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国企热点面对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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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为何国企只能加强不能削弱(2)

最后,国企作用不能否定。近年来的实践证明,我国仅存不多的大型国企尽管存在不少问题,但在推进改革开放、维系国计民生、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应对世界金融危机和支撑国家经济战略发展大局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决定性的重大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有一种新自由主义解读,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篡改成无条件的“市场起决定性作用”,主张取消政府经济职能,“去杠杆、不刺激”,搞所谓“彻底市场化”。市场绝非万能,存在天然缺陷。“没有调控的市场比没有市场更可怕”,早已是世界历史经典。当然,宏观调控也必须符合经济规律,从放任市场带来金融危机,到政府扩张为危机买单,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教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

其实,从20世纪80年代到21世纪以来,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实践都证明,新自由主义私有化并没有带来经济成功发展,相反出现了严重危机。而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在危机中“逆私有化”建立国有企业,出现了不少成功范例,如新加坡国资控股的淡马锡公司,2011年拥有总资产2979亿新元,相当于该国当年GDP的91.2%,且始终保持了17%的高回报率。更不用说,中国经济崛起一枝独秀,国有企业立下汗马功劳。事实证明,国有并不必然低效率,私有也并不必然高效率,国企私有化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所以说,深化国企改革的目的,不是削弱国企,而是加强国企;不是消极的“退”,而是更好的“进”。

延伸阅读

“淡马锡模式”即指新加坡淡马锡公司的经营方式。作为新加坡政府全资控股的巨型投资公司,淡马锡在自1974年成立至今的四十年里不但始终控制该国包括金融、港口等产业在内的经济命脉,更为股东取得了近20%的高投资回报率,因而在世界范围内被公认为国有企业经营的成功典范。

淡马锡模式,一般来讲,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政府充分放权。财政部虽然是它的唯一老板,但是只管重要人事任免、业务范围的审定、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批、财务报表的审核,不干预企业日常经营决策,赋予其相当大的经营自主权,避免了国有企业“管多管死”的弊病。二是多元化与国际化的董事会。淡马锡的9名董事会成员中,只有一名内部董事,其余均为来自国际国内知名企业的独立董事和来自政府部门的股东董事。股东董事由政府部门委派,但并不在淡马锡领取薪酬。这样一个开放的董事会结构保证了企业的透明运作,避免了国有企业常见的内部人控制。三是商业化运作。新加坡法律明确规定,政府的控股公司不得享受任何特权和优惠,必须在和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的自由竞争中获取利润。

芬兰是个国企占比相对高的国家。芬兰国有经济比重约8%,国家直接持有63家公司股份,其中有15家是上市公司。此外,芬兰通过国有独资的Solidium公司,间接持有一些国有股份比重较低企业中的国有股。

芬兰国家所有权管理机构依据法律设立,代表国家行使股东权利的同时,并不干预企业事务,以确保国有企业按照市场规则运作。芬兰国家所有权监管局成立于2007年5月,设置于总理办公室之内,由一位内阁部长分管。目的是将国家股权集中管理,并超越具体的部门利益。其职责是:通过独立分析与监督,制定所管理的国有企业的所有权战略,并且每两年修订一次,该战略具体到国家对每一个企业的政策;对企业的绩效进行跟踪分析;批准涉及全部所有权的交易;出席股东大会,并履行选择董事会成员的权利。

芬兰将国有企业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基于市场化运作的商业性国有企业,归芬兰国家所有权监管局直接或间接管理;另一类是兼有特定任务的国有企业,即这些企业有着国家定义的产业、社会或者政治目标,或是有着特殊作用,国家作为所有者,此类国企,政府以国有独资或控股为主。

芬兰国家所有权机构在与其管理的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上,较好地体现了有权力但无利益,有参与而不干预,国家所有权机构仅是一个专业化的股东代表。

(本文选自2014年4月1日《中国企业报》和2014年7月21日《环球时报》,作者为昆仑策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昆仑岩)

认识国企要有思想定力

近年来,一种污名化国企的错误思潮颇有市场,令人深思,值得警惕。国企在遭遇困境的时候,被骂;在取得突出业绩的时候,赢得的掌声也是有限。国企突出的贡献与实力,与其当前在社会和媒体上的形象和美誉度存在着巨大的不对称,正在形成一条鸿沟,阻碍人们对国企的正确认知与评价。破解国企被污名化的难题,重点在澄清事实、明辨是非,尤其要对国企存在的价值有清晰认识。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中国国企在三十多年的时间里,始终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分阶段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实践,逐渐做活、做大、做强、做优,不断探寻着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最佳结合方式,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国企改革之路。

对我们来说,研究国企理论,推进国企实践,就是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探索中国自己的道路,这样的道路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基石。为此,我们需要对国企价值有清晰的认识,准确把握国企的存在价值,我认为可从四个维度来理解:

