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自由的基因:我们现代世界的由来
6439200000006

第6章 同一种语言,同样的圣歌,同样的观念(2)

再看看相反的例子吧。伴随英语的全球化进程,一系列盎格鲁习俗和制度也开始普及,从两院制国会到童子军,从股票交易所到高尔夫球,从陪审团制到赛马。要我举出盎格鲁圈成功输出的例子,几乎可以填满本书的整个后面部分;但相形之下,西班牙文化的输出,就有限多了。无论如何,在新大陆发现之初,西班牙无疑是世界强国之一。然而,就像智利史学家克劳迪奥·贝利兹[12]指出的那样:

要找到获得世界普遍承认的西班牙来源的文化特征及产物,不是件容易的事儿。这些特征中,有些确实很伟大,比如天主教改革及其制度、教义的遗产。但是,即便加上那些典型的西班牙人物原型(唐璜、堂吉诃德),耶稣会社,谐趣的段子和自由的文风,美丽诺羊和现代改良后的波斯吉他,这份西班牙特征的清单也急速瘦身了,只剩下很难推广的斗牛和响板。

贝利兹对这个巨大反差有一个简单的解释。他认为,以英语为母语的文化有很强的适应性,而西班牙语为母语的文化则很僵化。早在公元前7世纪,古希腊诗人阿尔齐洛克斯就写下过这样的诗句:“狐狸观天下事,刺猬以一事观天下。”对贝利兹来说,盎格鲁圈正像这样的狐狸,而西班牙圈则是刺猬无疑。以英语为母语的文化是非中心化和个人主义的。历史上其他帝国由盛转衰,其文化影响力亦随之而消退,唯有像狐狸一样灵活善变、滴水不漏的盎格鲁圈和它的语言在文明的潮涨潮落中生存下来。

英语现在是几乎所有国际组织的官方语言,比如东南亚国家联盟、北约、世界银行、世界货币基金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石油输出国组织等。甚至那些成员国都不是以英语为母语的组织也经常使用英语,比如欧洲自由贸易协会。

我自己供职的欧洲议会,虽说过去在各种正式场合给予24种语言以平等地位,但一直是法语垄断的最后堡垒。从1990年代中期开始,尤其是2004年允许东欧国家加入以后,英语日益成为非正式的通用语言。那些没有掌握英语的欧洲议会议员们明显就吃大亏了。在配有同声传译的全体大会和分会上,他们表现尚佳,但走廊里的会谈,他们就很难有份了,而这里往往才是交易达成的地方。

多语工作环境使我越来越体会到,英语天生就擅长表达经验的、实证的、平易近人的想法。我常常只在一只耳朵上罩着耳机,一边听原声一边翻译,以此来提高自己的语言能力。我发现,很多时候,某个政治家或者官员用他们自己的语言发表的演说非常有力量,但是,当被转译为英语后,就常变得抽象难懂,甚至毫无意义了。

澳大利亚哲学家大卫·斯托福[13]也注意到同样的现象。在他那篇著名的论文《我们的思想出了什么错?》中,哲学家考察了一系列遭到灾难性误传的学术思想。他之所以能发现这些问题,不是靠拆穿马克思主义、弗洛伊德主义的弱点,只是因为读到了西方经典中那些更受尊重的作家们的作品:普罗提诺、黑格尔和福柯。他摘引了他们的译文,解释道,“没办法,我在这里只能求助于译文。普罗提诺、黑格尔或者福柯的思想,一旦用英文表达出来,就变得面目全非了。我认为这种情况在我们的语言中普遍存在”。

斯托福所言,恐有失片面。现在很多英文论文写得莫名其妙,很明显,作者以为思想的深刻复杂与表达的含糊晦涩是一回事。但是,当涉及如何组织社会的问题时,这些作者往往会求助于赞成集权制的欧洲思想家,这一点恰恰证明了斯托福的观点。

世界上最受喜爱的语言也打动不了这位彻底地坚持抽象化思考的作家。卡尔·马克思谈论起莎士比亚,就跟他评论经济学一样无情。不妨摘一段他在看完《雅典的泰门》后写下的观感:

自从金钱成为价值的最现实和最活跃的代言人后,它就迷惑和颠覆了所有事物。整个世界被钱弄颠倒了,金钱改变了自然和人的品性。如果金钱成为连结我和人类生活的纽带,我和社会的纽带,我和自然和人类的纽带,那么,它不就是所有纽带的纽带吗?它岂不是能连结也可以打散所有联系,因此,不也就成了分裂和异化的最普遍的代理人?!

