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八年
1月国家教委在天津召开出国留学工作会议。
1月12日国家教委、劳动人事部和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申请出国探亲假等事项的管理细则》。
2月16日国家科委、国家教委和中国社科院联合印发《关于报送留学生学位论文的通知》,要求出国留学期间取得硕士、副博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必须向国家报送学位论文副本。
3月12日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加强与加拿大国际开发署和联合国机构合作项目派出留学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4月2日国家医药管理局印发《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规定(暂行)》。
4月5日国家教委专职委员黄辛白发表有关出国留学政策的《答新华社记者问》时表示,派遣留学人员是中国的长期政策,没有改变,也决不会改变;所谓大大减少留学生特别是去美国留学生数量是没有事实根据的。
5月10日国家教委印发《关于保证公派出国进修人员、访问学者选派质量的通知》。
6月4日日本《东京新闻》刊载《上海的日本留学热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的文章,称日本留学热已在上海造成混乱和骚乱。
7月6日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加强对代招或推荐出国留学生管理教育工作的通知》。
7月7日—28日国家教委邀请由49名在美、日等7个国家留学人员代表组成的回国参观汇报团到14个省市参观访问。
9月12日邓小平表示:我们的留学生有几万人,如何创造他们回来工作的条件,很重要。有些留学生,回来以后没有工作条件,也没有接纳他们的机构,有些学科我们还没有。可以搞个综合的科研中心,设立若干专业,或者在现有的一些科研机构和大学里增设一些专业,把这些人放在里面,攻一个方面,总会有些人做出重大贡献。否则,这些人不回来,实在可惜啊。
10月5日国家教委印发《关于我向美方提供公派留美人员名单的情况说明》,说明此举系应美国新闻署要求,既符合美国有关法律规定,也符合国际公认准则和中国留学政策要求。
10月6日国家教委和人事部联合印发《关于赴苏联、东欧国家留学获得博士、副博士学位人员工龄计算的通知》。
10月7日国务委员兼国家教委主任李铁映会见美国美中学术交流委员会主席柯·阿兰博士时表示,公派留学人员有回国义务是世界各国通例,但他们希望继续进修和深造的要求可以理解,中国采取合情合理政策,充分尊重、灵活对待、合理解决;中国将根据需要继续派遣出国留学人员,以加快人才的培养和增加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
10月28日国家教委召开第13次全体委员会议,传达中央对出国留学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和部署进一步改进出国留学工作的问题。
12月3日国家教委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留学回国人员座谈会,53名留学回国人员出席并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
本年度人事部成立留学人员服务部。
一九八九年
1月28日国家教委印发《关于选拔1989年国家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提出将不再统一分配名额,改由各单位推荐人选后请专家评审确定,并决定当年计划选派2000多人。
2月25日国务院侨办和国家教委联合印发《关于对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的归侨、侨眷不收“培养费”等问题的通知》。
3月25日中国科学院印发《中国科学院公费出国留学人员国外管理及回国工作安排暂行条例》,规定4月1日起取消所谓“自费公派”的留学方式。
3月30日根据国家编委批准的机构设置方案,国家教委撤消原外事局,分别成立留学生司和国际合作司;其中留学生司的处室设置有:办公室、政策研究处、对外宣传处、计划选培处、欧洲处、美大处、亚非处。
3月31日国家教委在出国人员北京集训部基础上组建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4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鹏访问日本期间接见中国留学生代表。
4月国家教委设立“资助优秀年轻教师基金”并印发《资助优秀年轻教师基金试行办法》,资助对象包括在国内高校任教的留学回国人员。
5月—6月教育部所属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组建招聘工作组赴西欧国家招聘留学人员。
7月26日国家教委发言人就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公派留学人员有回国服务的义务,这在世界各国都有明确规定;对少数不能按规定回国者,将采取通情达理的态度予以解决。
8月4日国家教委留学生司印发《关于在日留学人员管理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实施办法(试行)》。
9月8日全国出国留学预备人员培训部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会议讨论并通过《关于加强出国留学预备人员培训部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9月16日邓小平会见李政道时表示,对学生,包括参加过绝食的学生,主要是教育;要说错误,我们确实有错误,许多思想工作没有做,好多话没有讲清楚。
9月22日—10月国家教委组织“国内教授看望留学生小组”先后赴日本、澳大利亚和欧洲开展工作。
9月27日海关总署、国家教委和外交部印发《关于加强对自费留学人员携带进境行李物品管理的通知》。
10月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留学回国人员代表并举行座谈。
10月国家教委在法国召开“西欧地区中国留学生工作会议”。
12月2日,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对西欧留学人员管理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实施办法(试行)》。
10月31日邓小平会见美国前总统尼克松时表示,我们对参加游行示威和签名的海外学生,都采取原谅的态度,不追究他们的责任。
11月14日,外交部副部长刘华秋约见美国驻华大使李洁明,就美国国会企图通过一项免除持J-1签证的中国留美人员回国服务两年义务的议案(即HR2712提案),向美国政府提出交涉,强烈要求美国政府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阻止美国国会通过此项法案。
11月18日国家计生委和国家教委联合印发《关于出国留学人员计划外生育问题的通知》,规定应向留学人员宣传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同时应允许其回国后为在国外超生子女申报户口。
11月19日—20日美国众、参两院分别通过《中国公民紧急救援法案》,拟取消持J-1签证的中国留美人员在学业期满后必须回国服务两年的义务,严重违背了过去中美双方达成的有关教育交流的协议。
1989年11月和1990年4月11日,美国总统布什以中国人回国会受到政治迫害为由,两次颁布“总统行政命令”,使得所有从1989年6月5日至1990年4月11日期间赴美中国公民,包括此期间在美的约4万名尚未取得永久居留权的中国留学人员中的绝大多数可以合法居住到1994年1月1日。1992年10月9日,美国总统布什签署《1992年中国留学生保护法》,允许在美“积极”参加“民主运动”的中国公民申请在美永久居留权。
11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恶化中美关系的一个严重步骤》。文章指出,美国国会通过的《1989年紧急放宽中国移民法案》,决定豁免全部持J-1签证的中国留美人员在学业期满后必须回国服务两年的限制,是任意撕毁中美双方达成的有关教育交流协议的行为,完全违背国际准则。
11月30日,人民日报发表《北京十所大学校长致美国大学校长的公开信》,希望美国同行敦促美国国会和美国政府恪守中美双方以往达成的教育交流协议和谅解。
12月8日,国家教委发表声明,抗议美方违背中美教育交流协议干涉我国内政。
1990年5月30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刊登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发言人的谈话,重申中国向海外派遣留学生以及关于自费留学生的政策不会改变。
11月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组建招聘工作组赴日本招聘留学人员。
本年度英国文化协会、澳大利亚教育国际开发署和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共同开发、推出雅思考试。
雅思考试通过提供规范英语水平测试,衡量考生在真实场景中的英语沟通能力,被国际众多教育机构认可。作为英语交流能力的有力证明,雅思考试已得到全球6000多家教育机构的认可。在中国,雅思考试在29个城市设有31个考试中心,2008年有超过26万名考生参加雅思考试,60%的雅思考生年龄在19岁到22岁之间,大部分考生是准备出国学习硕士课程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