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讨论的这个话题也许不那么让人愉快。在盎格鲁圈,新教与民族身份的捆绑,导致了偏执、暴力以及罗马天主教徒公民权利的丧失。16到19世纪期间,用在天主教徒身上最多的两个贬义词就是“怪人”和“教皇制信奉者”,它们分别强调了天主教徒的异国特性和独特的个人信仰。即使到今天,你还能在英语世界的各个角落——贝尔法斯特,格拉斯哥,利物浦,甚至多伦多——听到这两个词经久不散的回音。
从我本人来说,一方面我汲取了北爱尔兰天主教教义的精髓,另一方面我也接受苏格兰的长老宗教义。我可能会比其他人对于宗派主义更多一份警觉,对于宗派主义始终不抱好感。但是,如果不理解盎格鲁圈居民在近代早期的观念,就不可能刻画出真正的盎格鲁圈,正如历史学家查尔斯·瑞彻森所说:“除了民族性本身,基督教,尤其是新教,构成了英美人生活的最大共性。”
在大不列颠、北爱尔兰、北美,以及后来的澳大利亚、南非和新西兰,新教作为言论自由、良心自由和民主议会的保护者,其具有的政治意义超过了宗教意义。这样的观念并非哪个辉格党精英的偏见,而是一种坚定的、深入人心的信念。这种信念不断被来自欧洲的宗教迫害的消息所激活,被对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的恐惧所滋养,被法国胡格诺教徒、弗莱芒新教徒和散布于盎格鲁圈的其他逃难者的故事所鼓舞。
在17、18世纪的英国,福克斯所著的《殉道史》[18]是继《圣经》之后,最为家喻户晓的一本书。它记载了英国新教徒所遭受的残酷迫害,尤其是在玛丽一世掌权六年间的事迹。即便是最穷的人也会买一些历书,那上面除标出播种和收割的日子以外,还列着这个国家历史上被认为最重要的纪念日,比如:1534年,英格兰从罗马教廷分离出来;1588年,英格兰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1641年,爱尔兰叛乱;1688年,新教徒威廉即位,赶走了天主教徒詹姆斯二世;1714年,汉诺威王朝开始了在英国的统治。在这些年份中,有一个日期具有双重神圣性:11月5日。1605年11月5日,黑火药阴谋被粉碎;而85年后的这一天,荷兰执政威廉亲王进入英国。
反对天主教的偏见并不是出于某一教义,它和一个人是否相信化体论或者是否会为逝者的灵魂祷告没什么关系。正和大多数偏见一样,这样的偏见毋宁说来自那种受迫害感。
1570年,教皇庇护五世颁布《开除教籍诏书》,发动了对信奉新教的伊丽莎白女王的攻势,正式革除了伊丽莎白女王的教籍,并赦免了那些效忠于女王的英国信众。他的继任者们无一人废止过这一诏书。
那样的回忆,那样的威胁,对英格兰(后是大不列颠)的外交政策造成了难以磨灭的影响。在接下来的两个半世纪中,英国一直处于与同时代的天主教势力对抗的半战争状态:最初是西班牙,随后是法国,偶尔同时面对两个敌国。如果那个年代的普遍焦虑可以用地图的形式来表示的话,那么,它一定会化身为一支从欧洲大陆延伸至爱尔兰的大大的箭,而两支小小的箭则顺着爱尔兰延伸至大不列颠天主教居民最集中的区域:苏格兰高地和兰开斯特。
今天的人抱着后见之明,可以很轻松地说这些忧虑是毫无根据的。我们都知道大不列颠在它同邻国的战争中赢得了最后的胜利。但是这个结果对于当时代的人来说并非显而易见,他们感觉正在进行着一场生死攸关的较量,就像1679年艾塞克斯伯爵在枢密院所说的,“对于天主教的忧虑,常使我不由自主地想到我的孩子正在史密斯菲尔德遭受火刑的场面”。
英国史专家肯尼恩在他的专著中,对英国17世纪的社会氛围和冷战时期作了有趣的比较。他写书的时候,正值冷战高峰。正如那些西方共产主义者,即使他们中最爱国的,也会被看作某外国势力的潜在代理人;也如同民主社会主义者整体受到的普遍怀疑,17世纪讲英语的天主教徒总是被当作第五纵队队员,甚至高圣公会的某些仪式和活动也因为看上去太过“天主教化”而得不到信任。
回头来看,我们可以说这些疑虑几乎就是无中生有。即使最带偏见的辉格党新教徒史学家也乐于做这样的判断。这批学者中最有声望的麦考莱勋爵曾说,假使在那个年代发生了法国或者西班牙入侵,天主教乡绅们也会和他们的新教徒邻居一样,充满爱国热情,给他们的老枪套上皮套,飞驰于国王麾下,给外敌迎头痛击。但乡绅们的邻居哪有这等后见之明?再说,他们也不愿冒这样的风险。
