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逝去的风流(清末立宪精英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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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杨廷栋

杨廷栋字翼之,江苏元和人,1879年生。青年时期在南洋公学读书。1898年冬,由学校送往日本早稻田大学学习法政。在留学期间,他参加励志会和译书编译社,参与创办留学生自办的第一个杂志《译书汇编》,最早将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完整地翻译为汉译本,以后又为秦力山、冯自由等创办的《国民报》和上海的《大陆报》撰文。

留学归来,杨廷栋在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译所任编辑。1906年9月1日,朝廷发布了仿行宪政的上谕。他认为是一件大喜事,说考察政治五大臣回国后,“众人疑惧之情,与夫百计阻挠之顽固大臣,足以使主张立宪者挫折至于无地。然君相拄搘于上,士民呼吁于下,终能排斥百难,而定预备立宪之大计,其功顾不伟哉!”同年12月,他加入预备立宪公会。

1908年8月,清廷颁布《宪法大纲》。杨廷栋仔细研究以后,不像一些激进人士那样猛烈抨击,而是给予较为客观的评价。他认为,《宪法大纲》大致采自日本成法,虽然以世界观念来看,所订条文不为立宪国的盛事;但“就我国沿革论,已为超轶前古之举动。”“夫数千年相传之独裁政体既能一变而为立宪政体,则立宪政体之自乙以靳于甲,可立而俟也。愿我国民勿望此义。”

12月,杨廷栋当选为预备立宪公会董事。

1909年,杨廷栋任苏州地区自治筹办处顾问。他对推动咨议局成立非常热心,并主张全省只能有一个局,应将江宁和苏州两局合并。咨议局成立,当选为常驻议员。在此期间,他积极参加了收回江浙铁路利权运动,并被推举为苏路公司赴京向外务部力争的代表之一。在预备立宪公会开办的法政讲习所担任讲授民法总论、民法物权。编著了《钦定宪法大纲讲义》、《咨议局职务须知》和《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通释》。

1909年11月,咨议局议长张謇发动全国性的国会请愿运动,他参与了策划,会后即前往外省咨议局联络,请派代表赴上海参加会议。代表进京请愿后,他留在请愿即开国会同志会上海总部工作。

1910年5月,他为上海商界代拟了国会请愿意见书。8月,参加了第一届咨议局联合会,当选为审查员。与孟昭常提出速订官制提前实行案,获得通过,由联合会陈请于资政院。以后便离开了商务印书馆。

1911年2月,杨廷栋仍当选为预备立宪公会董事。后来,他又加入了宪政实进会。

5月初,他与咨议局常驻议员一道,对两江总督张人骏破坏咨议局通过的预算案行为进行驳斥,辞职抗议。旋东三省总督赵尔巽奏调他任总督署秘书,参与拟订地方官制。

10月10日革命党人在武昌起义后不久,江苏士绅屡次协议,决定宣告独立。杨廷栋“奉密命召集党人,觅得同盟会员章梓,约九月十六日(11月6日)举事。”但章梓未来。江苏都督府成立后,杨廷栋任外交司次长。

南北议和开始以后,12月4日,杨廷栋与张一麐等人致电汪荣宝,请其转达清内阁总理大臣袁世凯:“两军各有和意,会议结果应绝对服从,请预储实力,以免反汗。”

1912年1月,杨廷栋任统一党参事,南京临时参议院议员,不久,因反对孙中山秘密批准汉冶萍煤铁公司中日合资而辞去参议员。4月,当选为北京临时参议院议员。5月共和党成立,任干事。1913年,当选为第一届国会众议院议员。次年袁世凯解散国会。1916年6月袁世凯去世,8月国会恢复,杨廷栋仍任众议院议员。1950年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