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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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文化理论(3)

此外,马克思指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人与自然关系具有内在的本质联系。人与人关系是人与自然关系得以存在的必要前提,同时,人与人的关系只有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才具有现实意义。人“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他必须使他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纵观人类历史,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发生了这样一种变化轨迹:“人为自然的奴仆—人与自然的对抗—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自然的人化与人的自然化”,这种变化既“反映了人与人关系的文化进展,同时也是人的生产实践和经济活动的结果。这样,马克思讲人和自然的关系具体化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联系,从而在人的现实关系的规律中寻找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最好解决办法。”以此为基础,马克思分析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产品和劳动本身的异化导致了人的类本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异化。绝大多数人只能作为“劳动力”而存在,人完全作为自然力、动物的存在去适应环境,自由自觉的类本质完全丧失,人们像逃避瘟疫一样逃避劳动。在这样的社会关系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变成了物与物的关系。因此,要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进行批判,就必须对这种异化现象予以否定和超越。

2.唯物史观形成的深层文化根据

马克思恩格斯自觉地把对文化的分析考察与人的主体性联系起来。人创造并拥有文化,人作为主体所完成的文化价值上的成就,显现为主体不断地超越自身的“自然”发展阶段而进入按照主体目的自觉发展的阶段,不断地追求和张扬关于人的解放与自由的精神特质。社会革命的实质,就是人的本质不断彰显,主体文化不断生成的过程。

马克思早在《博士论文》中通过比较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肯定了伊壁鸠鲁对偶然性的强调,是他探讨主体自由的出发点。在马克思看来,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对偶然性的不同态度,代表了他们对主体自由意识的不同理解。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超越了青年黑格尔派(鲍威尔等人)的纯粹主观的自我意识和抽象的个体自由,提出自我意识是具体的现实的个人,自我意识必然面对和解决不同的时代问题,个体的自由是定在之中的自由,这显示了其独特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的开端。德谟克利特重视必然性,认为必然性才是真实的存在,因此,他的哲学研究对象是必然普遍规律性;而伊壁鸠鲁则把偶然性看成是真实的存在,他的哲学研究对象是由偶然性构成的感性生活世界。马克思对偶然性的强调其实暗含了人与自由的内在关系。人的自由的实现不能通过探求普遍必然性的自然科学的方法,充满偶然性的感性的生活才是人的自由存在根据。因此,“感性的生活世界就是人创造的世界,是人的自由存在,……感性世界的本质即是人的自由,而人的自由只有在感性世界中才能获得自己的本质。”而对于如何获得人的自由,马克思批判和继承了鲍威尔关于人的自我意识创造理论,指出,精神自由只有变成实践的力量才能实现,即要实现“世界的哲学化同时也就是哲学的世界化”:他一方面强调哲学的批判和改造世界的作用,通过理性批判来改变不合理的社会现实;另一方面,马克思又吸收了黑格尔重视社会现实的基本精神,哲学在改变世界的同时,自身也不要不断完善,从世界吸取哲学的内容,使世界通过精神和现实的结合得到合理的发展。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异化劳动”现象进行了深刻的分析。他认为,唯物史观主体文化的生成首要就是对资本主义条件下生成的异化的“客体文化”(人的本质力量和人的主观能动性在社会关系中受到扭曲)进行扬弃和超越。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近代科学方法和原理的局限性,认为其主要倾向是把主体解释为与客观自然的对立,忽略了人与自然的协调统一。人的理性和科学受到至高无上的推崇,依靠这种方式进步的资本主义文明把自然变成了纯粹的人的认识和改造的对立物,从而导致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被功利原则所支配。当物化的自然不再是人类的家园,而是沦落的纯功利的对象时,随之而来就是人的主体的沦落,人被物所奴役,丧失了主体性的价值追求。

此外,马克思认为这种客体文化形成的根源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存在,因此,人的自由自觉的主体文化的生成只有在扬弃了私有制的社会里才能建立起来。有意识的人的劳动是和一定的社会关系相关联,这是人的本质和主体能力的体现。但是私有财产的存在,使资本主义社会关系中的人在拥有任何一个物和对象时,只有把它当成资本而存在,或者当直接享有它、消费它时,它才是属于主体人的,“因此,这种劳动不是满足一种需要,而只是满足劳动以外的那些需要的一种手段”,在这样的社会关系中,主体文化特性完全丧失:“物化的自然必然对应着物化的人,”因而人与自己自由自觉活动的类本质相异化。“在某种意义上,人很像商品。”变成商品的人,它的力量和主观能动性在社会关系受到扭曲、在自然面前本质就得不到充分的发挥,因而人本身的健全发展也会受到阻碍和破坏。马克思认为,只要是在存在私有制的社会中,那么人的解放、人摆脱自然和社会的束缚是不可能达到的,只有在扬弃了私有制的共产主义社会里才能建立人与自然的本质的统一,才能实现人的自然化和自然的人化。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把能动的方面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gegenst ndliche]活动。因此,他在《基督教的本质》中仅仅把理论的活动看做是真正人的活动,而对于实践则只是从它的卑污的犹太人的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因此,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在这段话的论述中,马克思指出了费尔巴哈人性论的致命缺陷,那就是,他从一种先验的理想的人的本性出发来解释现实,把人的本质理解为一种预先假设的、抽象的、孤立的本体。在马克思看来:“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费尔巴哈没有对这种现实的本质进行批判,因此他不得不:(1)撇开历史的进程,把宗教感情固定为独立的东西,并假定有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