如果肯尼恩的写作是在今天,那么,他可能要用来作比较的,就不是冷战,而是在西方世界中的伊斯兰教了。就像近代早期的讲英语的天主教徒一样,穆斯林也常常成为政治阐发多过宗教内涵的偏见的靶子。非穆斯林人对于朝觐的怨言,不会比过去的新教徒抱怨忏悔仪式少。根据最近的研究,大多数针对穆斯林的敌意有着和反天主教情结一样的根源,也就是担心信徒们不忠于他们的国家。约翰·洛克就是这样,他主张宽容所有的基督教派,但罗马天主教除外,因为“事实上,那些信奉罗马天主教的人只会吃里扒外”。
英国天主教徒通过展现他们的爱国热诚、为国王祷告以及在教堂前竖起国旗等举动,最终消除了对他们的种种偏见。19世纪末期,长长的天主教徒阵亡者名单有力地驳斥了针对他们个人忠诚度的指控。用那个时代的流行语来讲,天主教徒“证明了他们的忠诚”。盎格鲁圈的穆斯林或许也将经历类似的过程,他们最终会明白:即使最缺乏依据的责难,也需用耐心与风度来消解。
在这两起事例中,执意坚持成见的人总能挖空心思地找到证据。的确有对外战争;的确也有对敌人的同情——就算比通常认为的要少得多。就好像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总会有那么一些持少数宗教信仰的人散布极端煽动性言论。在有的事例中,阴谋确实存在。
黑火药阴谋[19]就是17世纪的911事件,它发生在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六世以英格兰国王詹姆斯一世身份即位后不久。一伙天主教亡命之徒,为了荣耀他们的宗教信仰,计划在议会开会期间炸死国王和议员,继而发动一场大反攻。策划者盖伊·福克斯是一个宗教极端分子,阴谋败露后被捕。他就像四个世纪以后那个加入海外战争的圣战组织成员穆罕默德·阿塔[20]。
研究英国重要民俗的外国人类学家发现,很少有哪个公共庆典像盖伊·福克斯之夜这么盛大。每年,在阴谋者被捕的纪念日,代表盖伊·福克斯的假人(极偶尔连同教皇的一起)都要被烧掉。这是英国人无法忘记的日子。
记住,记住,11月5日
火药,叛乱和阴谋;
我们想不出让火药和背叛
被世人遗忘的理由。
盖伊·福克斯,盖伊·福克斯,他的意图即为
推翻国王和议会。
藏着的60桶火药,
要把可怜的老英格兰颠覆。
几乎每个英格兰村落,焰火和篝火都是这一天的标志。来自世界各地的观光客常常会被这热闹的场面搞得迷惑不解,甚至心生反感。英吉利不是一个典型的宗教型民族,定期去教堂的人本就是少数,而他们也常会站出来强调宽容与大同精神。然而,盖伊·福克斯之夜看上去活像一个全民大众反天主教的狂欢节,这种情况在别的地方实在少见。
唯一的解释是,参与者几乎没有意识到其中的宗教寓意。在今天,盖伊·福克斯之夜纯粹变成了一个焰火嘉年华,它为这个素来保守的民族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和陌生人一起愉快聊天的机会。某种程度上,人们知道的是这个节日的政治内涵,他们相信他们是在庆祝议会民主的幸存——要是火药阴谋真的得逞,那议会可就被炸飞了。至于宗派层面的意义,则全然淡忘。现在英国的天主教徒也和他们的邻居一起,高高兴兴地欢庆这个节日。
美国独立前,十三个殖民地,尤其是波士顿,都会隆重纪念这一天。及至1775年,为与加拿大修好,乔治·华盛顿下令废止这一传统。此后,美国就没有庆祝过这个节日了。政令如下:
总督得知,为了遵守那个荒谬可笑的习俗,还要设计一个供焚烧用的教皇人偶。他实在掩饰不住自己的惊讶了!难道真有官兵如此缺乏常识,以至于在此危急关头对这种不合时宜的做法完全视而不见?这正是需要我们精诚团结的时刻,需要我们和加拿大人民同仇敌忾的时刻,我们应当考虑的是如何与我们的兄弟为了共同的事业并肩作战。
盖伊·福克斯之夜成了全盎格鲁圈拥有共同经历的迷人象征,只有美国部分地区例外。庆典中的宗教内涵消失了,但新教的政治文化意义保存了下来。今天,教堂不再是人们生活的中心,宗教文化变成了一套泛盎格鲁圈价值,为讲英语的印度人、犹太人、无神论者及其他人共同分享。过去那种由宗教宽容与政治多元、新教与议会民主、宗教自由与世俗自由联合创造出来的内在联系,如今虽不再生长,但它所创造出来的价值依旧顽强地存活。魂魄已散,但是机器仍在嗡嗡低鸣。