第一,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是我们改革开放探索中国道路的宝贵财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不能改变。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一个是支柱,一个是根基,用词非常实,也非常重。没有支柱就塌了,没有根基就松了。

我国经济学泰斗陈岱孙先生曾指出,“近年来我们一些学者倾向于将西方经济现状和前景描绘成一片光明。这些学者对西方经济的看法往往比西方国家的学者还要乐观得多”。我们要相信自己这么多年的探索正在走出一条自己的道路。这些年的改革开放,我们没有走邪路,也没有走老路,我们在根据实际走自己的正路、新路。有没有战略定力,关键在于我们能不能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不能坚持,后果将不堪设想。

第二,提升国际竞争力。当今世界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更多地体现在大企业之间的竞争。美国在世界500强企业的榜单上始终占据首位,从一定意义上说,这比其GDP总量占世界第一更有价值。一个国家是否在国际上有竞争力,关键看其是否有大企业。大企业首先要大,有一定体量,当然更要强和优,有相当竞争力。从这些年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情况看,绝大多数都是国有企业。而且,在日益深化的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我国企业的规模依然不够大,产业集中度依然过低。在国际竞争中,全球主要行业的产业集中度都很高,少数几家大企业占据产业大部分分额,形成强大国际竞争力。从积极参与全球竞争的目标来看,与国际企业巨头的实力相比,我国国有企业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加快发展的紧迫性愈发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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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走出去”力度不断加大,国际化经营取得了积极进展。2005—2013年,中央企业纯境外单位资产由7576.6亿元增长到4.3万亿元,年均增长24.2%,占中央企业资产总额的12.2%;营业收入由7964.6亿元增长到4.3万亿元,年均增长23.6%,占中央企业营业收入总额的17.8%;利润总额由846.7亿元增长到1336.8亿元,年均增长5.9%,占中央企业利润总额的10.2%。石油石化、电信、航运、建筑等行业的国有大企业已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主力军。

第三,保障国家安全。国有企业是具有特殊使命的企业,坚持国家利益至上,服从国家战略,切实履行好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立足自身优势和条件为国家做出贡献。国企要保障国防安全。最近解密的一大批军事武器,如航母舰载机歼15、大型运输机等,都是由国企设计、制造的。国企要保障经济社会安全,具体看,包括能源安全、粮食安全和信息安全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30多年的快速增长,煤电油运需求量增长了几十甚至上百倍,但是我们没有出现大面积的短缺,这得益于国有企业提供的有力保障。不论是价格倒挂,还是节假日休息期间,为了保障市场供应,国有企业干部职工都是加班加点满负荷运转。

在历次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救援中,国有企业也都发挥了重大作用。一旦发生灾情,电信企业冲上去接通线路,石化企业冲上去保障能源供应,电力企业冲上去抢修电力,所有这些都是不计成本的,都是为了保障社会安全。

第四,实现共同富裕。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会带来很强的“造富”功能,但这种“造富”往往是集中在少数人身上的。比如美国最上层1%人群占有了超过1/5的国民收入和超过1/3的国家财富,在国际金融危机后,这种两极分化持续拉大,中产阶级受到严重挤压。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们需要市场效率,我们也要警惕两极分化。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国有企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有的只是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对于保证持续扩大的中产阶级阶层,对于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平衡,对于实现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国有企业经过这些年的发展,整个面貌焕然一新,竞争力、创新力、带动力、保障力和内在活力越来越强。下一步,要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围绕布局的战略化、治理的市场化、竞争的国际化、信息的透明化,进一步深化改革,为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更大贡献。

(本文选自《人民论坛》2014年1月(上),作者为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副主任、研究员胡钰)

“两条腿”的中国比西方跑得快

日前,财政部首次对外公布了我国国有企业“家底”。2013年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为104.1万亿元,对全国13.6亿人而言,人均7.65万元。

若按当年现价比较,2013年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相当于1952年的4327倍,全国人均国有资产额相当于1952年的1826倍;2013年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相当于1978年的113倍,全国人均国有资产额相当于1978年的80倍。当然,按不变价格计算实际情况要低于上述数据。

上述数据对中国、对所有中国人意味着什么?财政部提供的数据表明,2013年全国国有企业共上缴税费3.8万亿元,占全国税收总额(11.05万亿元)的34.4%,占全国财政收入(12.91万亿元)的29.4%;对全国13.6亿人而言,人均财政收入2794元。

这些钱或用于文教卫生等人力资本投资,或用于社会保障等支出。所有中国人都会从中分享并直接受益,这就是中国15万户国有企业对13.6亿中国人民的最大贡献。通过分析财政部提供的信息,我们可以将国有企业“看不见的贡献”变成“看得见的贡献”,而且随着国有企业改革进程,这些贡献还会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