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人性与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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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顺性应世篇(1)

10、人性相撞构成了人与人相处的艰难

人是社会性动物。人类社会的这一特征,决定了作为个体之人是离不开社会而独自生存的。他的生活不仅有赖于与众多的他人的交际往来才得以运转,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他的生存、发展必须仰仗与众多的他人给予支持、帮助,或与他合作共事,才得以实现。这样一来,就产生了如何与众多他人相处的问题了。而要找到这方面的答案,他就得对“人”有个基本的认识。

同一般的动物不同的是:人有灵魂。人,是肉体和灵魂的混合体。由于人有灵魂,除了有物质方面的需要外,还有精神(灵魂)方面的需要。即人有两种需要: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两种需要产生两种追求,即物质方面的追求和精神方面的追求。两种追求产生两种生活,即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

欲望是人的本质。人有各种各样的欲望,而且无穷无尽。人的一生便是在追求各种欲望的满足中度过的。人的物质需要有限,比较地容易满足,但人的精神需求无限,因而是难以满足的,甚至是永远无法达到完全满足的。这就决定了人的追求是永远不会停止的,它与生命相始终。而且,人的追求的绝大部分,是属于精神层面的追求。从本质上人的一生就是在追求精神的满足。

人类是以个体为单位活动的,永远是以个体面对整体,以一个人应对整个世界的。

每个人都是人性的载体,整个社会就是一个巨大的人性丛林。人在世间生活,就是在人性丛林中行走。从本质上看,人与人之间的往来,就是人性与人性之间的往来。如果相互间发生碰撞,便是人性与人性之间的相互碰撞。

人性是神圣的,具有一种不可违逆性。人都有报复心,而且十分的强烈。一个在世间行走的人,一旦受到他人的冒犯,不管那个人是谁,是什么样的人,是一般人,还是与他合作共事的人,甚至是亲人也罢,恩人也罢,他都会对那个人进行疯狂的报复的,严重的还会置之于死地。这是人性的必然。所以,作为个体之人的你,稍有不慎,便会与他人的人性相碰撞,冒犯他人的。假如是这样,几乎可以肯定,你要遭受到那个被你伤害的人的报复的了。

对方对你报复的程度又与种种情况有关。一是与冒犯、伤害的轻重有关。二是与伤害对方的什么东西有关。人最在乎的是自己的人格尊严,其次是感情,再次才是实质性的物质利益。三是与对方同你的关系密切度、亲密度有关。一般而言,关系愈密切、愈亲密报复愈厉害,利益攸关之故也。如果从遭受报复所带来的后果的角度看,又以对立而关系的为重,一般关系的次之。

然而,你同对方属于对立面关系的,便没有那么简单了。除了遭受到由对方报复而来的损失外,还有其他方面的损失。本来,对方是你所要依仗的人,要通过与对方合作共事,借助对方之力成就自己的一己之私利的。现在,由于你言行不谨慎,冒犯了对方,也就危及了你与他之间的关系,不和谐了,合作起来不愉快了,影响了合作共事给你带来的利益,严重的还会使关系崩溃,对方会中止与你的合作,离你而去。这样,你便无法再借助他们的力来成就自己,这自然是你的损失了。由于相互有隔阂,对方不会乐于助你了,还会成为你的魔鬼,经常会从中捣鬼,与你斗,不断地折磨你,那你就犹如生活在地狱一般,苦不堪言了。

可见,人在社会这个人性丛林中行走,是多么的艰难,危险,其危险性要远比在原始森林中行走大得多。人们都说人生艰难,人生的难就难在与人相处的不易。稍为不慎,就会与他人人性相碰撞,从而惹来麻烦,招致灾祸。

11、环境选择的是宜者而不是强者

近日听于丹的讲座中说到“其实,宜居城市,联合国有它的评判标准。杭州我喜欢,是因为它总是能让那些观光客不觉得自己是一个匆匆的过客,而能够在这儿有一种被接纳的融合。”此所谓哪怕对于一个城市来说,宜者就能够读到不同的特点,能够融入未尝不是好事?其实,人生本身就是不断融入的过程,不断适应的过程,对一个地方是如此,对于身外的一切,包括大自然、他人、社会在内,又何尝不如此?

面对自然界、他人、社会,唯有适应一途。然而,这就足够了。因为,虽然不能改变身外之世界,却可以通过适应来融入其中,进而驾驭、利用,以成就自身。适应,便是顺从。顺从,便能利用。你适应大自然,便能利用大自然。适应他人,就能利用他人。适应社会,便能利用社会。适应,当然是作为个体之人的自己去适应身外世界,而不能叫身外世界来适应自己。

对于个体的人来说,自身之外的一切人都是他人。但凡讲要适应某某人的,也就是自己要与对方建立对立面关系的人,或者已形成对立面关系的人。

适应,便是按对方原样全盘接纳,接纳对方已有的一切。就比如结婚,很多人喜欢唱“带着你的妹妹,带着你的嫁妆,赶着那马车来!”这是一种美好浪漫的境界;而现实带着的往往是老爸老妈,或者正待养育的弟妹,我们就不好只接纳新娘不愿接纳随之而来的一切吧!既然你选择了她,就选择了一种固有的社会关系。

