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后我们将进一步考察美国革命的更多细节。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们当意识到:温斯顿·丘吉尔在说两国有着“同样的观念”时,他并不是对舰上的勇士们虚应故事。丘吉尔敏锐地意识到,英国在反对纳粹的战争中所捍卫的原则,恰恰也正是美国自开国以来坚守的信条。
他在《英语民族史》中所写道:“《独立宣言》很大程度上就是辉格党人反对后期斯图亚特王朝和1688年革命的重新申明。”实际上,仅从字面形式来看,请愿权、禁止维持常备军、普通法与陪审团制度的司法保护、持有武器的权利——所有这些,无一不是1689年革命成果的翻版。也就是说,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的很多条款几乎被原封不动地复制了。举个例子,《权利法案》中关于刑事审判的规定是这样的:“不应要求过多的保释金,亦不应强课过分之罚款,更不应滥施残酷非常之刑罚。”我们再来看看《美国宪法》的条文:“禁止过高的罚款与过高的保释金,及禁止施予残酷且不寻常的惩罚。”这两条规定共同的源头都在《大宪章》,条文起草者们从不认为这是“发明”了什么新的权利,而只不过是对古老宪法的重新确认而已。
实际上,我们在英美两国的宪法文件中发现的共同点越多,再讨论它们之间是谁复制谁的问题就越没有意义了。这些文件都是世代传承的、由宪法加以确认的习惯权利的各自表述。而这样的习惯权利,过去是、现在依然是全体盎格鲁社会共同享有的财富。
如果保罗·列维尔戏剧性的高喊只是后世作者的演绎,那么,我们又该如何理解在北美人与伦敦的决裂之前早就开始使用的“爱国者”这个词的含义?
整个18世纪后半期,“爱国者”这个词在英国和在美国的含义是一模一样的。一个爱国者,就是一个坚定地捍卫自由和财产权的人,一个服从国家的整体利益、而不是正在走向没落的统治阶级利益的人。然而,在1776年以前,还没有美国这个国家。于是,美国人对于其殖民地的忠诚就被纳入到广义的对大英帝国的忠诚中来了。在这样的背景下,当某人自称是爱国者的时候,他到底指的是什么?
答案就是,他视自己为英国的爱国者。这意味着他为捍卫自古承之的自由而战,反对任何想要侵夺这一自由的人——也就是专制君主和他的弄臣。他总是支持他所在的社区,而不是讨好当权者;他随时准备释放奴隶,放弃津贴和俸禄,他不愿为了那点尸禄再委屈自己去迎逢总督和殖民当局。
再戏谑一点,“爱国者”就是大西洋两岸的辉格党人给他们自己起的名字了。这样的自我命名,意在强调盎格鲁-美利坚帝国的独特政治遗产:普通法、《大宪章》、英国《权利法案》;而这也正是对他们的敌人所钟情的独裁、专制和外国代理人的无声指责。爱国者们声称,个人自由和抵制专制权力正是英语民族最显著的特征。在1742年“统治吧,布列颠尼亚!”的歌词中,就有这样一段:
世上再也没有比我们更神圣的民族了!
因而必须要打倒暴君,
使我们的国家繁荣且自由,
让别的国家只能向我们投来嫉妒与恐惧的目光!