英语的稳定性和实用性与它发展和变迁的进程息息相关。讲英语者认为,他们所使用的语言,跟他们所适用的法律和政治制度一样,与其说是国家的产物,不如说是民族的产物。就像普通法的形成,一个案例接着一个案例,如珊瑚礁一样缓慢长成,没有一个所谓的中央最高权威。英语语言的演进,也是如此。

邻国成立了学会和学院,负责规范他们的语言文字该怎么说怎么写。他们中最优秀的公民被认为应按照规范严谨的拼字法、句法及语法来说话。法兰西学院由枢机主教黎塞留于1635年成立,西班牙皇家学院由菲利普五世创建于1714年。到今天为止,仍然很难有什么荣誉可以比提名为学院院士更高。然而,按照创建之初的使命,学院的任务就是规范和划定标准的语言的发展。

英语通常就没有这样的限制。如果说,非得有这么一个纯正词汇表的标杆的话,那么,在美国,此非《梅里厄姆韦氏词典》[14]莫属;在英国,则当称《牛津英语词典》[15]。这两部词典都是个人成就的硕果。

英语灵活多变、能屈能伸甚至“如饥似渴”。其词汇量是法语的两倍多,西班牙语的三倍。英语词汇数量庞大,部分得益于这样的现实原因:英语本身是从多语言社会中生长起来的,绝大部分人口说旧式英语,上流阶层说诺曼-法语,他们的书面语则是拉丁文。久而久之,很多英语词汇发展出盎格鲁-撒克逊、法语和拉丁语三种词源的形式,比如“升”(rise,mount,ascend),“问”(ask,question,interrogate),“时间”(time,age,era),“善”(goodness,virtue,probity)等词,都有若干不同词源的表达。

但是,更重要的原因还在于英语从不自我设限,因而很容易吸收任何有用的东西。历史上最有名的英语词典是由塞缪尔·约翰逊[16]在1755年编辑出版的《约翰逊词典》,堪称一颗特立独行的伟大心灵耗时三年的划时代成就。第一部法语词典刊于1694年,集结了40位编辑40年的心血。慢性胃病患者约翰逊博士曾对此调侃道:“让我来计算一下:四十乘四十,等于一千六百。三比一千六,正是一个英国人对一个法国人的比例。”他的演员朋友大卫·加里克闻此随即写了首打油诗以示唱和:

约翰逊啊,民族英雄!

你已击败了40个法国人,纵使加倍亦不堪!

单说英语词汇的数量,就足以保证作者准确无误地、毫不含糊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如果他选择福柯或者葛兰西的风格,那仅仅是因为他试图有意含糊其辞。

乔治·奥威尔,于古今宇内皆可称最优秀的散文体作家,深深地懂得词汇的匮乏正是真相与自由的潜在大敌。在《1984》中,他借发明“新语”的语言学家赛姆斯之口,解释了如何通过减少词汇来阻止独立思想:

你想,我们的主要工作是发明新词语。……我们正在消灭老词儿——几十个,几百个地消灭,每天在消灭!我们把语言削减到只剩下骨架。你没有瞧见新语的总体目标就是要缩小思想的范围吗?最后我们要使得大家在实际上不可能犯任何思想罪,因为将来没有词汇可以表达。

相反地,一种词汇量不断扩充、不受束缚的语言可以用来说出任何想法。如果现存的词汇无法传达有用的观念,那就创造一个出来,比如“盎格鲁圈”这样的词。

英语和盎格鲁圈独特的政治制度之间存在着直接联系,这种观点只是一厢情愿的臆想吗?我可不这样认为。大部分自由主义的专有词汇都来源于英语。安德鲁·罗伯特圈出了早期英语创造出的“新词”,如“良心自由”(1580)、“公民自由”(1644)、“表达自由”(1769)。这些词与政治制度之间,有多少仅仅是说说而已?又有多少具有实际的因果联系?很难说清。实际上,表达自由自1695年起就在英国法中存在了,这是有文献记载第一次使用“良心自由”的一百年之后,也是“新闻自由”出现的一个世纪以前。无论如何,这几者之间毫无疑问存在着关联。

想想历史上为民主制度辩护的著名言论。1863年11月19日,宾夕法尼亚葛底斯堡国家公墓前,罹患天花而虚弱不堪的亚伯拉罕·林肯总统发表了一个仅仅两分多钟的简短演讲。在演讲的结尾,总统呼吁:“我们要使国家在上帝福佑下自由的新生,要使这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永世长存。”

