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知性乃道德职责(名家文学讲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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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约翰·多斯·帕索斯的美国(2)

当然,在一本自称要描述本国全景画面的书里,上述问题的确构成了不足之处。不过,当我们谈及这些不足之处的时候,我们的本意可能就是指出不足,但也可能是指出造假的现象,而我认为多斯·帕索斯并没有造假。关于阶级的思想一点都不简单,相反,它十分复杂。从社会的角度来看,阶级的界定具有极大的难度。例如,不能通过询问个人属于哪个阶级来界定其阶级属性;同样,我们也很难说服别人接受自己的阶级归属关系。可以肯定的是,我们可以通过收入的两极分化或职能的两极分化来展示阶级的概念,但如果撇开这两点,我们就必须依靠“意愿”这一判断标准——我们此处所指的是真实的意愿(即卢梭派思想中的“真实意志”),而不是人们口头宣称或心中假想的需要。即使是行动这条标准,也无法彻底界定人们的阶级归属关系。因此,阶级是一种有用的,但经常无法确定的政治和社会思想范畴。政治领袖和政治理论家利用阶级的方法不同于小说家的方法。对前者而言,重要的是让人们认识到自己属于某个阶级,并因此采取某种行动。对后者而言,令他们感兴趣,且具有启发意义的,可能是真实意愿和外在意愿之间的冲突所导致的道德悖论。多斯·帕索斯笔下“来自社会中层的人”正反映了阶级的这种道德悖论性。他们构成了美国人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现实。正是这些人暴露出了文化变迁所产生的种种症状。他们在各个社会群体之间的变动——你也可以称之为社会阶层的改变——导致了他们道德准则的不确定性、思想上的困惑,以及行动上的犹豫不决。与那些具有固定阶级属性的人相比,他们更容易受到社会潮流的影响,因为他们无法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意愿,而且无法从中获得指引。如果多斯·帕索斯真的像惠普尔先生和考利先生所批评的那样忽略了阶级斗争,那么他所遗漏的也只是外部的阶级斗争;在他的人物内心深处,阶级斗争时刻都在发生着。

也许这只是换了一种说法,来表明多斯·帕索斯主要关注的是道德,尤其是个人道德。他这套三部曲的民族、集体和社会成分不应被视为追求全面性的努力,而应被当做一种宏大的背景,而且描写得很传神,足以为他的道德目的提供铺垫。如同现实生活一样,他的小说中,“境况”为个人的道德行为提供了机会。不过,如果多斯·帕索斯是一位社会历史学家——其实人们也是经常这样形容他的——那么他之所以采取这个身份,也是为了成为更加彻底的道德家。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以至于对他而言,衡量社会退步的指标并不是由于经济贫困而导致的苦难,而是由于道德选择的结果所产生的道德沦丧。

这一点可以被用来直接反驳惠普尔先生对多斯·帕索斯笔下人物的形容;他称他们“没有意愿和目的,在当下境遇的驱使下,无助地四处奔波。他们没有反抗的力量。他们的核心性格是软弱的,缺乏作出选择的力量”。这些人物似乎根本不是道德家所刻画的拿手好戏。然而,我们在这里必须遵循的判断标准,不仅是人物的道德要素(当然,惠普尔先生的形容未必就是正确的:关于行动的选择能力很少是苏格拉底式的辩证思维的结果),而且应包括小说家关于道德的思想——他的判断的本质,以及他对境遇的力量所作出的估计。

多斯·帕索斯的道德并不过多关注行动的实用性,而是更加关注行动发生者的个人素质。他笔下人物的行动内容没有他们的行动方式来得重要,也不及行动的结果重要。我们之所以鄙视J.沃德·莫尔豪斯,并不是因为他创建了劳动关系委员会、支持战争、做广告推销专利药品,尽管这些事情也足以令人鄙视;我们鄙视他的真正原因,在于他在做这些事情时所说的话,在于他自欺欺人的举动,以及他表现出的语气和做派。我们还鄙视工贼G.H.巴罗,这并非是因为他背叛了工会;我们之所以鄙视他,是因为他说话拐弯抹角,言不由衷,嘴上说着“生活的艺术”,心里却在想着淫欲。但我们并不鄙视那个应受惩罚的骗子宾厄姆医生,因为他在所有人面前都撒谎,却从不对自己撒谎。