当然,以上所提到的是指表面上的全盘接纳,更重要的是对一个人的人性,性格等的包容与接纳。你试图改变对方的一切努力都必将是徒劳的。因为人是不可改变的存在物。

首先,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他自己改变不了自己,别人也无法改变他。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有能力改变任何人的任何东西。

其次,你的这种企图改变对方的行为是违逆对方人性的,那是对对方人格的不尊重,是冒犯对方的行为,如果是那样,你通过与对方合作来实现幸福的目的便无法达到了。这便是不适应的恶果。这便叫“适者生存。”在这个世界上,谁的适应能力愈强,谁就生活得愈好。适应,既是生存的法则,更是生活的艺术、技巧。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当老板的永远是少数,绝大多数人是以打工仔的身份去介入社会,去谋取自身的生存、发展的。比如,去为他人打工,到企业、单位中去谋职,进入机关单位当公务员等等。就适应的问题看,本质还是一样的。

但这里首先有一个自我推销的问题。即你要利用别人来成就自身,首先得要被别人所用才行。也就是说,得靠他人给你一个舞台。有了别人给你的舞台,你才能施展你的拳脚,才能谈得上利用别人成就自身。

对于用者而言,合用者为材,不合用的再好也是废物。对人才的使用也是这个理的。人世间,历史上,许多所谓的优秀人才,或者不善于推销自己,或者根本不去搞什么自行推销,一味坐等他人来发现;或者自恃才高,高不成、低不就,结果蹉跎岁月,长期得不到重用,其人生哀也。

之所以如此,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们的适应社会的能力差。可他们偏偏不自我反思,反而怨这怨那,说社会黑暗,制度不好,埋没人才,或者说伯乐太少了。这便是世间众多的所谓的强男强女、靓男靓女的命运。从处世的角度看,这些所谓的优秀人才,根本上就不是什么真正优秀者,更说不上是真正的强者。

环境,选择的是宜者,而不是强者。其实,所谓的“强”,不仅指自身的某方面的能力的强,更重要的是适应环境方面的能力的强。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的生存能力强不强,关键在于其适应社会的能力强不强——适应社会的能力强才是真正的强。

这就正如前面所说的宜居城市,其标准是死板的,但当一个人如于丹,其选择的宜居城市,必然带着对这个城市的感情与融合度,杭州对于她是宜居的——“所以我说宜居城市,它的很多功能的设施、包括它的文化传统,不是高高在上、膜拜瞻仰的,而是让你觉得平和、亲切、如在生活中。”

12、把人间的伤害视同自然灾害怨恨就容易化解

大自然的灾害比如唐山大地震、汶川地震,人们可以理解,往往很快就从灾难中找出对策,然后才会究其原因。对自然的安排,人们更多的是在顺应的基础上寻找出口。其实,他人、社会,就是大自然的一部分,甚至可以说,就是大自然。在这里,我们试图把来自他人的伤害视同大自然的伤害,以这样的态度应世,怨恨的情绪就容易化解。

从本质上看,人与大自然是一样的。人性天成,人的喜怒哀乐,就像自然界的风霜雨雪,是不可知的。从个体的角度看身外的他人、社会,更是无法改变的。按照这一观点,作为个体的人,如果他与身外的世界不协调的话,出现什么矛盾、纠纷的话,那肯定是自己的问题,而不是他人、社会的问题。他人、社会不会错,错也不错。你不错也错,你的错误就在于不适应。所以,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能埋怨他人、社会的。

应世,是个大概念,指的是作为个体的人如何应对身外的世界,包括应对大自然、社会、众多的他人在内,一句话是囊括人生的所有领域的。与人相处,仅是应世的一部分内容。

在与他人相处中,如何对待来自他人对自己的损害呢?这是值得认真考虑的。

首先是:如何对待他人的诬蔑攻击的问题。严格来说,诬蔑、攻击之类,仅是言辞上的,并不会对你产生什么实质性伤害。因此,你完全可以采取不理会主义的态度。你不理会,不当回事,就会使对方无计可施。同时,还会使对方深感到他在你眼中的微不足道,不值得与他计较,他的存在无足轻重。你的不理会,看上去软,或者超出软的底线,变成了一种不可理解的软。而不可理解的软就是一种超强度的硬,由此会引起他极度的不自信。这是一种心理战,是免祸的妙计。

其次,如何对待来自他人的伤害的问题。办法是不反抗、不报复。采取的是绝对宽容的态度。一般来说,一个人在遭到强者的疯狂打击的时候,如果他毫不反抗,对方的攻击、打击的势头自然就会停止了的。不会有人在对方绝不反抗的情况继续实施暴力的。这样,你所遭受到的伤害、损失也就到此止步了。如果能把来自他人的伤害视同大自然的灾害,连怨恨的情绪就化解了,便可恢复心灵的宁静。可见,对这种一般关系人,要采取“宽容天下,不恨一人”的态度对待,于己前行最为有利。而且,还可以彰显你的人品、人格,提高你在世人心目中的形象,变成一项无形资产。从这个角度看,还可视为一种机遇来利用。