盎格鲁圈的新教身份也不宜过度夸大。在普通大众眼中,这种身份认同具有的族群和政治色彩多过宗教教义色彩。丹尼尔·笛福,《罗宾逊漂流记》的作者,曾说“十万乡亲愿为反对罗马天主教奋战到死,可他们连天主教是人是马都还没搞清”。
如今,想要在不经常上教堂的人身上找到那种广泛存在的新教身份意识,就只有去北爱尔兰了。今天这种意识被视为是这一地区的强烈特征,可事实上它一度盛行于盎格鲁核心地区。
但是,如果认为宗教热忱的丧失意味着仅剩下沙文主义,那就大错特错了。沙文主义当然是有的。但除此以外,一种与时共进的信念始终鲜活,那就是,英语民族的宗教是政治自由的保护者。1679年,亨利·卡博尔在下议院说:“罗马天主教强化了常备军和专制权力的观念,早先的西班牙政府、现在的法国政府都是这种教皇制根基的支持者。一旦天主教的特权丧失以后,专制政府和权力也必会走到终结的那天。没了天主教,专制统治只是妄想。”
当代人把英国、瑞士和荷兰共和国的议会宪制政体与法国、西班牙的君主专制政体作了一番对比,看到了其与宗教的关联。虽然这种分析本身也多多少少受到他们自己的宗教信仰的影响,但也不是全无根据。他们发现:人人应读《圣经》这一观念结出了法治的、民主的硕果。那些致力宗教改革的人,力主废除主教,要求通过集会选举教职;在政治上,他们也自然地倾向代议制而非等级制。他们的宗教信仰自然地渗入了政治观念中。这些团体,包括英格兰清教徒,苏格兰及北爱长老会,威尔士的卫理公会及非国教徒,以及新大陆上所有的同教派兄弟们,自始至终坚定地支持辉格党精神,只是他们的名字在不同地方时有不同而已。
大体上讲,这些团体在17世纪力挺国会反对国王,在19世纪为了扩大选举权而战。它们在北美会聚了大量信众,比如新英格兰的英国清教徒,弗吉尼亚和宾夕法尼亚的苏格兰-爱尔兰长老会会众。这些人正是美国革命的中流砥柱。
如果说英国因为其拥有世界上占绝对优势的新教力量而成为天佑之国的话,那么,早期的美国,这个自由的避难所,则更是这样看待自身的。那些最初移民(1620年前)的清教徒们不仅对天主教深恶痛绝,对高圣公会疾恶如仇,而且怀有强烈的使命感。
从一开始起,盎格鲁势力扩展到新世界就被看成天命使然。正如肯尼思·安德鲁斯[21]所说:
一路支持弗朗西斯·德雷克狂热的、高唱圣歌的冒险“事业”的,正是这种军事上的清教主义和侵略性的民族主义的混合体。这种情绪不仅仅是他和他的海盗朋友们的专利。这种情绪由宗教情感所激发,成为民族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极大地推动了那个时代的海外扩张运动。
理查德·哈特卢克[22]是第一位号召拓殖美洲的宣传家。他在1584年写下了《论西部种植》一书,提出将人口移民至大西洋彼岸广大富饶的沃土将极大地促进英格兰的繁荣,为那些“不务正业的精壮汉子们”创造大量工作机会,并且,最重要的是,可以拯救更多新教徒的灵魂。几乎像一个预言家,哈特卢克预见到北美将会成为不仅仅是讲英语者,而且是“来自世界各地”为“寻找上帝真言而奔走”的流亡者的家园。
为使迫害和流放的悲剧不再重演,他们建立的社会不能给败坏欧洲教会的迷信、愚昧、市侩以任何容身之地。最早移民新英格兰的拓殖者约翰·温斯洛普[23]就以他著名的布道辞留名青史:“不要忘记,我们应该是一座山巅之城,所有人的眼睛都在看着我们。”直到今天,美国人依然还在引用这段话,其中最著名的一次就是约翰·肯尼迪在1961年发表的就职演说。然而,温斯洛普的布道辞中还有一段话,写在“山巅之城”之前,更清晰地表明了基督徒领袖移民的动机:
为了这一事业,我们和上帝定下契约。我们已得到授权。上帝令我们自己定出需尊奉的条款。我们已告白所有顾虑,明了所有目的。我们祈求祂的垂青与福佑。如果上帝乐于倾听我们的声音,引我们平安抵达向往的乐土,则可见他批准这份契约,为授权加封,并期待我们信守其中包含的每一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