多斯·帕索斯创作时所依据的道德理念似乎和约翰·杜威在三十多年前表述的内容不谋而合;杜威说,在某些事关道德的情况下,我们陷入两难,无法抉择;我们被迫根据自己对某种性格的偏好程度来作出选择:“他应该成为什么样的行动者,成为什么样的人?在任何一个真正与道德相关的情况下,这都是最终具有重要意义的问题:这个行动者应该有何身份?他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性格?从表面上来看,这个问题等于在问,他应该做什么,他应该追求何种目的?但是各种目的之间的不可兼容性迫使这个问题返回到关于与各种目的有关的自我和行为手段问题上去。”我们可以想象出,这种道德选择的方式并非在所有时代和文化都是有意义的。尽管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两难困境,但我们并没有看到安提戈涅通过借助她所向往的性格来处理家庭和国家之间的冲突,也没看到俄瑞斯忒斯用同样的方式解决他自己的问题;中世纪还有其他的两难抉择:妻子和朋友的冲突,家族的复仇誓言和封建领主效忠之间的冲突。但对我们时代而言,自我意识逐渐增强,道德准则更具不确定性,而关于个性品质的联系也的确具有了意义,社会流动性越大,人们对个性品质的兴趣就越浓,而对目的正确性的关注则会减少。

现代小说具备研究个性品质的功能,这种审美形式几乎是专门用来实现这种现代判断方法的。小说家涉及那些法律无能为力的领域;他能讲出真相,而那些最精妙的伦理学家对此也显得束手无策。他彻底暴露出道德价值观,用以检验行为的价值,其手段不是观察行为的实际结果,而是关注言谈的语调和做事的风格。小说家颠覆了主流道德,在他的影响下,我们学会了如何去赞扬主流道德所谴责的事物;他提醒我们意识到,仁慈可能隐藏着侵略,最高尚的理想主义也可能趋于腐败。最终,他为我们提供了某些模式或范例,我们借此在近乎无意识的状态下形成了自我的道德身份。

多斯·帕索斯并没有主要关注地球上生活着的那些体格健壮的罪人。他笔下的人物都对自己犯下了道德罪行,对他而言,罪行的代价就是死亡——精神的死亡。多斯·帕索斯的全部道德体系和典型的命运模式都在彭斯的四行诗句中得到了体现:

我放弃了罪恶的量子,

不再有隐藏的危险;

但是,天哪!它却使我的心肠变硬

情感变得僵化!

在这个三部曲中,生理的死亡有时就是由这种情感僵化所引发的,但只是作为这种僵化过程的终结。只有两个人在死的时候没有发生情感的僵化:乔·威廉姆斯和他的女儿,他们以一种沉默低调的方式保存了一丝纯真、慷慨、抗争的火花。理想主义并没有阻止对自我犯下的罪恶所产生的后果,玛丽·弗伦奇忠诚于工人阶级,忠诚于共产党的事业,她很勇敢,富有牺牲精神,但她和继承了莫尔豪斯职位的理查德·萨维基一样死气沉沉,同样值得责备。

正是这种责备和责任的因素,才使多斯·帕索斯得以免受马尔科姆·考利的指责,后者认为帕索斯在某种程度上醉心于被他称为“艺术小说”的道德之中——这是一种关于诗人和世界的故事,而其中的诗人永远敏感而正确,世界却总是迟钝而错误。多斯·帕索斯的道德观念中有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尽管世界总是令他笔下的人物蒙难,但这些人物本身也经常像世界一样容易犯错。我们没有必要去引用神学的边缘知识来估量多斯·帕索斯让这些人物所承担的责任,也无需借此来判断这个分量是否合理。然而,显而易见,他安排笔下的人物,例如萨维基、范妮·麦克里里和伊芙琳·哈钦斯,让他们为自己的命运和可耻下场负重要的责任。

那么,多斯·帕索斯的道德就是一种浪漫主义的道德。这也许是一种贬低的说法;人们说他们已经厌倦了那种旨在帮助个人进行自我“救赎”和自我“实现”的道德。我们可以注意到,只有多斯·帕索斯同时代人当中的激进分子才看不出帕索斯的道德观和布朗宁的道德观是何其相似——稍纵即逝的时光、至关重要的抉择,如果选择有误(往往出于保险起见),那么人性就会泯灭,因此我们失去了一个人的存在,却换来了所谓的成功;恋人不见了,只剩下了公共广场上的男女雕塑。然而,如果人们反对个性重要性的呼声过于强烈,它又会显得有些病态——就像为政治选举而进行鼓动时所用的口号:“找到你的生活目标。”在一个党派的成员之间,关于团结、纪律和目的的考虑高于一切,道德判断也留待历史去评价;在自由主义者当中,那种出于恶意基础的社会决定论思想,似乎暗示要排除道德因素:这一点可以在人们关于西洛尼的作品《面包与葡萄酒》的评价中得到清晰的体现,那是一种彻底的集体沉默或集体误读。这部作品只是想说明,个人与道德的问题——最终也包括政治问题——是无法通过加入一个革命政党来解决的。我们根本无法确定,那种忽视小说家们极力关注的问题的做法是不是聪明的政治行为。从长远来看,究其根本而言,政治上的选择不正是关于个人素质的选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