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烽火有情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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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天奴在佗钵可汗的部落领地出生长大,同应珠公主成了很好的小伙伴,玩儿在一起,佗钵可汗也很是欣赏冷潇雨的才华和见解,曾有过念头将他招至麾下,但佗钵可汗骨子里瞧不上异族人,又狐性多疑,冷潇雨对他也不甚感兴趣,找了个理由婉拒了他。

在天奴十二岁那年,父亲冷潇雨和阿史那摄图一见如故,阿史那摄图对冷潇雨的才华和军事才能极为叹服,随即盛情相邀,冷潇雨去往阿史那摄图的部落住了下来,却留下了天奴仍在铊钵可汗部落居住,不过每隔一段时间,天奴都会去往摄图的部落和父亲相处一段时日,而各方面都比同龄人出色的多的天奴,又吸引了阿史那摄图的小妹妹阿史那思依,阿史那思依平白的对这个有些忧郁眼神的天奴起了好感,整日里跟着他,而在和别的小伙伴的冲突中,天奴每每也都是保护着阿史那思依,渐渐长大的阿史那思依则同应珠一样,对天奴也有了不一般的感情,两个情窦初开的少女同时爱上了这个天奴。

天奴仍在佗钵可汗的部落居住,这本就在冷潇雨算计之内,他从小就严格的训练天奴,无论是武艺、骑射还是诗书传记,音律,无一不涉猎,有时也从中原“请”来多位先生教授天奴各种技艺,而天奴在学习过程中略有错漏就会招致冷潇雨严历的责罚和鞭打,这在旁人看来却更像是冷酷的折磨。

他训导天奴遇事需冷静,观察仔细,无论行事做决断前都要详加斟酌分析事物,潜移默化,天奴所具备了与实际年龄不符的稳重和见解。

“天奴哥,我们去霍公子那儿,让他治疗你的伤,他的医术那么的神奇,一定不会让你留下疤痕。”

“不急,我要先去看看“赤烈”。”

天奴吹了声响哨,远处正在漫步,自由觅食着的“赤烈”闻声跑了过来,天奴只要不骑“赤烈”之时,总会将它散放,让它自由的去奔跑,觅食或是玩耍,甚至晚上睡觉时也从不将“赤烈”拴在马棚里,任它挑选其喜欢的睡眠之地,所以说“赤烈”虽然是被驯服了的马,但身上还是有很大的野性。

天奴找来一些上好的豆饼,麦麸和玉米,调和好后喂食给“赤烈”,“赤烈”一边吃着,一边抬起美丽的大眼睛,望望天奴,再看看阿史那思依。

天奴打来水,刷洗着“赤烈”全身如火焰般的鬃毛,天奴轻轻的捋了捋“赤烈”的背部,“赤烈”惬意的甩了甩尾巴。阿史那思依也在旁帮着刷洗,边用羡慕的口吻说:“天奴哥,你对“赤烈”真好,自己都受了伤,却还先顾着照顾它,还要将它先洗刷干净了。”

“思依,“赤烈”是我最忠诚的战友,也是最值得我信赖的朋友,这次若不是“赤烈”又回头来接应我,后果还不知会如何?”

天奴的思绪又回到了同群狼恶战的那一幕,天奴将受伤的侍卫们扔上战马,自己独自一人挡住群狼的进攻,为了自保,他大开杀戒,天奴几番冲出狼群的追击,几番又被它们追上所困,双方生死相搏,狼死伤越来越多,天奴的体力也是消耗巨大。但群狼没有丝毫的退缩和畏惧,相反面对同伴的惨死却越发激起群狼的野性和复仇之心,行进中的狼群中又自动分出三只头狼带领的队伍冲向了天奴,天奴知道再缠斗下去,自己很是危险,纵使自己的轻功再好,但苦于此狼道所处之地是一马平川,根本没有掩蔽之处,而群狼狂追,又不断交替着进攻自己。正在危险关头,远远的听到“赤烈”嘶啸之声,天奴心知“赤烈”这是回头来接应自己了,精神随之一振,挥刀又斩杀了十数条恶狼,气沉丹田,使出轻功,腾身而起,跃出数丈,正值“赤烈”冲了上来,飞跃上马背之时,后面的几条头狼也已扑了上来,天奴挥手甩出数枚小巧轻薄的暗器“追魂星”,射翻了扑上来的群狼,只这一空档间,“赤烈”已经飞一般的甩开了距离,群狼又追了一段距离,见追上无望,旋即按原路退回,回归狼群大部队,继续过道。

天奴轻轻的吐出一口气来,喃喃自语着:“幸亏狼王专注于带领狼群过道,对我没有兴趣,如果追我的是狼王,而不是那些头狼,在加川原那一马平川的狼道上,我就是有三头六臂,只怕也无法逃出升天。”

阿史那思依闻言大惊失色:“什么?狼王?狼道?难道你撞上了狼群过道?天奴哥,这怎么可能?你怎么会跑到加川原的狼道上……?是应珠?怪不得你会抱着她,她一定也是在加川原,一定是应珠,又是她闯的祸,可这次也太离谱了!”