当然,所有政治派别都少不了野心家和冒险者的份儿。有些自诩爱国者的人从来都将个人得失置于国家利益之前。约翰逊博士曾有一句大名鼎鼎同时也最易招致非议的言论评价他们:“爱国主义是流氓无赖最后的藏身之处。”
记下这段酷评的传记作者詹姆斯·鲍斯威尔随即替传主解释:“不要忘了,他针对的并不是对祖国真正的、慷慨的热爱,而是在所有时代所有国家都存在的各种伪装的爱国主义,伪爱国主义现在成了个人私利的华丽的袍子。”托利党死忠约翰逊说这句话,是在嘲笑他所称的“辉格党走狗”;言下之意是,就算辉格党人口口声声言自由,论起贪赃枉法又和其他人有什么两样?!在那个时代,约翰逊口中的“爱国者”,成了对一个政治派系的命名——尽管这样的标签不乏贬义。
在北美,反对独立的人也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这个词的。他们是殖民地上的少数派,对自身的宪法地位并无不满。他们说,“爱国者”都是些投机分子,满口自由云云不过是为了掩盖自己的野心而已。他们还举证说,有些“爱国者”其实是为了躲避他们在伦敦的债主,其余的则是些强盗。然而,这些被他们斥为强盗的人仍在肆无忌惮地以各种平等论调鼓动群众,目的在于令辉格党人将殖民地上的托利党精英取而代之。
当时大洋两岸的人所使用的“爱国者”一词,并不是指那些视北美利益高于英格兰利益的人。直到很久以后,小说家和编剧们才开始假称这个词被赋予了新的含义。特定的“美国爱国主义”概念起于1776年。在那以前,爱国者的含义就是保卫英国政体中专有的自由,不惜对抗在内和在外的敌人。这样的含义,在大洋两岸,并无区别。
出生于弗吉尼亚的阿斯特夫人,把美国独立战争称为“在北美的英国人为了英吉利理想反对德国皇帝”的战斗。把乔治三世说成是德国人,多少有点不公平。要知道,乔治三世不像早先的那两个乔治,他可是土生土长的英国人,生下来就说英语,动辄把“以英国人的名义”挂在嘴边。或许,在当时的背景下,我们可以体谅阿斯特夫人的这番仇外言论。她说这话时,纳粹德国空军的炸弹正如雨点般投向伦敦上空,她在那个特殊年代有些夸大其词也不难理解了。尽管如此,这番言论还是说到了某些要害,1770年代的爱国者的确是在为英吉利理想而战,正如他们的后代在阿斯特夫人那个年代所做的一样。
这些理想——自由选举、人身保护令、不受审查的媒体,以及其他——现在已经得到了普遍承认(就算尚未普遍实现)。今天,我们很容易看到,每个国家只要变得足够富裕、文明和安全,都会朝自由民主政体发展。
但是,站在1941年8月来看世界,却要经历巨大的内心煎熬。亿万民众处于极权政府的统治下。几乎整个欧亚大陆,从布雷斯特、里斯本到首尔、海参崴,都在这种或者那种独裁之下——法西斯主义或者日本军国主义。自由、法治与民主,几乎孤独地残存于盎格鲁圈。当丘吉尔说英美两国有着“几乎同样的观念”时,他明白这些观念已经快没有立足之地了。她们能够顽强求生,靠的正是英语民族的军事胜利。
同样,在1941年,你也无法自我安慰地说,宪法政府只是暂时地被践踏在侵略者的军靴之下。在极少数国家,比如低地国家,法国和斯堪的纳维亚,纳粹推翻了议会政体。这种情况在1930年代相当少见。而那些不待入侵即自动转向独裁政权的国家名单则长得多:奥地利、保加利亚、爱沙尼亚、希腊、匈牙利、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西班牙、罗马尼亚。还有不少拉美国家也处在不同形式的独裁之下。
1930年代的人看不到民主的希望;相反,她正被一个又一个国家驱逐出境。法西斯主义者在谈到议会政权时,老的民主资本主义秩序被斥为“腐朽的”或者“衰落的”。
“资本主义垂而不死”,希特勒在1934年告诉意气风发的墨索里尼。法西斯视自由主义为自然秩序的颠覆,在这一秩序中,集体从来被认为比个人更重要。议会政制之下的个人自由被认为是一种暂时性的反常,是“有钱阶级”建立的霸权中的一道裂缝。
左派和右派的极权主义者使用一些新的、年轻的、革命的、代表新起点的形象,拉开与他们视为老秩序之间的距离。他们都认为,平民民主终结了,明天是属于他们的。
我们现在当然知道,纳粹所说的“衰亡的盎格鲁-撒克逊自由主义”并没有寿终正寝。相反,它在20世纪的意识形态战争中崛起,并成为全球最成功的体系。但是,在1941年,自由市场民主政体看上去还是那个样子:政治意识形态局限于盎格鲁圈内。大部分观察者断言:国家主义的意识形态能够提升军事力量、集体意识和自我牺牲,所以注定会打败盎格鲁-撒克逊式自由的布尔乔亚的价值观。
德国外交部长约阿希姆·冯·里宾特洛甫的私人秘书在晚年对这一断言彻底失败深感痛惜,他说,“我们纳粹从没说过我们是好的民主主义者。问题在于,英国人看起来像绵羊或者牧师,但当伪君子出现在他们面前时,他们变成了如此强悍的一群人”。隐藏在英国人的民主制度中的力量从何而来?这群被敌人嘲笑为垂死的、物质主义的、失去了所有对信仰或荣誉追求的人又是如何战胜他们所有的敌人的?盎格鲁圈的秘密到底在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