这段文字自发表以后不断被引用,成了代议制政府最强有力的辩护。实际上,它们也常被用来引证美国例外论。但是,这段文字并非林肯原创,总统的大部分听众应该能马上意识到这段话的出处,只是今人多半对此不熟悉而已。它们来自可能是最早的英文版《圣经》前言:“这部大书正是为了一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身为神学家的作者约翰·威克里夫,被誉为“宗教改革的晨星”。这段话第一次出现是在1384年,委实让人震惊。

在那个时代,任何别的语言都没有如此明确地表达过这样的概念。数个世纪以来,英语既是自由的运输队,又是自由的保护人。1941年8月,当两大巨头同坐在“威尔士亲王号”军舰的甲板上,为两个民族因为同说一种语言而取得诸多共识而感到欣慰。事实上,这种语言持续发挥这样的作用,必将为人类谋取更大的福祉。

同一首圣歌

约翰·威克里夫,这位林肯名言的原创者,不愧为英国中世纪教会史上最引人注目的人物。他是著名的哲学家、狂热的叛教者和顽梗不化的异端分子,确立了若干新教教义和礼制。威克里夫认为教会腐化敛财,背离神的心意。他反对卖赎罪票,批评圣餐化体论[17],主张人人可因信称义。他倡议教士应被允许结婚,应在世俗法庭面前如其他人一样受审,否定教皇在英格兰的权威,呼吁英国应受制于自己的国王而非教廷。

然而,最重要的,同时也是大异于他所处的时代的,是威克里夫相信《圣经》的权威高于教会。他认为人们应该自己去阅读并理解《圣经》,而不是依赖牧师和教长的翻译。在其有生之年的最后那段时间,威克里夫致力将《圣经》从拉丁文译为英文。罗马教廷对其“声名狼藉的异端邪说”深恶痛绝,在他死后44年,将他的骸骨挖出,焚灰弃河。

在威克里夫的观念中,“民有、民治和民享的政府”是一个兼具政治、宗教和教育内涵的概念。如果人人得以自由地形成他们的宗教观念,那么,在面对世俗事务时也能更好地独立与自治。

宗教自由与世俗自由的结合,最终成为盎格鲁圈的核心信条,也成为盎格鲁圈民族身份认定的关键标志。英语国家民族的历史被理解为是这些价值在反抗压迫的斗争中取得的幸运的胜利——当然,如果缺乏理性,胜利同样不可赢得。从最初一开始,自由的支持者们,不论教俗,都无一例外遭到当时封建秩序的既得利益者们的压制。

1381年,来自社会最贫困的阶层为反抗奴役,爆发了大起义。在随之而来的镇压中,威克里夫的门徒被称为“罗拉德派”,和起义者一同遭到了围捕。

直到一个半世纪以后,新教正式传入英格兰为止,罗拉德派一直在广大的底层信众中秘密传教,顽强求生。他们分赴一个又一个家庭传播教义。作为一个以《圣经》为基础的教派,罗拉德派受制于缺少印刷机,而这正是在1530年代抵达英格兰的欧陆教改者们得以充分享受的好处。正如研究英国宗教改革的权威狄更斯教授所言:“罗拉德派创造了一个地下党,最终迎来了解放者。直到解放的曙光最终降临,和其他所有地下抵抗组织一样,罗拉德派也不得服从于拥有更精良和现代装备的正规武装力量。”

很难说英国新教得益于欧陆教义的多,还是本土罗拉德派的多。早期的权威们习惯于基本不加区分地用“路德宗”和“罗拉德派”来指新教徒。滕斯托尔主教在1528年写给托马斯·摩尔的一封信中,提醒要警惕那些来自德国和低地国家的异教分子:“我们早就发现了这伙邪恶之徒,他们企图将我们的国家带入威克里夫古老、可恶的异端邪说和它的养女路德的邪说中。”在英国,罗拉德主义最为盛行的地区,大致说来,也就是英格兰东南部。这里后来成了新教主义的腹地。绝大多数新英格兰殖民者正是来自这个富饶的地区。

新教成为识别盎格鲁圈民族身份的关键,是将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统一成一个联合王国的主要黏合剂。而爱尔兰境内大部分地区至今依然保留天主教信仰的事实,亦可解释为什么联合王国的边界止于今天的版图。

新教也把大不列颠人和他们隔海相望的亲戚连结在一起。直到1773年,本杰明·富兰克林还在和他的同胞们一起祈祷他们与英国的联系不要被割断,以免教皇统治下的欧洲均势再次被打破:“千万不要忘记:这个新教国家是我们的母国。尽管最近她对我们不太友好,但值得我们去保卫,她在欧洲版图上的地位以及她的安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我们与她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