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仁篇》的作者程颢(1032~1085),字伯淳,河南洛阳人,北宋哲学家,宋明理学的奠基者之一,学者称明道先生。
程颢不满20岁就中了进士,做过县主簿、县令等地方官,有治绩,官至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由于他在政治上反对王安石变法,激烈抨击新政,所以在支持变法的君主神宗在位期间,没有得到信任和重用。神宗死后,哲宗即位,司马光执政,推荐程颢为宗正寺丞,未及上路就病逝了。1220年南宋皇帝赐给程颢“纯公”的谥号。1241年封河南伯,从祀孔子庙庭。
程颢早年与弟程颐从学于周敦颐,在哲学上赞成周敦颐的唯心主义,又受周敦颐所处社会背景的影响,便立志于孔孟之道。他还泛览六经、老庄之学、佛学等,学识赅博,深通义理,并把他自己体会出来的“天理”作为他哲学思想的最高范畴,成为唯心主义理学的真正建立者之一及主观唯心主义心学的发轫者,对后来的理学,尤其对陆王心学影响最大。由于他和程颐长期在洛阳讲学,所以他们的学派被称为“洛学”。程颢没有长篇哲学著作,主要哲学代表作是“识仁”这条语录,后人称“识仁篇”。他的哲学思想多散见于语录、诗文中。明朝末年徐必达将他和程颐的著作汇编为《二程全书》。1981年中华书局编为《二程集》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