天奴轻轻的叹了口气:“算了,这也并非是她的本意,想来应珠也应该是长教训了,只可怜了那三个侍卫,活活的被撕成了碎片,唉,我来不及救他们。”

阿史那思依只感到身上一阵阵的寒意,脸色发白,不禁打了个哆嗦,手捂着胸口慢慢往后退了两步。

天奴并未注意到阿史那思依的失态,他已将“赤烈”洗涮完毕,又轻打了声呼哨,“赤烈”很轻松惬意的来回奔跑起来,似是饭后娱乐一样,又似在主人面前撒娇,吸引主人的注意力。

天奴看着“赤烈”,脸上不觉露出了笑容,他回过头来刚想和阿史那思依说什么,却发现她的神情有些不对劲。

“思依,你的脸色怎么如此苍白?不舒服?”天奴走上前,眼中是关切的眼神。

阿史那思依却伸手紧紧抓住了他的双臂,“天奴哥,你不可以再住在这里,我回去就和哥哥和冷先生讲,只这一个应珠公主就麻烦不断,天奴哥今天能逃出升天,实属万幸,怕的是哪一天这个应珠真会连累了天奴哥的性命。”

天奴看着阿史那思依那焦急忧虑的面容,又瞧向她紧抓住自己的双手,心中不觉有些感动。顺着天奴的目光,阿史那思依也反应了过来,知道自己刚才有些失态,忙松了手,镇定了一下。

阿史那思依刚想开口再说什么,就听到远处有马匹狂奔而来的声音,马蹄声急。

以天奴的耳力,不需回头看,他就知道来的这几人所乘的都是宝马良驹,尤其是为首者,其坐骑绝对是马中极品。

闻声“赤烈”也兴奋起来,它甩尾刨着蹄子,看到这几匹骏马冲了过来,也跃跃欲试,想冲上前去与之同赛。天奴打了声呼啸,“赤烈”稳了下来,天奴走上前去,轻拍了拍它的脑袋

那五匹马也已到了眼前,天奴却仍背对着他们轻抚着“赤烈”。

五匹马到了眼前和天奴交错之际,却又忽的减慢了马速,马背上的人回拔过马头来,几人之间轻声言语了几句。

“小兄弟,我们买下你那匹马,这是给你的。”拿着两锭黄金的手忽地伸到了天奴的面前。

见此情景站在一边的阿史那思依轻轻的摇了摇头,脸上是不以为然的笑容,她深知天奴对“赤烈”的感情,此时她并不言语,只是瞅着眼前的一幕。

天奴抬起头来,看看这个马背上的人,是个三十岁左右的中原男子,一脸的英气,目光炯炯,身着突厥服饰。他手中正拿着两锭金子,看到天奴抬起头来注视着自己,拿金子的手又轻轻的掂了掂,示意天奴看仔细了自己手中沉甸甸的黄金。

天奴淡淡一笑,“我的马不卖。”然后低下头去,轻抚着“赤烈”,不再理会他。

男子一愣,看向为首的长者,为首的长者从怀中掏出一物又递与了他。他大手托着此物连同那两锭金元宝又伸到了天奴的眼前。

阿史那思依脱口而出:“好漂亮的夜明珠。”

男子面露得意之色,脸转向阿史那思依:“姑娘倒是有些见识,也知道此为夜明珠。”

说罢又看向天奴,声音铿锵有力:“小兄弟,你可看仔细了,只这一颗夜明珠就价值连城,足够买下数头好马,拿着这个夜明珠,你可在边镇上换取你想要的任何东西。”

天奴抬起头来,看了看那伸向自己面前的手来,那手上的夜明珠正发出蓝莹莹光芒来。天奴只瞧了两眼,又收回了目光,继续用手梳理着“赤烈”的鬃毛,不再理会那名男子。

马上的男子有些生恼,跳下马来,一手拍向天奴的右肩膀,“小兄弟,你如果还嫌少,可以开出个价钱来。”

天奴侧脸瞅了一眼搭在自己右肩上的这只手,无奈似的摇了摇头,只是又说了一句:“我和你说过了,这马我不卖。”

“你可想清楚了?”男子似被天奴不屑的态度所激怒,手上徒然加了几成内力,天奴只觉得搭在自己右肩的这只手如千斤重锤一般,似要将自己生生的压进地底下,心中不觉也生了几分恼,心中暗自想:天底下哪有这种强买强卖的道理!

此人原本只想给天奴点苦头吃,使了内力让这个“无知小子”知道历害后再立即收回,却突然感到一股强大的内力反冲向自己的手腕脉门,顿时大吃一惊,心知自己走了眼了,眼前这个小伙子功力不弱,随即又想试其身手,旋即收了掌,掌已变成拳直打向天奴的后心处,天奴略一撤身,右腿已扫向对方,两人旋即战在了一处,二十几个回合,两人却忽的又分开了。

男子惊愕的盯向天奴,天奴却不动声色,又自顾的走向“赤烈”,轻轻的摸了摸它的前额。

阿史那思依虽然不懂武功,但只看此男子的表情,就知是他输了。

见此情景,阿史那思依不觉失笑,听到笑声,这三十岁左右的汉子有些生恼,朝向她,面带怒色。

阿史那思依开了口,柔声细雨的声音:“这位公子,你家中可有兄弟?”

“姑娘是什么意思?”

“如果我出钱买走你的兄弟,公子是否会欣然同意?”

“姑娘真是一派胡言,亲兄弟哪有买卖的道理?”

一个浑厚沉稳的声音响起:“金戈,这位姑娘的意思是说这匹马对于这个小伙子如同是手足兄弟,既然情同手足,哪有将兄弟卖了的道理!”