的。最后,直到女人再次闪回了卧室,我的魂魄才得以归位。

难道这是开发商为了达到什么目的所使用的手段?我开始在心里嘀咕起来,可他们又不知道“马统”这个名字,况且,四合院不是我的,用这种手段对我也起不了什么作用。我把能想到的可能性罗列了出来,到最后除了被困在了小说中这一种可能性之外找不到任何合理的解释。可这也太荒唐!这时,我想起了钢笔,于是便下意识的摸了摸口袋,还好它在,这使我安心了不少。

“好了,我得走了,过几天等我空下来再来找你。明后天我还有几个访谈,另外,上次和你说的那个盗版杂志的事我也要跑几趟。你也知道,这大热天的,我真是不想在外面跑,可这就是我的工作。”

女人说话的时候没有露面,但声音却清脆入耳。没一会儿,女人便已经换好了衣服并从卧室走了出来。她浅蓝色的修身小礼服套在雪纺的白色衬衣外,深色的内衣在胸前若隐若现,短裙的长度也刚刚好,既不暴露,也算不上保守。

她步态轻盈,挎着一个精致的小包缓缓向我走来,而她的五官也变得清晰无比,标志的脸蛋儿只要看过一眼就能记住,仿佛早就已经刻在我的脑袋里似的,眉眼间灵气逼人,当她看向我的时候尽显温柔,小巧的鼻子虽然立体感不强,但却给人一种妩媚的感觉,上了唇彩的双唇在光线的映射下熠熠生辉,卷发刚刚过肩,干练无比。接着,一种迷人的香水味随之而来。我的目光始终无法在女人身上找到一个合适的落脚点。几秒钟后,她的胸脯几乎与我贴在了一起,我动弹不得,而眼睛也始终不舍得从女人身上挪开。

我扫了一眼女人胸口上的铭牌,上面写着:刘妮。

突然,女人吻住了我的脸颊,那是犹如蜻蜓点水般清凉的吻,我浑身颤抖,差点没拿住手上的东西。可还没容我细细品味,蜻蜓便离开了湖面,只剩下一波接一波的涟漪。

“今天怎么怪怪的,不是叫太阳晒傻了?要不是我着急出去,看我要怎么收拾你。”

门外头,女人仍在喋喋不休。

我杵在原地不敢动,大脑更是空白一片,就连呼吸也是过了好一会才顺畅起来。

女人走后,房间里就仅剩下我一人而已了,我战战兢兢的向屋里面走着,可每走一步,心跳便加快一次。当我走到窗前,眼前的景象彻底吓傻了我。窗外的世界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与北京毫不相干,这完完全全是一个陌生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