再次是,自己因言行不慎冒犯、得罪了他人怎么办?你得明白,你与对方之间只是一般的关系的,而现在,由于你自己的不慎,把自己置于对方的敌人的位置上了,也就给予了对方对你进行报复的权利。在他,是伸张正义,维护尊严;在你,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当然,以上关于对于表白他人损害的说法,只我一己之见而已。总之,人在社会中如果真能把社会、他人也视同大自然,是不可改变的存在物的话,便会把自己遇到的一切问题都会归咎于自己的不适应,也就不会这也不满,那也不满,怨这怨那,也就根本不会萌生出什么愤世嫉俗情绪来。

果真能如此看问题,对别人的伤害便会采取冷静、客观、坦然的态度对待,视人世间的一切为平常、正常,从而做到心静如水,时刻有一种满足感,进而采取积极的态度去应对社会,适应一切,利用一切,集中时间、精力去干好自己的事情,从而获得人生的成功。能这样应世,就不会总让自然成为众矢之的,就会生活在和谐坦然的生存环境中。

12、与对立面的人相处方法之一:把人当人看

作为个体的人,与对立面的人相处,其目的在于利用对方成就自身,这点是十分明确的。而要对方乐于为你所用,就得靠你与对方之间有一种良好的人际关系才成。这种良好的人际关系的建立和维系又只能靠你自己去努力,是无法指望对方的。因为对方是你无法改变的存在物,只能你去适应对方,而不能叫对方来适应你。现在,我们就来谈怎么看的问题。

到底怎么看处于自己对立面的那些人们呢?“把人当人看”这一命题中的当“人”看,便回答了这一问题。是人,便有人的基本属性:自私,贪婪,为了达到目的会不择手段;讲面子,讲尊严,自尊心极强,都渴望得到他人的尊重、称赞,最怕被人小看,最痛恨他人批评、指责了;人都有虚荣心,报复心。特别要指出的是,一个人可以对不相干的人的看法不在乎,但绝对不会对来自对立面的看法不在乎的。你在看一个人时,要把其人身上所有的附属物如身份、职位、头衔等等全部剥离,还原为一个赤裸裸的人来看,当常人看,当庸人看。那才是一个人的真面目。

当我们与人相处的时候,最要顾及的是对方的人格尊严。有的人特别敏感,凡事都往自己的人格尊严上牵,上纲上线。而一旦往尊严上牵,小事也会变成大事的,不严重也会变成严重的,而对方恰恰是按照自己的看法、感受对来自你的行为进行反应的。所以,在你看来只是个玩笑,无伤大雅,有时也会招致对方的疯狂报复。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我们假设一个个体的人如果恶待他的对立面的话,会给他带来怎样的后果。

人是感情动物,更是讲尊严的动物。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渴望得到世人的尊重、称赞。人与人之间的交际往来,首先体现在感情上的交往、交流,而感情的交流是双向互动的。你尊重对方,对方自然会尊重你。在与对立面相处中尤其是这样。有的人也许会对来自一般人的对自己的看法不那么在乎,但对来自对立面的看法绝对不会不在乎的,也就是说会更加看重的。因此,作为一个个体的人的你,假如你能够始终如一地尊重、善待你的对立面的话,对方也就自然会尊重你、善待你的,你与对方的关系肯定会和谐。如果是那样的话,你与对方的合作便会愉快,你的利益便会在这种愉快的合作中得到较好的实现。

在与对立面相处中,要做到绝对的不冒犯,是很不容易的,但又必须做到。所以,作为个体之人,在与对立面相处中,应该抱持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对待对方,始终牢记对方也是“人”。既然对方是人,就得“把对方当人看”,“把对方当人待。”

人,是人性的载体。与其说我们与对方相处面对的是人,倒不如说面对的是人性。而人性是神圣的,具有一种不可违逆性。所以,面对他人,只有顺从一法。而顺从,就能融入,驾驶,利用。因此,在个人利益的层面上,一个人与对立面相处,在待对方人性上,真可以用得上“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一语的。所以,在与对立面相处时,始终要坚持做到,话三思而后说,事三思而后行,切忌随心所欲,肆意妄为。要尽最大努力地去避免与对方的人性相碰撞。

张爱玲说过,在没有人的场合里,我充满了生命的愉悦。这句话,在另一面也体现了与人相处之难。其实,人在社会中生活,什么也不用怕,唯独要怕“人”。与一般人相处,要怕一般人。与对立面相处,要怕对立面。

14、与对立面的人相处方法之二:顺性而行

万事万物都有他存在之理,人为什么往高处走,水为什么向低处流,有的人大碗喝酒,有的人优雅品茶,性不同也。凡物皆有性,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无非顺其性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