这里,马克思从实践的角度理解人的主体的生成,认为如果不从现实出发,如果不把资本主义的现实看成是异化的现实,就不能完成从抽象的、理论化的人向现实的、文化人的转化。对人的主体本质进行理解时,要把人放进现实的历史活动中去,关注的人的存在价值和意义,人怎样活动,他就是一个怎样的人。因此,人的本质不是在思辨意识哲学中抽象规定出来的,而是随着历史的变化而不断生成的。从人的活动和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来看人,才能达到了对现实人的文化理解。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第一章当中,马克思恩格斯对人的主体文化的具体存在特性继续进行论证。“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置身于历史当中的人必须是“进行生产劳动的现实的人”,“这种生产方式不应当只从它是个人肉体存在的再生产这方面加以考察。更确切地说,它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是他们表现自己生命的一定方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命,他们自己就是怎样。”个人的意义和价值就在与历史、社会、文化环境发生关系的时候显现出来。人的本质是不断生成的,它与自身活动方式、生活方式相关。通常人们所认为的马克思实现了哲学从天国向尘世的回归,指的就是他把对个人和社会发展的理解置于市民社会的具体历史条件下,强调人在实际的文化创造活动中所具有的独特价值和意义,从而奠定了批判现实的理论基础。在马克思看来,自由是通过劳动而完成的自我实现和自我超越,例如马克思在肯定亚当·斯密关于外在的强制劳动并不是自由的同时,也批评他把自由理解为无须用劳动克服障碍的“安逸”状态,他指出:“克服这种障碍本身,就是自由的实现,……主体的对象化,也就是实在的自由——而这种自由见之于活动恰恰就是劳动……”。因此,唯物史观的主体文化是体现在实践的社会生活本质层面上的,从实践及其形成的现实的社会关系出发来观察人,规定人,建构呈现和张扬人的自由精神和创造精神的主体文化,这正是唯物史观的生成基础。

唯物史观的主体文化把人的一切现象都彻底地变成历史问题,变成了人类实践的发展问题,这揭示了历史发展的真正合法性所在。马克思恩格斯把历史存在本身视为人类活动的产物,作为现实社会中的人,在文化上要意识到自己是社会的存在物,是社会的主体和客体的互动统一。

第二节 文化与社会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从关于人的本质和实践活动的理解出发,强调文化所具有的自觉性和创造性,并以此来作为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特征。这种关于文化内涵和规定性的理解在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中具有重要地位。但是,马克思恩格斯的主要关注点并非关于文化现象的专门研究,而是关于文化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深入思考。因此,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研究的侧重点不是相对独立的文化现象本身,而是以关于文化的理解来丰富关于社会历史运行机制和发展进步的理解。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的文化观是其社会历史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种意义上,文化与经济基础的关系就构成马克思主义文化观的主要内容。长久以来,受苏联传统哲学教科书体系的影响,人们对马克思主义文化观的理解侧重于运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这个基本原理来诠释文化的本质和功能。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而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人们习惯于把文化赖以产生的源泉归结为它的经济基础,归结为人的改造自然和社会的生产与生活实践。应当承认,上述理解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同样也是我们理解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的出发点和基石,只有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我们才能全面地和正确地把握文化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但是,在这种理解中,也存在着片面强调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而忽略上层建筑,特别是文化对于经济运动和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在马克思主义发展过程中,以第二国际理论家为代表的经济决定论的思维方式,对唯物史观做了庸俗的和形而上学的理解,从根本上忽视文化的特殊性和丰富内涵,从而遮蔽掉了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多重作用,把人类历史理解为一种“无主体”的自然历史过程。因此,在阐述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时,我们要特别关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关系的丰富理解,特别要全面地把握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互相渗透、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辩证关系。

一、文化观念与经济基础的关系

按照传统唯物史观关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包括文化上层建筑的观点,经济基础是文化观念赖以产生和发展的物质源泉和实践基础。对于这一基本观点的内涵,人们已经熟知,在这里不必详细展开。我们需要强调的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不是一种简单的、单向的、外在的决定关系,而是一种多维的、复杂的交互关系中的决定作用。因而,为了深刻而全面地把握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文化和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多维的辩证关系,我们首先应当从防止对唯物史观的经济决定论误读入手来加以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