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宽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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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认识宽恕(4)

如同本章开头那位少女的故事所揭露的,通过“把事情说出来”以及“正视内心的感受”,我们便能面对自己所受的熬煎。不同于在报复循环中对痛苦和悲伤的否认,我们能够承认并接受这些感受了。伤口很深的时候,从一开始的痛彻心扉到最后的完全接受,是一趟历经各种悲伤阶段的旅程——否认、愤怒、追悔、忧郁,乃至于最终的接受。悲伤的各个阶段没有既定顺序,而且往往还会随着一波波失落与痛心的感受来回反复。一旦面对并接受了痛苦,我们就能开始承认自己不需要困在过去。

伤害了我们的人也有他的故事。他是因为陷在自己的遭遇里,出于痛苦、耻辱或无知而做出伤害我们的举动。他不知道我们拥有共通的人性。从这个角度看待痛苦,就能看到把我们彼此牵系在一起的共同点。我们甚至可能同情加害者,并且开始能够跳脱受害者的立场,也不再将对方放在加害者的位置。

对默福在医院碰到的那位少女而言就是如此;开始接受自己的痛苦之后,她也开始能够看见妈妈的痛苦和恐惧。对我而言亦是如此;接受了种族歧视和种族隔离政策在我心里留下的血淋淋的伤口之后,我便能够看见是什么样的以貌取人,让饭店服务生出这种差错。

无论是哪种大小不同的伤害,情况都是如此。接受了自己的痛苦之后,我们便能超越这份痛苦,看见另一个人的伤口。我们开始能够设身处地去想,换作是我有他的遭遇,可能我也会对他或对别人做出他对我做的事。他对我或我所爱之人做的事可能让我很憎恨、很哀怨,但我不知怎的就是可以把他和他所做的事切割开来。简而言之,通过接受自己的弱点,我们便能接受加害者的弱点。通过接受自己的人性,我们便能接受加害者的人性。

一旦能够接受自己和对方的人性,我们就能写出一个新的故事。在这个故事当中,我们不再是受害者,而是生还者,甚至可能是英雄。在这个新的故事当中,我们能够从自身遭遇中学习、成长,甚至还能以自身痛苦为动力,去为他人减轻痛苦和煎熬。这时,我们就知道自己复原了。

复原不代表倒退回去,复原不代表已经发生的事再也不会令我们心痛,复原不代表我们再也不想念失去的人或被夺走的东西。复原意味着我们找回了尊严,并且能够继续自己的人生。

要多久才能宽恕?

如果有人要问:“要多久才能宽恕?”但愿我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然而,没人能替别人回答这个问题。

宽恕可能要不了多久,几分钟的事而已;也可能要花上几年才能走完四段进程。这很大一部分要看这份伤害的本质是什么,以及每一种情况和情绪的独特之处。没人有权告诉你应该以多快的速度走这条路。我们只能说,当你准备好的时候,这条路就在那里等着你。

接下来的章节中,我们将一一讨论每一个关键的步骤:把事情说出来、正视内心的感受、予以宽恕、重建或放下这段关系。因为需要被宽恕而打开这本书的人,第八章会阐释从别人那里得到宽恕的相应步骤。

是的,从一开始我们就强调,每个伤害别人的人自己也受过伤害。我们强烈建议你先走完四段进程,在心里宽恕伤害过你的人。抱着宽恕的念头走过这段路之后,当你要请求别人原谅你做的事时,你将对自己请求别人给你、而你也赠予别人的这份礼物有更深刻的认识。这个练习的力量、这条路的力量,在于我们得到宽恕他人与被他人宽恕双方面的疗愈。在宽恕他人和宽恕自己的时候,我们都得到了疗愈。

宽恕就像卸下一道重担,你可以自在地放下过去、继续你的人生了。宽恕或许不是一个慈悲的举动或几句简单的话语就能成就,而要历经挖掘真相与进行和解的过程。

傅尔布莱特奖学金奖助学生艾咪·毕尔的母亲琳达·毕尔谈到她与杀害她女儿的人见面,并且随后在艾咪·毕尔基金会和他们一起工作。她说:“我已经原谅他们了。每天我醒来,女儿已经死了。多数日子里,我醒来,然后必须面对杀害她的凶手。有些日子里,我必须从头再宽恕他们一次。”

四段进程是一场对话。这场对话就从个人决定要复原、要释放自己、要寻求和平、要开创新人生开始。我们处于伤痛与失落当中,面临要选哪一条路的抉择:报复或是和解。我们可以选择要伤害或者要复原。不管我们受到多长久或多短暂的煎熬,不管对方后悔不后悔,不管伤害我们的人是否承认自己造成的伤害,不管我们是否相信对方已为犯下的过错付出代价——因为,如同前面说过的,宽恕不是你为别人做出的决定,而是你为自己做出的决定。

在真相与和解委员会,我一次又一次看到人们是如何勇敢、高尚、大度地选择了宽恕之路。任何一位受害者都可以选择暴力与复仇的循环,但相反,他们选择了寻求真相、面对自身伤痛,并承认对自己造成巨大痛苦的人也一样有人性。他们选择了宽恕这条难走的路。宽恕往往不容易,但绝对是可能的。

难道没有不可饶恕的人吗?

没有不可饶恕的人吗?十恶不赦的人呢?你或许会问。难道没有就是很邪恶、分明就是禽兽的人?这种人难道是可以饶恕的吗?

我确实相信世上有禽兽般的邪恶举动,但我不相信有这些举动的人是邪恶的禽兽。把一个人贬为禽兽,就等于否定这个人有改变的能力,也等于否定了这个人该为自己的举动和行为负起的责任。

2012年1月,在南非林波波省的农业小镇莫迪默勒,一个名叫尤汉·寇兹的男子犯下了禽兽般的邪恶暴行。确实,他的行为穷凶恶极,媒体与该镇给他冠上“莫迪默勒之兽”的名号。

读到他的故事令我惊骇,我们全都闻之色变。据称,尤汉·寇兹拿枪胁迫三名工人轮暴与他分居的妻子,摧残她的胸部与下体,接着再将她绑起来,强迫她亲眼目睹自己的儿子被射杀。尤汉·寇兹声称他是因为看到分居的妻子和其他男人有染,一时冲动才会犯下这些恐怖的罪行。盛怒之下,他选择了报复之路。

毫无疑问,这些都是野蛮而卑劣的行为。我们完全应该谴责这样的兽行。读到媒体对本案的报道时,深深震撼我的,是记者出于义愤之情称呼寇兹先生为禽兽。我写了一封信到《星报》作为响应。信中,我主张尽管他确实犯下泯灭人性、骇人听闻、禽兽不如的恶行,但他并非禽兽。以禽兽来称呼他实际上是轻纵了他,因为禽兽没有是非对错的道德观,也就不能在道德上被定罪,不能被认为应该在道德上受到谴责。对所有我们想要以禽兽视之的人而言,皆是如此。不,尤汉·寇兹先生不是禽兽,他是上帝的孩子,具有成为圣人的潜质。

这封投书震惊了许多人。但这世上多的是各种各样已悔改的冷血罪人与犯人,他们改变了自己,也改变了自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